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
太尉始为泾州刺史时,汾阳王以副元帅居蒲。王子晞为尚书,领 行营节度使①,寓军邠州②,纵士卒无赖③。邠人偷嗜暴恶者,率以货窜 名军伍中④,则肆志,吏不得问。且群行丐取于市,不嗛⑤,辄奋击折人 手足,椎釜鬲瓮盎盈道上,袒臂徐去,至撞杀孕妇人。邠宁节度使白孝 德以王故,戚不敢言。
太尉自州以状白府⑥,愿计事。至则曰:“天子以生人付公理⑦,公 见人被暴害,因恬然。且大乱,若何?”孝德曰:“愿奉教。”太尉曰:“某 为泾州,甚适,少事;今不忍人无寇暴死,以乱天子边事。公诚以都虞 侯命某者⑧,能为公已乱,使公之人不得害。”孝德曰:“幸甚!”如太 尉请。
既署一月,晞军士十七人入市取酒,又以刃刺酒翁,坏酿器,酒流 沟中。太尉列卒取十七人,皆断头注槊上,植市门外。晞一营大噪,尽 甲。孝德震恐,召太尉曰:“将奈何?”太尉曰:“无伤也! 请辞于军。” 孝德使数十人从太尉,太尉尽辞去。解佩刀,选老躄者一人持马⑨,至 晞门下。甲者出,太尉笑且入曰:“杀一老卒,何甲也?吾戴吾头来 矣!”甲者愕。因谕曰:“尚书固负若属耶? 副元帅固负若属耶?奈何 欲以乱败郭氏?为白尚书,出听我言。”
晞出见太尉。太尉曰:“副元帅勋塞天地,当务始终。今尚书恣卒 为暴,暴且乱,乱天子边,欲谁归罪?罪且及副元帅。今邠人恶子弟以 货窜名军籍中,杀害人,如是不止,几日不大乱?大乱由尚书出,人皆 曰尚书倚副元帅,不戢士⑩。然则郭氏功名,其与存者几何?”言未毕, 晞再拜曰:“公幸教晞以道,恩甚大,愿奉军以从。”顾叱左右曰:“皆解 甲,散还火伍中,敢哗者死!”太尉曰:“吾未晡食(11),请假设草具。”既 食,曰:“吾疾作,愿留宿门下。”命持马者去,旦日来。遂卧军中。晞不 解衣,戒候卒击柝卫太尉(12)。旦,俱至孝德所,谢不能,请改过。邠州由 是无祸。
先是,太尉在泾州为营田官。泾大将焦令谌取人田,自占数十顷, 给与农,曰:“且熟,归我半。”是岁大旱,野无草,农以告谌。谌曰:“我 知人数而已,不知旱也。”督责益急,农且饥死,无以偿,即告太尉。
太尉判状辞甚巽(13),使人求谕谌。谌盛怒,召农者曰:“我畏段某 耶?何敢言我!”取判铺背上,以大杖击二十,垂死,舆来庭中。太尉大 泣曰:“乃我困汝!”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疮,手注善药,旦夕自哺农 者,然后食。取骑马卖,市谷代偿,使勿知。
淮西寓军帅尹少荣(14),刚直士也。入见谌,大骂曰:“汝诚人耶? 泾州野如赭(15),人且饥死;而必得谷,又用大杖击无罪者。段公,仁信大 人也,而汝不知敬。今段公唯一马,贱卖市谷入汝,汝又取不耻。凡为 人傲天灾、犯大人、击无罪者,又取仁者谷,使主人出无马,汝将何以视 天地? 尚不愧奴隶耶!”谌虽暴抗,然闻言则大愧流汗,不能食,曰:“吾 终不可以见段公!”一夕,自恨死。
及太尉自泾州以司农征,戒其族:“过岐(16),朱泚幸致货币,慎勿 纳。”及过,泚固致大绫三百匹。太尉婿韦晤坚拒,不得命。至都,太尉 怒曰:“果不用吾言!”晤谢曰:“处贱,无以拒也。”太尉曰:“然终不以 在吾第。”以如司农治事堂,栖之梁木上。泚反,太尉终,吏以告泚,泚 取视,其故封识具存(17)。
太尉逸事如右。
元和九年月曰,永州司马员外置同正员柳宗元谨上史馆。今之称 太尉大节者出入,以为武人一时奋不虑死(18),以取名天下,不知太尉之 所立如是。宗元尝出入岐、周、邠、斄间,过真定(19),北上马岭,历亭鄣堡 戍,窃好问老校退卒,能言其事。太尉为人姁姁(20),常低首拱手行步,言 气卑弱,未尝以色待物(21);人视之,儒者也。遇不可,必达其志,决非偶 然者。会州刺史崔公来,言信行直,备得太尉遗事,覆校无疑,或恐尚 逸坠,未集太史氏,敢以状私于执事(22)。谨状。
