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之武退秦师》
《左传》
晋侯、秦伯围郑(1),以其无礼于晋(2),且贰于楚也(3)。晋军函陵(4),秦军氾南(5)。
佚之狐言于郑伯曰(6):“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7),师必退。”公从之。辞曰(8): “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9) 。”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10)。
夜缒而出(11),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12)。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13)。越国以鄙远(14),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15)?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16),行李之往来(17),共其乏困(18),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19),许君焦、瑕(20),朝济而夕设版焉(21),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22)?既东封郑(23),又欲肆其西封(24)。若不阙秦(25),将焉取之(26)?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27)。”
秦伯说(28),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扬孙戍之(29),乃还。
子犯请击之(30)。公曰:“不可! 微夫人之力不及此(31)。因人之力而敝之(32),不仁;失其所与(33),不知(34);以乱易整(35),不武(36)。吾其还也(37)。”亦去之(38)。
〔注释〕(1)晋侯: 晋文公重耳。秦伯: 秦穆公。(2)无礼于晋: 指重耳逃亡在外,经过郑国,郑文公没有以礼待他的事。(3)贰于楚: 对晋有二心,而同楚亲近。(4)军: 用如动词,屯兵。函陵: 在今河南新郑县北。(5)氾(fan):水名,指东氾,今已干涸,故道在河南中牟县南。(6)佚之狐: 郑大夫。“之”是介于氏和名之间的虚字,“烛之武”同此。(7)烛之武: 郑大夫。(8)辞: 推辞。(9)无能为也已: 不能做什么啦。也已:略等于 “矣”。(10)许之: (烛之武)答应了郑文公。(11)缒(zhuì) : 用绳子吊着重东西从上往下送。这里指烛之武用绳子缚住身体从城墙上放下来。(12)既: 已经。(13)敢: 表敬谦的副词。执事: 办事人员。这是客气话,实际指秦伯本人。(14)越: 超越。鄙: 边邑,用如动词。秦在西,郑在东,晋在二者之间,所以说秦是越过一个国家,以辽远的地方作为边邑。(15)焉用: 哪里用得着。陪: 增加。邻: 指晋。(16)舍: 放弃,意思是不灭掉。东道主: 东方道上的主人(郑在秦东)。后世以东道主为主人的代称,就从这句话来的。(17)行李: 外交使节。(18)共: 同“供” ,供应。乏困: 本来行而无资叫乏,居而无食叫困,这里指使者资粮方面的缺乏。(19)尝为晋君赐: 曾对晋君施过恩惠。(20)焦、瑕: 二地名,都在今河南陕县附近。(21)朝济而夕设版: 晋惠公逃亡在秦时,为了得到秦的帮助以回国争位,将焦、瑕两邑许给秦国,但在早晨刚刚渡河归国,到了晚上就设版筑城,修筑防御工事。(22)厌: 满足。(23)东封郑: 以郑为东面的疆界。封: 疆界,用如动词。(24)肆: 延展,伸长。(25)阙: 亏损。(26)将焉取之: 将从哪里得到它所要取得的土地呢? (27)唯: 表希望的语气词。图: 考虑。(28)说: 同“悦”。(29)杞子、逢孙、扬孙: 都是秦大夫。戍(shù):驻扎、防守。这里指驻军于郑,代郑设防。(30)子犯:即狐偃,晋文公的舅父。(31)微夫人之及此: 我如果没有那人的力量是到不了今天的。微:假如不是。夫人: 那人,指秦穆公。(32)因: 靠。敝: 坏,这里指损害。(33)与: 联合。所与: 同盟者。(34)知: 同“智”。(35)以乱易整: 意思是秦晋两国步调一致而来;如果打起来,就成了内讧。易: 改变。(36)武: 威武。(37)其:表示委婉的语气词。(38)去: 离开。
〔鉴赏〕公元前632年,晋楚争霸,终于爆发了城濮之战,楚军失利,晋国称霸诸侯。次年翟泉会盟,晋国便与齐、鲁、宋、秦、陈等国密谋讨伐在城濮之战中背晋亲楚的郑国。前630年,晋军偕同秦军挥戈东进,直逼郑国都城。区区郑国,岂是晋秦两大强国的对手,面临亡国之灾,郑文公只得重新起用大夫烛之武。足智多谋的烛之武熟谙敌人的内部矛盾,他看准秦晋之间的裂痕,采取分化瓦解的方法,终于说服秦穆公不但单方面撤军,而且还派兵协助郑国防守。晋国被迫撤军,郑国化险为夷。
