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余庆》
《《红楼梦》十二支曲(警幻仙姑) 其十一:留余庆》
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2);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3)。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4)!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5)。
【注释】
(1) 留余庆:既是曹雪芹新编的词牌名,又有其含义:父母先辈遗留下来的福泽。《易经·坤卦》:“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2) 忽遇恩人:即判词说的“巧得遇恩人”,恩人指刘姥姥。
(3) “幸娘亲”三句:幸亏母亲做过善事积下了功德(王熙凤接济过刘姥姥)。幸,作动词“幸亏”、“亏得”。阴功,阴德,在暗地里做了善事积下的功德。
(4) 狠舅奸兄:指巧姐的母舅王仁、族兄贾芸,两人与贾环勾结起来拐卖巧姐,故说两人“狠”、“奸”。
(5) “正是”二句:乘除加减,喻指兴盛与衰亡、富贵与贫穷、福分与灾祸。苍穹(qióng),苍天、上天。
【译文】
先人遗留下来的功德啊,先人遗留下来的功德啊,使我突然遇到了救命大恩人刘姥姥,才脱离了灾难。幸亏我的娘亲啊,幸亏我的娘亲啊,曾经不事张扬接济过刘姥姥,做了善事积下了功德。奉劝人们啊,人生在世一场应该去接济扶助处在困境中的人、穷苦的人,不要像我贪爱银钱、不认骨肉、凶狠奸诈的母舅与族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正是人世间的兴盛与衰败、富贵与贫穷、福分与灾祸,不是凭空偶然的,头顶上有公平公正的苍天呢!
【鉴赏】
王熙凤死后,女儿巧姐被“狠舅奸兄”拐卖,获大恩人刘姥姥救助,描述侧重点应放在哪?
巧姐,王熙凤的独苗女儿,被刘姥姥救助时,应该是十三四岁的少女(封建时代早婚,但女子不会早于十三岁,邢夫人信了贾芸等人的哄骗,同意受聘并立即出嫁;刘姥姥庄上有户人家看中巧姐,这家的儿子是十四岁)。《红楼梦》前八十回中对她的描写不多,但给读者留下了她是一个体弱、经常生病的小女孩的印象。刘姥姥第二次到贾府,王熙凤向她说起“我这大姐儿时常有病,也不知是什么缘故”;又说大姐儿尚未有个名字,请她起个名,“你贫苦人起的名字,只怕压的住他(她)”,刘姥姥问了出生的日子为七月七日,就给大姐儿起名叫“巧姐”,说是“定依我这名字,必然长命百岁……必然遇难成祥,逢凶化吉,都从这‘巧’字儿来”。高鹗在续书中,顺着曹雪芹设计的“巧姐与刘姥姥机缘巧合”,在贾府衰亡败落、王熙凤归天后,厄运也降临到了巧姐头上,“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要拐卖她,被刘姥姥及时救助,使她“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应该说是十分符合曹雪芹的原意的。
