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国制
金熙宗时实行的一项封授勋爵的制度。天眷元年(1138)八月,熙宗颁布了新的官制和实行“换官”的同时,还制定了“勋封食邑”的制度,即依据功勋大小分另授予不同的封爵、勋级和食邑地。该年十月,正式确立了封国制。即对宗室和贵族大臣依功勋建树封授各种国王称号,如鲁国王、沈王等。所授封的各国王并不实际占有某地,而仅仅是一种荣誉的勋爵称号而已。海陵王夺帝位后,在正隆二年(1157)将熙宗时所封的王爵一律实行削封,并下令立即将所有带有王爵字样的公私文书和碑铭进行毁抹。这一措施是对女真旧贵族的沉重打击,其目的在于防止敌对势力的反抗,巩固其皇权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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