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和尚

2019-05-27 可可诗词网-佛道圣经文学 https://www.kekeshici.com

        

蒲松龄


        金和尚,诸城人。父无赖,以数百钱鬻子五莲山寺。少顽钝,不能肄清业,牧猪赴市,若佣保。后本师死,稍有遗金,卷怀离寺,作负贩去。饮羊、登垄,计最工。数年暴富,买田宅于水坡里。弟子繁有徒,食指日千计。绕里膏田千百亩。里中起第数十处,皆僧无人;即有亦贫无业,携妻子,僦屋佃田者也。每一门内,四缭连屋,皆此辈列而居。僧舍其中:前有厅事,梁楹节税,绘金碧,射人眼;堂上几屏,晶光可鉴;又其后为内寝,朱帘绣幕,兰麝充溢喷人;螺钿雕檀为床,床上锦茵褥,褶叠大尺有咫;壁上美人、山水诸名迹,悬粘几无隙处。一声长呼,门外数十人轰应如雷。细缨革靴者,皆乌集鹄立;受命皆掩口语,侧耳以听。客仓卒至,十余筵可咄嗟办,肥醴蒸薰,纷纷狼藉如雾霈。但不敢公然蓄歌妓; 而狡童十数辈,皆慧黠能媚人,皂纱缠头,唱艳曲,听睹亦颇不恶。金若一出,前后数十骑,腰弓矢相摩戛。奴辈呼之皆以 “爷”; 即邑人之若民,或 “祖”之,“伯、叔”之,不以 “师”,不以 “上人”,不以禅号也。其徒出,稍稍杀于金,而风鬃云辔,亦略于贵公子等。金又广结纳,即千里外呼吸亦可通,以此挟方面短长,偶气触之,辄惕自惧。而其为人,鄙不文,顶趾无雅骨。生平不奉一经,持一咒,迹不履寺院,室中亦未尝蓄铙鼓;此等物,门人辈弗及见,并弗及闻。凡僦屋者,妇女浮丽如京都,脂泽金粉,皆取给于僧;僧亦不之靳,以故里中不田而农者以百数。时而恶佃决僧首瘗床下,亦不甚穷诘,但逐去之,其积习然也。金又买异姓儿。私子之。延儒师,教帖括业。儿聪慧能文,因令邑庠;旋援例作太学生;未几,赴北闱,领乡荐。由是金之名以“太公”噪。向之“爷”之者“太”之,膝席者皆垂手执儿孙礼。无何,太公僧薨。孝廉缞絰卧苫块,北面称孤;诸门人释杖满床榻;而灵帏后嘤嘤细泣,惟孝廉夫人一而已。士大夫妇咸华妆来,搴帏吊唁,冠盖舆马塞道路。殡日,棚阁云连,幡翳日。殉葬刍灵,饰以金帛;舆盖仪仗数十事;马千匹,美人百袂,皆如生。方弼、方相,以纸壳制巨人,皂帕金铠;空中而横以木架,纳活人内负之行。设机转动,须眉飞舞;目光铄闪,如将叱咤。观者惊怪,或小儿女遥望之,辄啼走。冥宅壮丽如宫阙,楼阁房廊连垣数十亩,千门万户,入者迷不可出。祭品像屋,多难指名。会葬者盖相摩,上自方面,皆伛偻入,起拜如朝仪;下至贡监簿史,则手据地以叩,不敢劳公子,劳诸师叔也。当是时,倾国瞻仰,男女喘汗属于道:“携妇襁儿,呼兄觅妹者声鼎沸。杂以鼓乐喧豗,百戏鞺鞳,人语都不可闻。观者自肩以下皆隐不见,惟万顶攒动而已。有孕妇痛急欲产,诸女伴张裙为幄,罗守之;但闻儿啼,不暇问雌雄,断幅绷怀中,或扶之,或曳之,躄以去。奇观哉!葬后,以金所遗资产,瓜分而二之:子一,门人一。孝廉得半,而居第之南、之北》之西东,尽缁党;然皆兄弟叙,痛痒又相关云。
        异史氏曰:“此一派也,两宋未有,六祖无传,可得独辟法门者矣。抑闻之:五蕴皆空,六尘不染,是谓‘和尚’;口中说法,座上参禅,是谓‘和样’;鞋者楚地,笠重吴天,是谓‘和撞’;鼓钲 聒,笙管敖曹,是谓‘和唱’;狗钻钻缘,蝇营淫赌,是谓‘和幛’。金也者,‘尚’耶? ‘样’耶? ‘唱’耶?‘撞’耶?抑地狱之‘幛’耶?”

