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生诗笺注

2019-05-14 可可诗词网-文学词典 https://www.kekeshici.com

诗集注本。三卷。唐李商隐撰,清冯浩注。冯浩(1719—1801),字养吾,号孟亭。桐乡(今属浙江)人。乾隆十三年(1748)进士,,由编修官至御史。著有《孟亭诗文集》,又有《樊南文集详注》传于世。

李商隐诗注本众多,至乾隆初年,主要有朱鹤龄、程梦星、姚培谦三家。冯浩有感于诸家笺注之不足,遂就朱、程、姚三本,“存其是,补其阙,正其误”,同时又采用吴江徐逢源(湛园)的未刊笺本,及冯舒、冯班、何焯、田兰芳、钱良择、杨守智、袁彪诸氏的评说,成《玉溪生诗笺注》。

冯注的优点主要有:一、初创编年。李诗旧本三卷,系北宋以来原次,六卷本系明人分体编辑。至冯浩,乃将诗集原顺序打乱,重新编定为三卷,前二卷为编年诗,后一卷为无法考订的不编年诗。冯浩从事这一工作十分认真,他撰有《李商隐年谱》,对李商隐的生平、交游、诗文创作进行过细密的考订,因此编年大体可信,对于阅读、研究李诗大有裨益,堪称李诗研究的一个重要进展。二、注释详赡。冯氏精熟史书和李商隐的文集,又吸收前人成果,因此对李诗中涉及的史实人物、典章制度、词语出处,均能广征博引,详加考证。如卷一《哭遂州萧侍郎二十四韵》对“离通籍”的注,《哭虔州杨侍郎》对“过赵受钳奴”的注,卷二《九日》对“郎君”、“行马”的注,均颇见功力。除注释外,对诗的本事、背景,亦时有精当的考辨,以正前人之讹。如《重有感》一首,钱龙惕、徐逢源谓为王茂元、萧弘、刘从谏作,冯氏征引新、旧《唐书》诸传,辨明“此篇专为刘从谏发”,即对刘从谏于“甘露之变”后上疏斥责宦官的行动予以肯定,并对其寄予期望。这一见解相当精辟,已为后来大多数学者所接受。冯注也有缺点,主要是夸大牛李党争对李商隐的影响,把李商隐的许多无题诗及其他一些诗篇附会为干求令狐绹之作。这一点,连冯氏本人也有感觉,自言“穿凿之讥,吾所不辞耳”(《即日》诗注)。在这方面,冯注对李商隐研究带来了一些消极的影响。

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初刻本,乾隆四十五年(1780)重校本,《四部备要》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校点排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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