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

2019-05-24 可可诗词网-古代兵法 https://www.kekeshici.com

        [原文](节选)

卷二周语中

王孙满观秦师


        二十四年,秦师将袭郑,过周北门。左右皆免胄而下拜,超乘者三百乘。
        王孙满观之,言于王曰:“秦师必有谪。”王曰:“何故?”对曰:“师轻而骄,轻则寡谋,骄则无礼。无礼则脱,寡谋自陷。入险而脱,能无败乎?秦师无谪,是道废也。”
        是行也,秦师还,晋人败诸崤,获其三帅丙、术、视。

        

单襄公论郤至


        晋既克楚于鄢,使郤至告庆于周。未将事,王叔简公饮之酒,交酬好货皆厚,饮酒宴语相说也。
        明日,王叔子誉诸朝。郤至见邵桓公,与之语。邵公以告单襄公曰:“王叔子誉温季,以为必相晋国。相晋国,必大得诸侯,劝二三君子必先导焉,可以树。今夫子见我,以晋国之克也。为己实谋之,曰:“微我,晋不战矣! 楚有五败,晋不知乘,我则强之。背宋之盟,一也;德薄而以地赂诸侯,二也;弃壮之良而用幼弱,三也;建立卿士而不用其言,四也; 夷、郑从之,三陈而不整,五也。罪不由晋,晋得其民,四军之帅,旅力方刚;卒伍治整,诸侯与之。是有五胜也: 有辞,一也;得民,二也; 军帅强御,三也; 行列治整,四也;诸侯辑睦,五也,有一胜犹足用也。有五胜以伐五败,而避之者,非人也。不可以不战。栾、范不欲,我则强之。战而胜,是吾力也。且夫战也微谋,吾有三伐; 勇而有礼,反之以仁。吾三逐楚军之卒,勇也; 见其君必下而趋,礼也; 能获郑伯而赦之,仁也。若是而知晋国之政,楚、越必朝。”
        “吾曰:‘子则贤矣。抑晋国之举也,不失其次,吾惧政之未及子也。’谓我曰:‘夫何次之有?昔先大夫荀伯自下军之佐以政,赵宣子未有军行而以政,今栾伯自下军往。是三子也,吾又过于四之无不及。若佐新军而升为政,不亦可乎?将必求之。’是其言也,君以为奚若?”
        襄公曰:“人有言曰:‘兵在其颈。’其郤至之谓乎! 君子不自称也,非以让也,恶其盖人也。夫人性,陵上者也,不可盖也。求盖人,其抑下滋甚,故圣人贵让。且谚曰:‘兽恶其网,民恶其上’《书》曰:‘民可近也,而不可上也。’《诗》曰:‘恺悌君子,求福不回。’在礼,敌必三让,是则圣人知民之不可加也。故王天下者必先诸民,然后庇焉,则能长利。今郤至在七人之下而欲上之,是求盖七人也,其亦有七怨。怨在小丑,犹不可堪,而况在侈卿乎?其何以待之?
        “晋之克也,天有恶于楚也,故儆之以晋。而郤至佻天之功以为己力,不亦难乎?佻天不祥,乘人不义,不祥则天弃之,不义则民叛之。且郤至何三伐之有?夫仁、礼、勇,皆民之为也。以义死用谓之勇,奉义顺则谓之礼,畜义丰功谓之仁。奸仁为佻,奸礼为羞,奸勇为贼。夫战,尽敌为上;守和同,顺义为上。故制戎以果毅,制朝以序成。叛战而擅舍郑君,贼也;弃毅行容,羞也;叛国即仇,佻也。有三奸以求替其上,远于得政矣。以吾观之,兵在其颈,不可久也。虽吾王叔,未能违难。在《太誓》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王叔欲郤至,能勿从乎?”
        郤至归,明年死难。及伯舆之狱,王叔陈生奔晋。