        
        这篇文章在《聊斋》中别具一格。它不但没有曲折的情节,而且没有一个首尾连贯的故事。文中所写的这个金和尚,不仅实有其人,并且实有其事。据李象先等人编写的《五莲山志·诸师本传》载,此人姓金名彻,字泰雨。原籍辽阳,在山东诸城五莲山寺出家。在王士禛《分甘余话》等书中,都有关于他的记载。显然,这篇文章并非小说,而是一篇纪实文学。
        清初的皇帝,多有“好佛”之名。尤其是那位顺治,竟然说什么:吾本西方一衲子,为何落在帝王家?”非要出家为僧不可,闹得乌烟瘴气。他还曾亲自接见僧人通琇、道忞,一个封为“大觉普济禅师”,一个封为“弘觉禅师”,使他们成为“名重朝野”的“新贵”。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不法僧人纷纷攀结权贵,广敛钱财,甚至为非做歹,欺压良善,成为地方一霸。本文作者通过对金和尚这个僧侣大地主生前、死后的几个片断的描写,无情地揭露了封建社会的这一丑恶现象。
        作者说: “五蕴皆空,六尘不染,是谓‘和尚’。”按照佛教教义所谓“五蕴”,指色(形相)、受(情欲)、想(意念)、行(行为)、识(心灵)。这五种意识能蒙蔽人的真性。所谓“六尘”,指色、声、香、味、触、法。“六尘”与“六根”(眼、耳、鼻、舌、身、意)相接,能产生种种贪欲,导致种种烦恼。所谓“五蕴皆空,六尘不染”,就是说,一旦出家为僧,就必须舍弃尘世间的一切贪欲。为了使出家的僧众能够做到这一点,佛教制订了种种戒律,其中最低的要求是守持十戒,即:不杀生、不偷盗、不淫、不妄语、不饮酒、不涂饰香鬘、不歌舞观听、不坐高广大床、不非时食、不蓄金银财宝。完全、充足的戒律(自足戒)更有250条之多。作者认为,只有严守这些戒律的僧人,才称得上是名符其实的和尚,否则就只能算是“和样”、“和撞”“和唱”。至于像金和尚那种只知道“狗苟钻缘,蝇营淫赌”的僧人,则只能归之为“和幛”。作者叙述了佛教教义的要求,再看对金和尚生平行事的种种描写,几乎每一件事都有鲜明的针对性。清看:他从小就是一个无赖之徒,偷了师父的遗金,往来负贩,饮羊、登垄,无所不为;他有膏田千百亩,华第数十处;他的居室,“朱帘绣慕,兰麝充溢喷人;螺钿雕檀为床,床上锦茵褥,褶叠大尺有咫”;他的饮食,“肥醴蒸薰”,酒肉俱全,“客仓卒至,十余筵可咄嗟办”; 他每出行; “前后数十骑,腰弓矢相摩戛”,连他的徒子徒孙也是风鬃云辔,“略与贵公子等; 在他的周围,不仅 “妇女浮丽如京都”,而且有 “狡童十数辈,皆慧黠能媚人,皂纱缠头,唱艳曲,听睹亦颇不恶”。不仅如此,他身为僧人,竟然“生平不奉一经、持一咒,迹不履寺院,室中亦未尝蓄铙鼓;此等物,门人辈弗及见,亦弗及闻”;又 “买异姓儿,私子之”,还让他去求取功名;他死后,冥宅壮丽如宫阙,楼阁房廊,连垣数十亩,千门万户,入者迷不可出。祭品像屋,多难指名。”显然,他的所作所为,无不犯戒,又无戒不犯,连一点儿出家人的样子都没有。确是作者所说: “两宋未有,六祖无传”之人。
        佛门静地,规矩甚严。僧人犯戒,轻则责罚,重则逐出山门,乃至送官府。在 《大清律例》 中,不仅对犯戒僧尼的处置有明文规定,而且对出家人的服饰、器用乃至招收生徒等都有严格限制。比如,僧道衣服,只许用绸绢、布匹,不得用丝、绫罗、“违者笞五十,还俗,衣服入宫”; 僧入挟妓饮酒,“俱杖一百,发原籍为民”,如此等等。但是,这一切对于金和尚来说,毫无约束力。他可以为所欲为,甚至发生了因奸被杀、埋尸床底这样的人命案,地方官府也不问津。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金和尚不仅有钱,而且有势。他广交权贵,“即千里外呼吸亦可通,以此挟方面短长,偶气触之,辄惕自惧。”既然连都督、巡抚这样方面大吏都畏之如虎,那在千里之外与他呼吸相通的是些什么人,也就可想而知了。由此可见,作者的笔锋所向,不仅仅是金和尚这样的僧侣大地主,而且包括了腐败无能的地方官员和那些掌握着更大权力的高官显宦。
