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刑赏忠厚之至论》
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际,何其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 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 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咏歌嗟叹之,所以 乐其始而勉其终。有一不善,从而罚之,又从而哀矜惩创之,所以弃其 旧而开其新。故其吁俞之声①,欢休惨戚,见于虞、夏、商、周之书。成、 康既没,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犹命其臣吕侯,而告之以祥刑②。其言 忧而不伤,威而不怒,慈爱而能断,恻然有哀怜无辜之心,故孔子犹有 取焉。
传曰:“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也。”当尧之 时,皋陶为士③,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 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四岳曰:“鲧可用。”尧曰:“不 可。鲧方命圮族④。”既而曰:“试之。”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而从四 岳之用鲧也?然则圣人之意,盖亦可见矣。《书》曰:“罪疑惟轻,功疑 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⑤。”呜呼! 尽之矣! 可以赏,可以无赏, 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 乎义,则流而人于忍人。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
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赏之以爵禄,是赏之道行于爵禄 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刑以刀锯,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 所及,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赏,而爵禄不 足以劝也;知天下之恶不胜刑,而刀锯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则举而归 之于仁,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故 曰忠厚之至也。
《诗》曰:“君子如祉,乱庶遄已。君子如怒,乱庶遄沮。⑥”夫君子 之已乱,岂有异术哉?时其喜怒,而无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义,立 法贵严,而责人贵宽。因其褒贬之义以制赏罚,亦忠厚之至也。
【注释】①吁:叹息声。俞:应允。②祥刑:即详刑,用刑详审谨慎。③士:古 掌刑之官。④方命:抗命,违命。圮(pǐ)族:坑害族人。⑤不经:不按成法办事。 ⑥祉(zhǐ):喜悦。遄(chuán):迅速地。“《诗》曰”以下四句,语出《诗经·小 雅·巧言》。
【鉴赏】这是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苏轼应礼部试时写的文章。题 目的意思是就刑罚、奖赏如何才能达到忠厚仁爱的极致效果而发表见解。 此文说理透彻,构思精巧,文辞简练而平易晓畅。主考官欧阳修认为此文 脱尽五代宋初以来的浮靡艰涩之风,对它十分赏识。
此文属科场应试文字。刑罚与奖赏怎样才能把忠厚仁爱之道发挥到 极致呢?作者认为赏以爵禄、刑以刀锯不足以体现忠厚之至。惟有赏疑 从与、从重,罚疑从去、从轻,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可使天下相率而归 于君子长者之道,这就是忠厚之至。
文章结构紧密而动荡开合。全文“疑”字是文眼,一篇主旨,从“疑” 字生发,当赏而疑,则宁与之,当罚而疑,则宁不致罚,就疑处见出忠厚来, 终不脱“疑”字。但开头从大处落笔,从历代圣王君子长者之道、忠厚之至 之风说起,末段引用《诗经》却均无“疑”字,这就是紧而不紧。另外,本文 有时议论生风,似不可止,但又突然打住,断以婉言警语,放得开,收得拢。
本文才学才气兼胜。苏轼富于才学,圣王之道,儒学经典,烂熟于心, 故引《诗》《春秋》,各种典故任其驱使,辐辏笔下。当他的观点找不到适 当的论据时,他又敢于发挥想象,杜撰故事,如“皋陶曰:‘杀之。’三;尧 曰:‘宥之。’三”就是他的“想当然耳”。有时笔势如长江大河,激情一泻 千里:“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 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 也。”
汤克勤 主编.古文鉴赏辞典.武汉:长江出版传媒崇文书局.2015.第311-3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