卷十晋语四

文公救宋败楚


        文公立四年,楚成王伐宋。公率齐、秦伐曹、卫以救宋。宋人使门尹班告急于晋,公告大夫曰:“宋人告急,舍之则宋绝。告楚则不许我。我欲击楚,齐、秦不欲,其若之何?”先轸曰:“不若使齐、秦主楚怨。”公曰:“可乎?”先轸曰:“使宋舍我而赂齐、秦,借之告楚。我分曹、卫之地以赐宋人。楚爱曹、卫,必不许齐、秦。齐、秦不得其请,必属怨焉,然后用之,蔑不欲矣。”公说,是故以曹田、卫田赐宋人。
        令尹子玉使宛春来告曰:“请复卫侯而封曹,臣亦释宋之围。”舅犯愠曰:“子玉无礼哉! 君取一,臣取二,必击之。”先轸曰:“子与之。我不许曹、卫之请,是不许释宋也。宋众无乃强乎! 是楚一言而有三施,子一言而有三怨。怨已多矣,难以击人。不若私许复曹、卫以携之,执宛春以怒楚,既战而后图之。”公说,是故拘宛春于卫。
        子玉释宋围,从晋师。楚既陈,晋师退舍,军吏请曰:“以君避臣,辱也。且楚师老矣,必败。何故退?”子犯曰:“二三子忘在楚乎?偃也闻之: 战斗,直为壮,曲为老。未报楚惠而抗宋,我曲楚直,其众莫不生气,不可谓老。若我以君避臣,而不去,彼亦曲矣。”退三舍避楚。楚众欲止,子玉不肯,至于城濮,果战,楚众大败。君子曰:“善以德劝。”

        

文公称霸


        文公即位二年,欲用其民,子犯曰:“民未知义,盍纳天子以示之义?”乃纳襄王于周。公曰:“可矣乎?”对曰:“民未知信,盍伐原以示之信?”乃伐原。曰:“可矣乎?”对曰:“民未知礼,盍大搜,备师尚礼以示之?”乃大搜于被庐,作三军。使郤杀将中军,以为大政,郤溱佐之。子犯曰:“可矣。”遂伐曹、卫,出谷戍,释宋围,贼楚师于城濮,于是乎遂伯。

卷十二晋语六

范文子不欲与楚战


        鄢之役,晋伐郑;荆救之。大夫欲战,范文子不欲,曰:“吾闻之,君人者刑其民,成,而后振武于外,是以内和而外威。今吾司寇之刀锯日弊,而斧钺不行。内犹有不刑,而况外乎?夫战,刑也,刑之过也。过由大,而怨由细,故以惠诛怨,以忍去过。细无怨而大不过,而后可以武,刑外之不服者。今吾刑外乎大人,而忍于小民,将谁行武?武不行而胜,幸也。幸以为政,必有内忧。且唯圣人能无外患,又无内忧,讵非圣人,必偏而后可。偏而在外,犹可救也,疾自中起,是难。盍姑释荆与郑以为外患乎?”

卷十五晋语九

晋阳之围


        晋阳之围,张谈曰:“先主为重器也。为国家之难也,盍姑无爱宝于诸侯乎?”襄子曰:“吾无使也。”张谈曰:“地也可。”襄子曰:“吾不幸有疾,不夷于先子,不德而贿。夫地也求饮吾欲,是养吾疾而干吾禄也。吾不与皆毙。”
        襄子出,曰:“吾何走乎?”从者曰:“长子近,且城厚完。”襄子曰:“民罢力以完之,又毙死以守之,其谁与我?”从者曰:“邯郸之仓库实。”襄子曰:“浚民之膏泽以实之,又因而杀之,其谁与我?其晋阳乎! 先主之所属也,尹铎之所宽也,民必和矣。”
        乃走晋阳,晋师围而灌之,沉灶产蛙,民无叛意。

卷十八楚语下

蓝尹亹论吴将毙


        子西叹于朝,蓝尹亹曰:“吾闻君子唯独居思念前世之崇替者,与哀殡丧圾,于是有叹,其馀则否。君子临政思义,饮食思礼,同宴思乐,在乐思旧,无有叹焉。今吾子临政而叹,何也?”子西曰:“阖庐能败吾师。阖庐即世,吾闻其嗣又甚焉。吾是以叹。”
        对曰:“子患政德之不修,无患吴矣。阖庐口不贪嘉味,耳不乐逸声,目不淫于色,身不怀于安,朝夕勤志,恤民之赢,闻一善若惊,得一士若赏,有过必悛,有不善必惧,是故得民以济其志。今吾闻夫差好罢民力以成私好,纵过而翳谏,一夕之宿,台榭陂池必成,六畜玩好必从。夫差先自败也已,焉能败人?子修德以待吴,吴将毙矣。”