        这篇文章貌似平和,实则 “通篇字字皆成斧钺”(但明伦语)。从总体看,文章前半叙金和尚生前的豪奢,写田宅的广阔,写居处的富丽,写饮食的丰盛,写视听的美艳,写奴仆的倨恭,写邑人的逢迎,不厌其烦; 后半叙金和尚死后的哀荣,写孝子、孝妇,写吊者、观者,写祭品、灵刍,写冥宅、仪仗,又几乎面面俱到。这样的描写,如倾盆大雨,排山倒海,给人以十分强烈的印象。但是,这样的豪奢,这样的气派,对于一个世俗的富豪已属过分,而这位“太老爷”竟然是一个“鄙不文,顶趾无雅骨”的和尚,这就不能不形成强烈的反差。在这种反差之下,其描写越是惊世骇俗,就越是令人感到厌恶、可笑。从细部看,这样的文字更是随之可见。比如:写和尚屋里挂美人图,已属不伦不类,再加上“几无障处”一句,就更加叫人感到俗不可耐。写金和尚去世,不称 “圆寂”,不称“入灭”,不称 “涅槃”,却偏偏用了一个“薨”字(古时只有王候或相当于王侯的大官死了才能称薨)。以 “太公”和 ‘僧”连称已属滑稽,再加上这个 “薨”字,真是绝妙的讽刺!写那些 “僦屋佃田者”,开始只是说他们 “贫无业,携妻子”,与僧人连屋而居。似乎平平淡淡,只是有些不经;接着又说: “凡僦居者,妇女浮丽如京都,脂泽金粉,皆取给于僧。”可见 “携妻子”事出有因。端倪已见,令人齿冷;最后才说: “时而恶佃决僧首瘗床下,亦不甚穷诘,但逐去之,其积习然也。”终于真相大白,真是触目惊心!作者始终没有点明这中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从表面看,金和尚不仅乐善好施,而且宽宏大度,但字里行间却含讥锋。这是典型的“春秋笔法”。
        作者在对金和尚的骄横恣纵进行无情揭露的同时,对那些趋炎附势的小人和浑浑噩噩的世风也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和鞭挞。金某人明明是个和尚,就因为有钱有势,阖邑居民,无论上下,竟然不敢以释号称之,甘愿呼 “爷”称 “祖”,“垂手执儿孙礼。”和尚死后,更是倾城而出,“观者自肩以下皆隐不见,惟万头攒动而已”,连临产的孕妇也来凑热闹。芸芸众生,可悲、右叹!那位孝廉公,明明是“异姓儿”,却甘愿给和尚当儿子。在灵堂上,他 “衰经卧苫块,北面称孤”;他的夫人也装模做样,在灵帏后“嘤嘤细泣”;连那些士大夫的宝眷们也“咸华妆来,搴帏吊唁”。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特别值得提出的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官员:“上自方面,皆伛偻入,起拜如朝仪;下至贡监簿史,则手据地以叩,不敢劳贵公子,劳诸师叔也。”身为朝廷命官、封疆大吏,叩拜一个和尚的亡灵,竟然三拜九叩,像是朝拜皇上一样,而那些杂耻吏员,自然就只能以子侄自居了。寥寥数语,如投枪匕首,一针见血,写尽了这些贪官污吏的丑态,充满了作者的鄙夷、愤懑之情。“奇观哉”一语,表面上是对金和尚死后哀荣的赞叹。实际上是作者发自内心的痛苦、愤怒的呼号。
        本文的结尾寓意颇深:“葬后,以金所遗资产,瓜而分之:子一,门人一。孝兼得半,而居第之南;之北,之西东,尽缁党。”子是无耻文人、贪官污吏,僧是佛门败类,无法无天,四面八方,依然是他们的天下。更为可怕的是,这些人“皆兄弟叙,痛痒又相关”。他们更加紧密地勾结在一起了。死了一个金和尚,又生出无数个小金和尚。照这样发展下去,佛门何时才能清静,地方又何时才能安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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