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股文取士
明代选拔官吏的制度。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正式建立科举制度,规定以八股文取士。八股文是有特定格式的文章,包括“破题”、“承题”(也叫破承)、“起讲”、“题比”、“虚比”“中比”、“后比”、“大结”八个段落。“题比”又叫“入手”,是引入正文之始。“虚比”、“中比”、“后比”、“大结”,又叫“起股”、“中股”、“后股”、“束股”,这四段是文章的正式议论,即中心部分。其中每段又各有两股相比偶的文字,共为八股,因而叫八股文。文章命题专取《四书》、《五经》,内容必须根据古人的思想和规定的几家注疏来阐释和发挥,不能有自己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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