“狠舅奸兄”拐卖巧姐,大恩人刘姥姥救助巧姐,曹雪芹在判词与曲中设计的原意是“原则性”的,并不能作具体描述。刘姥姥究竟是在什么时候进行救助的?是在拐卖成功、从火坑里救出来的,还是在拐卖尚未得逞、预先救出来的?1987年版《红楼梦》电视连续剧的剧情是:拐卖成功,刘姥姥从京都一路寻找到瓜洲渡口、秦淮河上,从烟花场所将她赎身救出来。看得出编导着重表现大恩人刘姥姥精神可嘉:不怕路途遥远,吃尽千辛万苦,倾其所有积蓄,连头上的簪子也拔下来凑数。高鹗在续书中则是:拐卖尚未成功,正在十分紧急的关头,刘姥姥来到贾府,听了平儿诉说的情况,很快想出了主意:“一走就完了事了。”于是巧姐(平儿陪同)跟了刘姥姥一起坐车混出后门,直奔刘姥姥在乡村屯里的家中,使巧姐躲过了劫难。从判词与曲中说的“巧得遇恩人”、“忽遇恩人”的“巧得”、“忽遇”用词上理解,刘姥姥救助巧姐,应该是在拐卖未得逞时。刘姥姥救助得很轻松,也很方便,并没有费多大的周折。高鹗把重点放在未得逞的拐卖过程:贾环如何出坏主意卖掉巧姐;贾芸、王仁如何一拍即合,又联络了邢大舅(邢夫人之弟),几个人如何串通起来哄骗邢夫人,使她相信;邢夫人如何以祖母身份拍胸脯定下来;王夫人、平儿如何拗不过大太太,王夫人只有干着急,平儿与巧姐儿只有抱头痛哭。高鹗对拐骗过程用了较大的篇幅,描写得十分详细,很明显,高鹗着重表现母舅王仁、族兄贾芸爱银钱不认骨肉的“狠”与“奸”。与电视剧相比,我以为高鹗的处理更符合曹雪芹的原意。
从判词、曲的“画外音”,以及判词配图(画的是“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来看,刘姥姥救助巧姐,并将她抚养成人,她应该跟农民结婚成家,过着和刘姥姥一样的平民生活。这是一种受到曹雪芹赞美的“清淡天和”生活——惜春想要过这种理想生活而不能,大恩人刘姥姥救助巧姐,使她过上了这种理想生活。但是,《红楼梦》有许多种版本,多数版本中,刘姥姥做的媒,男方家庭是“家财万贯,良田万顷”的豪绅大地主,从衰亡败落的富贵家庭过来的巧姐,过的依然是富贵生活。这显然与判词、曲以及判词附图精神不相符合。一些评论家把这笔账算在了高鹗的头上。我依据的版本是这样的:王熙凤病重期间,刘姥姥来到贾府探望,王熙凤给巧姐儿认了刘姥姥做干娘,还请刘姥姥“带了他(她)去罢”,“我的巧姐儿也是千灾万病的,也交给你了”。刘姥姥就此说:“那么着,我给姑娘做个媒罢。我们那里虽说乡里,也有大财主人家,几千顷地,几百牲口,银子钱也不少……我们庄家(稼)人看这样财主,也算天上的人了!”凤姐道:“你说去,我愿意就给。”但刘姥姥马上又笑说:“这是玩话。”及至刘姥姥救助巧姐,到了屯里家中,庄上“几家富户”来瞧贾府姑娘,其中有个周家女主人“心里羡慕”,她家有个十四岁的独子,“新近中了秀才”。刘姥姥看出周妈妈的心事,许诺给她做媒,周妈妈担心:“他们什么人家,肯给我们庄家(稼)人吗?”刘姥姥很有把握地说:“说着瞧罢。”这里只说周家是“富户”,并没有强调他家有“千顷地、万贯财”,也没有提到周家就是刘姥姥在王熙凤面前说过的那家,相反的两次提到周家是“庄家(稼)人”(一次周妈妈自想,一次周妈妈担心说出口)。这样看起来,并不能断定周家就是大乡绅、大地主,可能相当于上中农、富农水平。如此,也就不能说高鹗完全违背了曹雪芹的原意。
另外有必要指出两点。第一,曹雪芹赞美“清淡天和”生活,“劝人生济困扶穷”,这种思想是正确的、可取的,甚至对今天来说仍有意义。我们常说的对金钱财富看淡一些,生活淡泊一些,多回报社会,多帮助困难群体,也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第二,曹雪芹认为刘姥姥救助巧姐,是因为王熙凤接济过刘姥姥,积下了功德,是“因果报应”。这就不正确了。“因果报应”只是善良人的愿望,当然善良人也努力加以实践,如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一生决不做坏事、缺德事。把“因果报应”看成是规律性的东西,乃是主观唯心主义,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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