下面我们按照文章的自然结构作一些分析。
全文共分五段。第一段,“晋侯、秦伯围郑”——“秦军汜南”。这段文字叙述了三个问题: 1,当时形势。大军压境,郑国岌岌可危。2,战争起因。3,晋、秦驻军方位。这三层意思总共用了二十五个字,却交代得一清二楚,《左传》笔法之凝练由此可见一斑。如果我们在读完全文之后,回过头再来仔细品味,将不难发现这段开始曲还埋下了两处伏笔。且说晋秦围郑的原因,一是“无礼于晋”,二是“贰于楚”,然而这两件事都是晋郑之间的宿怨,与秦并无干系,可见秦的出兵乃晋牵率使来,事出被动。这一笔伏下了“一篇立说之根”,烛之武说退秦师一举成功,在文章开头就打下了一块可信的基石。“晋军函陵,秦军氾南”,看似平铺直叙,殊不知又是一处伏笔。晋、秦虽然联合出兵,驻地却一南一北。烛之武夜缒入秦营而不被晋军察觉,就是利用了这一有利条件。
第二段: “佚之狐言于郑伯”——“许之”。上一段主要写晋秦一方,这一段转过来写郑国内部情况。从烛之武和郑文公的一段对话可以看出,郑国上层统治集团并非没有矛盾。然而,大敌当前,“郑亡,子亦有不利焉”,正是这种生死与共、休戚相关的命运促成了郑国内部的团结: 为君的引咎自责,为臣的捐弃前嫌。同仇敌忾,共赴国难。这和晋秦的松散联合、同床异梦适成鲜明的对照。这场斗争的胜负,于此已经透出端倪。
第三段: “夜缒而出” ——“唯君图之”。本文既是一篇反间文字,重点自然在于烛之武一篇说辞。烛之武身负救亡重任,但是既见秦穆公,开口便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把救郑事撇过一边不提,接着单刀直入陈述郑之存亡与秦的利害关系。烛之武以下的陈辞,“骤读之,似无数曲折,细按之,只是四段。” (冯李骅《左绣》引唐锡周语)第一层,先申言亡郑之无益。“越国以鄙远”既不可能,到头来只能是“亡郑以陪邻” ,壮大了晋国的实力。第二层,又翻转来,极言舍郑之无害。保存郑国,可以作为秦国通往东方道路上的中继站,这对于偏隅西方,称霸野心未泯的秦国来说是有很大引诱力的。一反一复,亡郑有害,舍郑得益,已经昭然若揭,但是烛之武并不就此而止。第三层,又以“且”字掘进一步,用晋人“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的史实,指出晋善背秦,是过河拆桥、忘恩负义之徒。这一着,无疑是在秦穆公的伤疤上撒了一把盐末,使他隐痛难忍。最后一层,言晋人贪得无厌。“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这简直是对秦穆公的当头棒喝。城濮之战后,晋人得志,秦人难免没有忌心。如今亡郑不唯无益,竟会招致“阙秦”之祸,反殃自身,怎么不叫人惊心动魄、毛骨悚然?离间不外利害两端,烛之武深知在特定情况下言利不如陈害,因此说利只一层,说害却用三层,层层进逼,终于使秦穆公认清利弊得失,断然改弦易辙。烛之武长于攻心,不仅晓之以利害,还动之以感情。说辞中九次提到“君”字,句句是为秦谋,不为己谋,增强了说辞的感染力。
第四段: “秦伯说”——“乃还”。第五段: “子犯请击之”——“亦去之”。这两段是故事的尾声,写秦穆公终被烛之武说服,单独与郑媾和,秦军退兵后,晋文公无可奈何,也只好撤军回国。烛之武以其出色的外交天才,使他的国家转危为安。
本文以两段起局,又以两段收局,在结构上呈现一种对称美,这种对称又不是简单的一一相承,而是通过前后对照,微妙地反映出形势的陡变: 起局时晋秦联军为一方,气势汹汹(第一段); 郑国为一方,旦不保夕(第二段); 及至收局,秦背晋盟,秦郑化敌为友(第四段);晋人失其所与,反成孤军(第五段)。全篇不足三百字,然而文起笔落无不经过作者苦心筹措。一、二两段点出事件背景,烘托气氛,暗示发展趋势,为全文作好铺垫; 第三段为一篇主干,说辞婉曲,层次却何等明晰;末尾亦以两段作结,首尾呼应,同中见异。文中顾后瞻前,巧施伏笔,简练而不失谨严,自然而耐人玩味。烛之武一篇说辞,自是本文精华所在。全部说辞仅一百二十五字,大旨无非是说明亡郑之无益,文章却从四个不同角度,纵横捭阖,将利害得失剖析得淋漓尽致。烛之武紧紧抓住秦穆公对晋人的戒备心理,从亡郑以陪邻,层层推进,一直说到阙秦以利晋,始终围绕秦晋间的利害冲突展开攻心战。虽是竭尽挑拨离间之能事,却句句在理,字字动心,绝无故弄玄虚危言耸听之嫌。诚如冯李骅《左绣》所誉: “笔舌之妙,真为《国策》开山,然《国策》有其圆警,无其简洁隽逸也。”
吴功正 执行主编.古文鉴赏辞典.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87.第24-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