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洵《六国论》
六国破灭①,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②。赂秦而力亏,破灭之 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 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 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 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③,暴霜露④,斩荆棘,以 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 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 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⑤,奉之弥繁⑥,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 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⑦,犹抱薪救火,薪 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⑧,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⑨。五 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⑩。是 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 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11)。洎牧以谗 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12),可谓 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 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13),当与秦相较(14),或未 易量。
呜呼! 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 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15)。悲夫! 有如此之势,而为秦 人积威之所劫(16),日削月割,以趋于亡(17)。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 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 苟以天下之大(18),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
【注释】①六国:燕、赵、韩、魏、齐、楚。②弊:弊病。赂:贿赂。这里指割地 求和。③厥先祖父:泛指他们的先人祖辈,指列国的先公先王。厥,其。先,对去 世的尊长的敬称。祖父,祖辈与父辈。④暴霜露:暴露在霜露之中。意思是遭风 霜雨露侵袭之苦。⑤厌:同“餍”,满足。⑥奉:奉送。弥:更加。繁:多。⑦事:侍 奉。⑧迁灭:灭亡。古代灭人国家,同时迁其国宝、重器,故说“迁灭”。⑨与嬴: 亲附秦国。与,亲附,交好。嬴,秦王的姓,此借指秦国。⑩义:名词作动词,坚持 正义。(11)李牧:赵国名将,曾几次打退秦军进攻。却:退却。(12)革灭殆尽:消灭得 差不多了。(13)胜负之数,存亡之理:胜负存亡的命运。数,天数。理,理数。皆指 命运。(14)当:同“倘”,如果。(15)食之不得下咽:指寝食不安,内心惶恐。(16)积威: 积久而成的威势。劫:胁迫,震慑。(17)日:每天,一天天,名词作状语。月:每月,一 月月,名词作状语。以,而。(18)苟:如果。以:依凭。
【鉴赏】本文是在宋王朝对辽和西夏采取屈辱求和政策的背景下写作 的。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宋与契丹(辽)签订澶渊之盟,向辽输岁币 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又向契丹增加输送岁币 银十万两,绢十万匹。第二年(1043),被迫向西夏输送岁币银十万两,绢 十万匹,茶三万斤。宋以财物赂敌求得苟安。对此,苏洵痛心疾首,借评 论齐、楚、燕、韩、赵、魏六国灭亡的原因,“弊在赂秦”,劝诫宋王朝吸取历 史教训,改变求和政策,以免重蹈六国覆亡的故辙。正如清人朱晴川所 评:“借六国赂秦而灭,以暗刺宋事。其言痛切悲愤,可谓深谋先见之智。”
文章一开始,苏洵提出中心观点:六国灭亡的原因在于“赂秦”。并进 一步分析,“不赂者以赂者丧”,从反面论证了“弊在赂秦”是六国灭亡的 根本原因。接着,苏洵阐明赂秦产生的后果,秦国接受韩、魏、楚贿赂的土 地,比起打胜仗得到的土地要多出百倍。赂秦削弱自己,强壮敌人,最后 必然促成自己灭亡。而齐、燕、赵虽然没有赂秦,但是因为失去强援,最终 也被秦国各个击破。“为秦人积威之所劫”,六国沦为灭亡。
苏洵同时指出,战斗是六国的唯一出路。燕、赵即是证明。燕、赵虽 是小国,但战斗却使他们灭亡在各国之后。尤其是赵国,与秦战斗,五战 三胜,要不是它没有坚持到底,中了敌人的反间计,失败绝不会来得这么 快。这对当时宋朝有极深刻的启示意义。
苏洵还为了文章的感染力,举出六国先祖创业的艰难,“暴霜露,斩荆 棘”,晓之以利,动之以情,告诫后代子孙应该懂得珍惜。这都有极强的现 实针对性。
苏洵的散文具有精于布局、富于雄辩的特点。宋人曾巩《苏明允哀 词》评论苏洵文“烦能不乱,肆能不流。其雄壮俊伟,若决江河而下也;其 辉光明白,若引星辰而上也。”《六国论》一文集中体现了这一长处。
汤克勤 主编.古文鉴赏辞典.武汉:长江出版传媒崇文书局.2015.第299-3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