【注释】①领: 兼任。节度使:主要 掌军事。②寓军:在 辖区之外驻军。邠 (bīn)州:治所在今 陕西彬县。③无赖: 强横妄为。④货:财 物,这里指贿赂。⑤ 嗛(qiè):通“慊” “惬”,满足。⑥状: 一种陈述事实的文 书。白:报告。⑦生 人:生民,百姓。理:治。⑧都虞侯:军队中的执法官。⑨躄(bì):跛脚。⑩戢(jí): 管束。(11)晡(bū)食:晚餐。晡,申时,下午三至五时。(12)柝(tuò):古代巡夜打更 用的梆子。(13)巽(xùn):通“逊”,委婉。(14)淮西:今河南许昌、信阳一带。(15)赭 (zhě):赤褐色。(16)岐:州名,治所在今陕西凤翔南。(17)识(zhì):通“志”,标记。 (18)出入:大抵,不外乎。(19)真定:不可考,或是“真宁”之误。真宁即今甘肃正宁。 (20)姁 (xǔ)姁:和悦的样子。(21)色:脸色。物:此指人。(22)执事:指专管某方面事务 的官吏。这里指史官韩愈。
【鉴赏】段太尉(719—783),名秀实,字成公,汧阳(今陕西千阳)人。 官至泾州刺史兼泾原郑颍节度使、司农卿。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原卢 龙节度使朱泚称帝,召见段秀实,段秀实突然奋起以朝笏猛击朱泚之额, 最后被杀死。段秀实这一壮烈的举动却受到一些人的诽谤,说他是“武人 一时奋不虑死,以取名天下”。柳宗元对此极为愤慨。这篇文章写于元和 九年(814),是柳宗元为当时任史馆修撰的韩愈提供段秀实的一些资料。 柳宗元之所以写这篇文章,是想要辩驳当时一些人对段秀实的误解和诽 谤,说明他笏击朱泚的行为决非一时冲动,而是他“遇不可,必达其志”的 刚正不阿的性格使然。柳宗元选取段秀实三则逸事,经恰当剪裁组织,生 动描写,鲜明渲染,塑造了一个不畏强权,关心人民疾苦,临财而不乱取的 正直廉洁的官员形象。
文章可划分为四段。第一段即第一则逸事:勇服郭晞。作者依次写 兵卒放肆害人,自荐去平乱,到营地陈辞,留宿军营,情节的发展跌宕起 伏,引人入胜,突出了段秀实不畏强暴,刚毅勇敢的性格。第二段即第二 则逸事:仁愧焦令谌。段秀实除了刚勇之外,还具有仁者爱民之心。这则 逸事叙述他同情、救助、安抚一个无力交租而惨遭毒打的农民。作者通过 段秀实一系列行动,展现了他对农民的怜悯、慈爱之情。通过第三者淮西 寓军帅尹少荣怒斥焦令谌的不敬、不耻、不愧,从侧面烘托了段秀实仁厚 慈惠的爱民之心。第三段即第三则逸事:节显治事堂。段秀实不仅具有 不畏强暴,爱民如子的高贵品质,而且还有清正廉洁的品质。作者写段秀 实洞察朱泚的野心,拒不收礼,将礼物“栖之梁木”,“封识具存”的逸事, 颂扬了他的高风亮节。
上述三则逸事,发生的时间、地点虽各异,彼此间也无联系,但其精神 是相通的。从作者客观的叙述中,使人感受到了深沉的赞颂之情。
第四段交代写作本文的时间、原因及材料的来源,以说明逸事状内容 是真实的。
本文的一大特色是,全文没有一句议论的话语,完全让事实说话,写 得精彩动人。作者精心选取了段秀实生活中的三则逸事,繁简得当,侧重 点各个不同。“勇服郭晞”,作者花了很多语言写事件的进展,充分表现了 段秀实的刚勇。“仁愧焦令谌”,作者为表现段秀实爱民的高贵品质,在描 述其为被打成重伤的农者所做的一系列行动,不避琐细。而“节显治事 堂”,作者写得较简略,用的是简单代替复杂的手法,叙事行文虽简单数 语,却能抓住主要的环节,收到了小中见大的效果。
汤克勤 主编.古文鉴赏辞典.武汉:长江出版传媒崇文书局.2015.第246-2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