卷十九吴语

勾践灭吴


        吴王夫差还自黄池,息民不戒。越大夫种乃唱谋曰:“吾谓吴王将遂涉吾地,今罢师而不戒以忘我,我不可以怠。日臣尝卜于天,今吴民既罢,而大荒荐饥,市无赤米,而囷鹿空虚,其民必移就蒲赢于东海之滨。天占既兆,人事又见,我蔑卜筮矣。王若今起师以会,夺之利,无使夫悛。夫吴之边鄙远者,罢而未至,吴王将耻不战,必不须至之会也,而以中国之师与我战。若事幸而从我,我遂践其地,其至者亦将不能之会也已,吾用御儿临之。吴王若愠而又战,奔遂可出。若不战而结成,王安厚取名而去之。”越王曰:“善哉!”乃大若师,将伐吴。
        楚申包胥使于越,越王勾践问焉,曰:“吴国为不道,求残我社稷宗庙,以为平原,弗使血食。吾欲与之徼天之衷,唯是车马、兵甲、卒伍既具,无以行之。请问战奚以而可?”包胥辞曰:“不知。”王固问焉,乃对曰:“夫吴,良国也,能博取于诸侯。敢问君王之所以与之战者?”王曰:“在孤之侧者,觞酒、豆肉、簟食,未尝敢不分也。饮食不致味,听乐不尽声,求以报吴。愿以此战。”包胥曰:“善则善矣,未可以战也。”王曰:“越国之中,疾者吾问之,死者吾葬之,老其老,慈其幼,长其孤,问其病,求以报吴。愿以此战。”包胥曰:“善则善矣,未可以战也。”王曰:“越国之中,吾宽民以子之,忠惠以善之。吾修令宽刑,施民所欲,去民所恶,称其善,掩其恶,求以报吴,愿以此战。”包胥曰:“善则善矣,未可战也。”王曰:“越国之中,富者吾安之,贫者吾与之,救其不足,裁其有馀,使贫富皆利之,求以报吴,愿以此战。”包胥曰:“善则善矣,未可以战也。”王曰:“越国南则楚,西则晋,北则齐,春秋皮币、玉帛、子女以宾服焉,未尝敢绝,求以报吴。愿以此战。”包胥曰:“善哉! 蔑以加焉,然犹未可以战也。夫战,智为始,仁次之,勇次之。不智,则不知民之极,无以诠度天下之众寡;不仁,则不能与三军共饥劳之殃;不勇,则不能断疑以发大计。”越王曰:“诺。”
        越王勾践乃召五大夫,曰:“吴为不道,求残吾社稷宗庙,以为平原,不使血食。吾欲与之徼天之衷,唯是车马、兵甲、卒伍既具,无以行之。吾问于王孙包胥,既命孤矣;敢访诸大夫,问战奚以而可?勾践愿诸大夫言之,皆以情告,无阿孤,孤将以举大事。”大夫后庸乃进对曰:“审赏则可以战乎?”王曰:“圣。”大夫苦成进对曰:“审罚则可以战乎?”王曰:“猛。”大夫种进对曰:“审物则可以战乎?”王曰:“辩。”大夫蠡进对曰:“审备则可以战乎?”王曰:“巧。”大夫皋如进对曰:“审声则可以战乎?”王曰:“可矣。”王乃命有司大令于国曰:“苟在戎者,皆造于国门之外。”王乃命于国曰:“国人欲告者来告,告孤不审,将为戮不利,及五日必审之,过五日,道将不行。”

卷二十一越语下

范蠡论战


        至于玄月,王召范蠡而问焉,曰:“谚有之曰:‘觥饭不及壶飧。’今岁晚矣,子将奈何?”对曰:“微君王之言,臣故将谒之。臣闻从时者,犹救火、追亡人也,蹶而趋之,唯恐弗及。”王曰:“诺。”遂兴师伐吴,至于五湖。
        吴人闻之,出而挑战,一日五反。王弗忍,欲许之。范蠡进谏曰:“夫谋之廓庙,失之中原,其可乎?王姑勿许也。臣闻之,得时无怠,时不再来, 天予不取,反为之灾。赢缩转化,后将悔之。天节固然,唯谋不迁。”王曰:“诺。”弗许。
        范蠡曰:“臣闻古之善用兵者,赢缩以为常,四时以为纪,无过天极,究数而止。天道皇皇,日月以为常,明者以为法,微者则是行。阳至而阴,阴至而阳; 日困而还,月盈而匡。古之善用兵者,因天地之常,与之俱行,后则用阴,先则用阳; 近则用柔,远则用刚。后无阴蔽,先无阳察,用人无艺。往从其所,刚强以御,阳节不尽,不死其野。彼来从我,固守勿与。若将与之,必因天地之灾,又观其民之饥饱劳逸以参之。尽其阳节,盈吾阴节,而夺之利。宜为人客,刚强而力疾; 阳节不尽,轻而不可取。宜为人主,安徐而重固,阴节不尽,柔而不可迫。凡陈之道,设右以为牝,益左以为牡,蚤晏无失,必顺天道,周旋无究。今其来也,刚强而力疾,王姑待之!”王曰:“诺”弗与战。

