《敦煌变文字义通释》
《敦煌变文字义通释》
《敦煌变文字义通释》,蒋礼鸿著,1959年中华书局出版,后多次经作者增订修改,198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第四次增订本。
敦煌变文是我国古代民间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后来的小说、戏曲和民间说唱文学的影响很大。此书主要以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敦煌变文集》为依据,将变文中某些现已不易理解的难词,加以考证和解释。不仅在读者阅读或研究变文时有帮助,而且对于诗、词、戏曲和古代汉语的研究者也有参考价值。变文是唐、五代时的民间文学作品,保存不少当时的口语材料。但由于书写者多是文化修养不甚高的民间艺人,或是下层知识分子,文中假借字和本字杂出互见,简体字,俗体字甚至错别字与正字相混并列;而且由于年代久远,字音多有转变。又有些词语,字面与涵义不一致,甚至似是而非,与现代词义有很大差异。例如“忽然、忽尔忽而、忽如、忽其忽”等词作“假使、倘或”解,如果单从字面上去了解,势必把词义弄混;而必须从若干例证中排比会通,始能归纳出确切的解释。《敦煌变文字义通释》即是“归纳整理变文材料,以期窥探唐五代口语词义的一个尝试”(见原书作者《自序》)。全书共分6篇;(一)释称谓。如“博士”指有技艺的人;“所由”是吏人名称。而“所由”因其具体职务和所在官署不同,又分为若干种类:“提事所由”和“停解所由”都是缉捕罪人的胥吏;“度支所由”是“度支使”属下的差吏;“进士团所由”是伴从新进士的人,等等。这些名词的解释不仅对于了解变文词义有用,对于阅读唐代的文献资料也有帮助。(二)释容体。如“妖桃”指美色;“丑差”、“差恶”指丑陋、难看;“攒蚖”、“专颙”指缩手缩脚、无精打采、倒楣的样子。 (三)释名物。 如“芆火”指火柴,“火曹”指烧焦的木头等。(四)释事为。如“透”是跳;“抱”是抛;“趁”是追赶等。(五)释情貌。例如“咍咍、咳咳、该该”释为喜笑貌;“惨醋、惨酢”释为气恼、羞愧;“冒惨”就是“毷氉”;“踊移、勇伊”就犹豫、游移等。(六)释益字。这一部分词目最多。如“熠没”释为“这么、如此”;“阿莽”就是“怎么样”;“只手、只首”释为“实在、诚然”等。书后有《变文字义待制录》、《敦煌词校议》两篇附录。前一篇汇集变文中至今不易诠释的词语,做为存疑。后一篇对敦煌曲子词的各种校勘本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末附四角号码索引,供读者查检词目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