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二种
秋歌
黄叶,无声地飘堕着,
像梦一般的,
或叹息似的,
负露和泪坠落在地上了。
远寺的钟,
滞重得有如病驴的蹄声;
听新蹄声淹没了旧的,
我欲低泣!
秋的情调凄迷我的心;
破塔,野寺,
都市的遗址,
都沉入旧情的回忆!
奄奄的叹息,
逸出我的咽喉了;
可是奔不到三五步,
又消失在空中。
新丧
夕阳倦得不会匍动了,
伏在西方的山之巅;
像少妇临死时的留恋,
凝视着远近的村落,
溪水,野田,不忍割舍;
割不断的留恋孕成了悲哀,
在悲哀里,目光哟,渐渐瞑灭。
无限的沉默浮在太空;
牛背上晚归的牧笛,
柳阴下夜泊的渔歌,
蹲在柴门外的野狗,
也都默默无言,如丧考妣;
夜色有覆尸的黑纱,
掩上西山,
便是狰狞的树枝,尖的塔,
也抓不破这新丧者之殓衣。
在象征主义者看来,整个自然就是一座神秘庞大的“象征森林”,它们暗示着人类内心世界的图景。但是,象征之所以成为一“派”,还由于他们从自然的象征中发现的“内心世界图景”是与众不同的。他们似乎只注意那些阴晦的、无望的、忧郁的、病态的“恶之花”,这些东西唤起了他们对生命状态的顿悟。正像凡尔哈伦所言,象征主义诗人是那些“用悲哀作为一种夸耀”的人。或如马拉美所言,象征诗人的处境, “正是一个为自己凿墓穴的孤独者的处境”。
这里的两首诗本不是一组,辑在一起谈,是因为它们如出一辙(指情调),都是从自然中“感应”、“契合”到了一种颓丧的、阴森的、孤独的、充满死亡气息的东西。这两首诗都写在本世纪初,如果我们放宽心胸,不怀偏颇,让它们回到当时的特定历史坐标点上去审视,我们一定会从这种孤苦哀绝的诗篇中发现一些对丑恶社会的不满、讥嘲的。
先谈《秋歌》。这首诗集中写了四个意象。前两个是具体的,“黄叶”,“钟”;后两个显得抽象些,“秋的情调”,“奄奄的叹息”。诗人的感觉非常敏锐,显得奇而不怪、硬而不瘦。黄叶的飘落暗示着人世的漂泊感,它落地的声音被诗人幻化为人类的叹息声,它落地的过程被诗人幻化为泪水滴落的过程,多么恰切又多么新鲜。而更为令人惊叹的是,远寺的钟声竟被写成“病驴的蹄声”,化听觉为视觉,人世艰难跋涉不堪重负的意念在这里化为具体的物象了。通感的使用潜藏着诗人内在精神的细微运动,而不只是一种讨巧的技法。沉沦的都市遗址,是诗人对现实沦落的概括,既有往昔华年不再来的感慨,又有万劫不复的宿命。而诗人感伤的叹息,却又化为有形的飞行物,挣扎出咽喉又坠落在一片冥冥中。叹息在这里成为可以“看到”的东西,这是蓬子独铸新辞的结果。
再谈《新丧》。这首诗的意象较为繁杂,但核心意象是明确的:“夕阳——濒死的少妇”。夕阳悬在这山,在即将沉落的一瞬,仿佛一个人弥留之际的眼神,充满无可奈何的感伤。那微弱而酡红的病颜,使我们感到了世界的无望和堕落的形象。这个形象抓得非常精致,表现得也非常到家,它“渐渐瞑灭”的“目光”,使我们不但感到一种悲哀,而且还体会到一种特殊的美感(化丑为美,艺术意义上的美)。而夕阳抚照下的一切,都成了它的陪衬物、渲染物:沉默的野狗、忧郁的牧笛声和深深泊在苦难里的渔歌,面对夕阳“如丧考妣”。在诗人看来,这个世界已经无可挽救,不如让它死掉!让夜色作为“覆尸的黑纱”,让这“新丧者”永远宁息。“便是狰狞的树枝,尖的塔”,也不能刺破黑夜的尸布露出光明。诗人对世界是彻底绝望的,但诗歌却写得别具一种介于颓废和牧歌之间的美感,这就是蓬子诗歌的魅力!
朱自清先生在《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中说,蓬子的诗歌“在感觉的敏锐和情调的朦胧上,他有时超过别的几个人”,这是对蓬子诗歌艺术层次的慎重而细致的概括和把握,并非过誉之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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