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分卷取士
明代会试取士制度。明代会试,初为统一试卷,不分地而取。但由于南北方文化水平差异等原因,会试多取南士,明仁宗与杨士奇等讨论科举之弊,杨士奇建议会试当南士、北士兼取。于是改为南北分卷取士,南北比例为百人中南六十,北四十。但未及实行,仁宗卒。宣宗即位,遂行之。后又分为南、北、中三卷,分配比例为“以百人为率,南取五十五名,北取三十五名,中取十名”。(《明史·选举志二》)以北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为北卷,以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及凤阳、庐州二府,徐、滁、和三州为中卷,其余各地为南卷。会试这一改革,使南北人材备集,扩大了明王朝的统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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