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知识》
《人类的知识》
勃特兰·罗素著。罗素是20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数学家、散文作家和社会活动家。他的著作很多,论述范围极广。他对数理逻辑、哲学以及政治和社会问题都提出过自己的一套新看法。他的散文简洁明了、文笔流畅、富于风趣,赢得了广大读者。罗素对当代西方哲学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他是分析哲学的奠基人,因为他第一次把分析方法引进了哲学研究领域,这种方法的应用引起了哲学的重大改变。《人类的知识》是罗素最后一部哲学专著。罗素的后期哲学思想在本书中得到最系统的阐述。该书的主要目的在于考察个人经验与科学知识整体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一切从事件推论出事件的推理都要求在不同的现象之间存在着相互关联。传统上把这种相互关联用因果原理或自然律表示出来。但是传统上表示这种必须作公设的相互关联的方式,在许多方面都有缺点,有的失之于过于严格,有的则失之于不够严格。发现作为科学推理的合理根据所必需的最小量原理是本书的主要目的之一。作者通过6个部分进行研究论述。第1部分讲科学的世界,它描述宇宙中由于科学研究而带有概然性的某些主要特点。第2部分讲语言,提出了一些关系到个人经验对于社会公认的普遍知识整体的关系。第3部分,在这里他是在一般被人当作经验知识的东西中把事件和推理区分开来。第4部分讲科学概念,分析了从推理得出的科学世界的基本概念,特别是物理空间、历史时间和因果律。第5部分考察了概然性。既然经验不足以构成科学知识,那么科学在经验之外到底还需要什么必要的东西?罗素的答案在第6部分列举了五个“公设”。他一直在追求着确定性,但在该书最后一页却作出令人诅丧的结论:“全部人类知识都是不确定的、不精确和不全面的。”但尽可能接近确定性决定了他关于认识以及世界性质的想法。
本书中文本据纽约西蒙——舒斯特公司1948年版译出,由商务印书馆1983年出版。全书共4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