        [鉴赏]
        《国语》,是我国最早的国别体史书,也是我国早期史学专著之一。它与《左传》思想倾向相近,所载史料可以相互参证,《左传》详于记事,《国语》详于记言,所以,前人有把《左传》称为《春秋内传》,《国语》称为《春秋外传》之说。
        《国语》的作者和成书年代。《汉书.艺文志》著录于《六艺略》的春秋类,注明是与孔子同时的左丘明所作。后代研究者多以为是战国初年人汇编各国史料而成。《中国古代史》(1979年南开大学历史系编)则根据《国语》中《晋语》所占的篇幅较多,推说可能是战国时三晋人所写。这里,我们就不多探讨,且依旧说。
        《国语》系统清晰地反映了上起西周穆王(约公元前10世纪),下至东周贞定王(公元前468—前441年)间500余年的历史,它既记载着当时各国的重要事件,也载有一些琐碎之事。该书语言丰富,表述灵巧,对后世奏议、言行录等书籍的编纂有着较大的影响。
        《国语》的体例,以国分类,每国以事为篇。以年代为先后,共8类(国)、20卷,约11万余字,共记载着周、鲁、齐、晋、郑、楚、吴、越八国的242件事件,每一件事的记载又可单独成篇,其中《周语》3卷,记载着“祭公谏征犬戎,邵公谏厉王止谤,王孙满观秦师、单襄公论郤至”等33件周国之事;《鲁语》2卷,记载着“曹刿问战、里革论君过,诸侯伐秦、襄公如楚”等37件鲁国之事;《齐语》1卷,记载着“管仲对齐桓公、桓公为政、管仲论足甲兵,诸侯归桓公”等7件齐国之事;《晋论》多达9卷,记载着:“武公代翼、骊姬谮杂太子申生、秦晋之战、重耳适齐、文公救宋败楚,文公称霸、赵宣子请师、范文子不欲与楚战、祁奚荐贤、平公天栾民、叔向断狱、晋阳之围”等127件晋国之事;《郑语》1卷,仅记载着:“史伯论兴衰,平王之末”两件事;《楚语》有2卷,记载:“申叔时论傅太子、白公子张讽灵王纳谏、观射父论施地天道、蓝尹亹论将将毙”等18件楚国之事;《吴论》1卷,述“诸稽郢行成于吴,夫差伐齐,勾践袭吴,勾践灭吴“9件吴国之事。《越语》也分上下2卷,记载勾践雪耻、范蠡论持盈定倾节事、范蠡论战、范蠡锌越王等9件越国之事。
        《国语》作为以言记为主的史书,故然要涉及到军事史料。本书选录的有关军事方面的论述,基本上能体现《国语》的军事思想,现约略介绍如下:
        一、实现了军事行动指导原则由“义、信、礼”到“智、勇、仁”的更新
        西周自昭王时,“由于王道微缺”,原来接受周封号的楚国率先不服,昭王为率六师南征,卒于江上,西周自此日趋衰败,周穆王以后政治上进一步“衰微”,各诸侯逐步与其疏远,停止向西周朝观,乃至“诸侯或叛之”。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之后,历史上虽称之为东周,而实际上东周这个“共主”已是徒具虚名了。故历史也称东周前期(公元前700年-前475年)为春秋,东周后期(公元前475年-前221年)为战国时期。尽管如此,直至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仍然要打着“天子”的旗帜,实行”“挟天子以令诸侯,天下莫敢不听”的策略,意识形态方面基本上实行从西周沿袭下来的宗法等级制度等等。故然军事行动的指导原则在春秋初期也不能超出人们当时的思想水平。《国语》在记载公元前600年前后军事言论中,围绕以“礼”为中心,提出了“义、信、礼”的军事指导原则。公元前636年,子犯与晋文公言谈时,子犯劝文公要把握“义、信、礼”的原则,这里的义指是非大义,与人民对战争性质的了解有关;信指言必信、行必果,与人民对军纪的遵守有关;礼指上下尊卑的关系,与人民对上级的服从有关。公元前627年王孙满观秦师时,以为秦师(诸侯国军队)过周(天子之国)北门,战士不下车表示敬意则为无“礼”;便想起了“原则”说:“师轻而骄,轻则寡谋,骄则无礼。无礼则脱,寡谋自陷。入险而脱,能无败乎?”可见,当时“礼”十分重要。到了公元前575年周单襄公评价刚战败楚国而到周国表功的晋臣郤至时,对“礼”的看法就存在分歧了。郤至说:“吾三逐楚君之卒,勇也;见其君必下而趋,礼也,能获郑伯而赦之,仁也。”单襄公则认为:“奉义顺则谓之礼”,指出战斗中避让纵敌的所谓“礼”和“仁”是错误的,作战的直接目的当然是“尽敌为上”。
