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
孟子
孟子曰:
鱼,我所欲也;熊掌(1),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 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2)。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3)。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4),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5)?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6)。
一箪食(7),一豆羹(8),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嘑尔而与之(9),行道之人弗受(10); 蹴尔而与之(11),乞人不屑也(12)。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13),万钟于我何加焉(14)?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15)?
乡为身死而不受(16),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是亦不可以已乎(17)?此之谓失其本心(18)。
〔注释〕(1)熊掌: 熊的脚掌,为一种珍贵的食品。(2)苟得: 苟且求得(生存)。意思是只为求活,不择手段。(3)患: 祸患。辟: 同 “避” 。(4)如使: 如果,假使,下文“使” 同义。(5)何不用也: 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6)丧: 丧失。(7)箪(dan): 古代盛饭的竹器。(8)豆: 古代盛肉或其他食物的木器。(9)嘑(hu)尔: 轻蔑或粗暴地呼喝。嘑: 同“呼” 。尔:语助词。(10)行道之人: 过路的人。(11)蹴(cu): 践踏。(12)不屑: 不以为洁,即不愿接受。屑: 洁。(13)万钟: 很厚的俸禄。钟: 古代的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14)何加: (有)什么益处。(15)得我:感激我的恩德。得:通“德” ,感恩的意思。(16)乡: 同“向” ,向来,先前。(17)已: 止,罢休。(18)本心: 指羞恶之心。
〔鉴赏〕《鱼,我所欲也》大意是说: 人人都知道“义”是比“生”更可贵的,人人也知道“不义”是比“死” 更可恶的。然而只有贤者能把这一信条贯串于他人生实践的始终,一般人却难免要受环境牵制,往往改变初衷。因此,孟子要求人们,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要象贤者那样,把“义” 置于首位,必要时,还应做到“舍生取义”。
孟子为何如此看重“义” ?甚至把“义”看得比“生”还重要?盖孟子主性善,“义”恰恰是其性善说的主要内容之一。孟子在他的书中反复宣扬“性善说”。“舍生取义” ,就是他的“性善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义”毕竟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不象“生”那样,可以使人切实具体地把握它的价值。为了让“义”的价值能够较为形象具体地呈现在人们眼前,孟子在《鱼,我所欲也》一文中采用了譬喻的写作手法。刘向在《说苑·善说》中曾指出,所谓譬喻,即“以其所知喻其所不知,而使人知之。” 在这篇文章中,孟子设喻,乃从人的口腹之欲开始;通篇议论,也围绕着人的口腹之欲展开。
孟子首先以鱼与熊掌比喻“生”与“义”这一对概念。鱼是美味,但人人得而食之;熊掌也是美味,但其美远甚于鱼,且不易得。孟子以鱼喻“生” ,以熊掌喻“义” ,形象地区别出“生” 与“义” 的价值高下。由此,孟子提出“舍生取义” 的主张,也就不难为人所接受了。
孟子接着指出,“舍生取义”这一人生态度,是人人所具有的,是人的“本心” 。所以,人们在生与义不能得兼时,宁可取义,也不愿苟且偷生; 在遇到死与不义不能同时避开时,宁可赴死,也不愿躬行不义。但既如此,为什么世人的行为仍有贤与不肖,义与不义的区别呢?孟子指出,这是因为,贤者能坚持“舍生取义” ,始终“勿丧” ; 一般人则难免因环境的改变,而“失其本心” 。为了说明这一点,孟子又以口腹之欲为例(请注意“例” 与“喻” 的区别: “喻” ,根据《庄子·寓言》的说法,是“藉外论文” ; “例” ,则是与论题本身有直接联系的具体事例)。他指出,箪食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但如果施与者态度不好,被施与者,即使是处于社会最低层的乞丐,也往往宁死而不受食。因为接受这种“嗟来之食” ,将陷自身于不义,人们天生的羞恶之心阻止自己这样去做。反之,万钟之粟,得之虽可增宫室之美、妻妾之奉,还可使所识穷乏者感激自己; 弗得却也不致有生命之虞。然而某些昔日宁死不受嗟来之食的人,此时却不辨礼义而受之。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呢?只能说这类人是在无尽的利欲的引诱下丧失了本心。孟子曾以异常激烈的语气,指责这些不辨礼义,擅取万钟,鱼肉百姓的统治者:“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孟子·滕文公下》)在孟子看来,这些丧失了本心的家伙,已属“非人”,归入禽兽一流了。在本文中,孟子虽然讨论的是一般人的道德标准,但其指责的锋芒,却明显是指向统治者的。
《鱼,我所欲也》一文虽仅三百余字,包容量却很广,给后人的启示也是多方面的。在本文中,孟子对于统治者的指责,体现了他“民贵君轻”的政治思想。这是孟子思想中最可宝贵的成分。不论孟子宣扬“民贵君轻”的目的如何,其进步与合理的内核,是不容忽视的。孟子提倡的“舍生取义”,和孔子所提倡的“杀身成仁”一起,成为中华民族的最高道德准则,激励着历代仁人志士,为国捐躯,慷慨赴难。而孟子由口腹之欲推衍到道德之美的独特论证方法,则既体现了中华民族以善为美、美善合一的独特审美观念,和人类由官能快感上升到审美认识的审美历程; 同时也表现出孟子深入浅出的写作特点。而后者又是以前者为条件的。否则,不符合民族心理民族习惯的比喻、暗示、例证等等,就不能为本民族所接受,当然也就谈不上“深入浅出”了。这一点,又在艺术创造上给后人以有益的启迪。
吴功正 执行主编.古文鉴赏辞典.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87.第113-1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