        商鞅曾经说过:“世事变而行道异”。随着战争观念的演变,到了春秋末年和战国时代,军事行动的指导原则把以往的“礼”抛之九霄了、郤至的“仁”无人效法都注以新的内涵了。楚大夫申胥与越王勾践(公元前497—465年)论战时,申胥站在理论高度指出,把握军事行动的指导原则应为“智、仁、勇”。“智”是军事统帅高瞻远瞩,深谋远虑,“勇”是要审时度势、当机立断,“仁”包含的内容就多了,包括采取一切措施争取国内人民的亲附支持,采取正确的外交政策,争取“国际”的同情等等。“智、仁、勇”这一原则的提出,不仅为当时的越国起到了较大的作用,而且对后世也有相当的影响。
        二、提出“争者,事之末也”的军事策略
        春秋战国时期,虽然是一个“战乱多端”的年代,但是,人们通过对战争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悟出战争这部“机器”不是随便起动的,一有不慎就会作茧自缚。越大夫范蠡于公无前495年,力劝越王勾践不要轻举伐吴时说:“夫勇者,德也,兵者,凶器也,争也,事之米也。阴谋德、好用凶器,始于人者,人之所卒也……”。(勇敢,是一种德;兵器,是不详的工具;争斗,是处理问题最后的手段。如果暗中算计动武,一味偏好凶器,开始加之于人的,到头来落在自己身上。)这一观点与公元前496—453年间成书的《孙子》所说的:“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相一致。战争必慎的观点在《国语》中提出当然还有比这更早的。公元前575年晋中军副帅范文子就提出了“战,刑也”的观点,认为战争是一种刑罚,用兵亦如用刑,不可滥用,必须具备了充分的条件方可进行。
        三、指出了“亲附人民”是进行战争的根基
        《国语》中虽不乏其“天命思想”的言表。但与殷周时期比较起来,“天命思想”要淡薄得多了。因为人逐步意识到纯系子虚乌有的“神”,“上天”对战争的胜利帮不了多少忙,而传统文化,宗教又非常敬畏“上天”与“神灵”,善于辩说的鲁人曹刿于公元前684年给鲁庄公巧妙地说:“民和而后神降之福”。这就是说,“民和”不仅能使敌人惧怕,连“神灵”也会受感动,而降福于他。这样还愁霸业不成!如何才能做到“民和”呢?就是要懂得亲附人民。《国语》就如何亲附人民谈了当时的许多具体办法,如《范蠡论用兵》中,越王勾践谈亲附人民的四条措施就非常具体,极得人心。即使是战争过程中,情况万分危急的情况下,也不乏头脑清醒之人,如公元前455年赵襄子遭晋、韩、魏联军的进攻,面临外无援助,内难寻觅退守之处的困境中,有人劝他退守条件较好的长子和邯郸。他却说,长子虽距离较近,而且城墙厚实完整,但它是民众精疲力竭修筑起来的,如果我现在跑去,要民众舍死忘德去守卫它,谁还能帮我出力呢?邯郸虽仓粮很充实,可以久守,但那是榨取民脂民膏才充实起来的,如果又因为我到了那里而使他们受到进攻和伤害,谁又能帮我出力呢?后来他决定退到先主尹铎曾实行过宽仁政治的晋阳。赵襄子率部退避于群众基础好的晋阳,果然不错,晋阳被敌军决水灌城,连炉灶都淹在水里变成了青蛙出没的地方了,人民却毫无背叛赵襄子的意思。
        四、提炼了“尽其阳节,盈吾阴节而夺之”等一系列战术原则
        《国语》虽然不是一部军事专著,但除以上的重大军事方略之外,也有不少的具体战术原则。如勾践与后庸、苦成、文种、范蠡、皋如五位大夫论战时,就谈到了赏罚严明、指挥灵活、熟悉使用兵器、熟悉金鼓、旌旗、号令的规定,能迅速完善地构筑阵地工事等等。更值得一提的是《国语》的攻防战术理论具有较高的层次。如范蠡论用兵时就提出了:后则用阴,先则用阳;近则用柔,远则用刚……尽其阳节,盈吾阴节而夺之”的战术原则。比其孙子的“避其锐气、击其堕归”要具体得多。所以《国语》也不愧为我国的一部古代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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