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唐顺之文《答茅鹿门知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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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唐顺之文《答茅鹿门知县二》

熟观鹿门之文,及鹿门与人论文之书,门庭路径,与鄙意殊有契合;虽中间小小异同,异日当自融释,不待喋喋也。

至如鹿门所疑于我本是欲工文字之人,而不语人以求工文字者,此则有说。鹿门所见于吾者,殆故吾也,而未尝见夫槁形灰心之吾乎? 吾岂欺鹿门者哉! 其不语人以求工文字者,非谓一切抹杀,以文字绝不足为也,盖谓学者先务,有源委本末之别耳。文莫犹人,躬行未得,此一段公案,姑不敢论,只就文章家论之。虽其绳墨布置,奇正转折,自有专门师法,至于中一段精神命脉骨髓,则非洗涤心源,独立物表,具今古只眼者,不足以与此。今有两人,其一人心地超然,所谓具千古只眼人也,即使未尝操笔呻吟,学为文章,但直据胸臆,信手写出,如写家书,虽或疏卤,然绝无烟火酸馅习气,便是宇宙间一样绝好文字;其一人犹然尘中人也,虽其专专学为文章,其于所谓绳墨布置,则尽是矣,然番来覆去,不过是这几句婆子舌头语,索其所谓真精神与千古不可磨灭之见,绝无有也,则文虽工而不免为下格。此文章本色也。即如以诗为谕,陶彭泽未尝较声律,雕句文,但信手写出,便是宇宙间第一等好诗。何则? 其本色高也。自有诗以来,其较声律、雕句文、用心最苦而立说最严者,无如沈约,苦却一生精力,使人读其诗,只见其捆缚龌龊,满卷累牍,竟不曾道出一两句好话。何则? 其本色卑也。本色卑,文不能工也,而况非其本色者哉!

且夫两汉而下,文之不如古者,岂其所谓绳墨转折之精之不尽如哉? 秦、汉以前,儒家者有儒家本色,至如老、庄家有老、庄本色,纵横家有纵横本色,名家、墨家,阴阳家皆有本色,虽其为术也驳,而莫不皆有一段千古不可磨灭之见。是以老家必不肯剿儒家之说,纵横必不肯借墨家之谈,各自其本色而鸣之为言。其所言者,其本色也。是以精光注焉,而其言遂不泯于世。唐、宋而下,文人莫不语性命,谈治道,满纸炫然,一切自托于儒家。然非其涵养畜聚之素,非真有一段千古不可磨灭之见,而影响剿说,盖头窃尾,如贫人借富人之衣,庄农作大贾之饰,极力装做,丑态尽露。是以精光枵焉,而其言遂不久湮废。然则秦、汉而上,虽其老、墨、名、法、杂家之说而犹传,今诸子之书是也;唐、宋而下,虽其一切语性命、谈治道之说而亦不传,欧阳永叔所见唐四库书目百不存一焉者是也。后之文人,欲以立言为不朽计者,可以知所用心矣。

然则吾之不语人以求工文字者,乃其语人以求工文字者也,鹿门其可以信我矣。虽然,吾槁形而灰心焉久矣,而又敢与知文乎! 今复纵言至此,吾过矣! 吾过矣!此后鹿门更见我之文,其谓我之求工于文者耶,非求工于文者耶? 鹿门当自知我矣,一笑。

鹿门东归后,正欲待使节西上时得一面晤,倾倒十年衷曲;乃乘夜过此,不已急乎? 仆三年积下二十余篇文字债,许诺在前,不可负约,欲待秋冬间病体稍苏,一切涂抹,更不计较工拙,只是了债。此后便得烧却毛颖,碎却端溪,兀然作一不识字人矣。而鹿门之文方将日进,而与古人为徒未艾也。异日吾倘得而观之,老耄尚能识其用意处否耶?并附一笑。

(据四部丛刊本《荆川先生文集》)

唐顺之(1507—1560),字应德、义修,武进(今江苏省武进县)人。嘉靖间进士,官翰林院编修、右佥都御史。唐顺之是明代中叶的重要散文家,他和茅坤、归有光等相为羽翼,对当时复古主义垄断文坛,窒息文运生机的逆流展开坚决的斗争。他们主张效法唐宋,吸取唐宋散文的精神,创作有个人风格,有生活内容,较为通俗活泼的作品,故当时被称为“唐宋派”,虽然这派也有缺点,但他们对拟古主义的批评,在文学思想史上,有很重要的意义。同时,他们的理论和创作,为继之而起的“公安派”作出了贡献。

这篇《答茅鹿门知县二》,可以看作是“唐宋派”“崛起于时风众势之中”(黄宗羲语)的一篇战斗宣言,也是全面宣传他们文学主张的代表作品。

《答茅鹿门知县二》是唐顺之写给比他年轻而又是同道茅坤的。茅坤(1512—1601),字顺甫、号鹿门,归安(今浙江吴兴)人,嘉靖十七年进士,历知青阳、丹徒二县,官至大名兵备副使,著有《白华楼藏稿》,编有《唐宋八家文钞》。《明史》说“坤善古文,最心折唐顺之”。在此之前,唐顺之曾写一信与他论文,这是第二封,故曰《答茅鹿门知县二》。

依照选本分段,第一段是说: 鹿门的文学主张,门庭路径都与自己相合;虽中间也有小小的分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融解消释,趋向一致,这是不必多说的。第二段是正文。先就鹿门的怀疑说起。原来茅坤以为唐顺之是讲求文字技巧的人,而不肯将文字技巧告诉别人。唐顺之特在此说明,鹿门所见到的我,是当年“欲工文字”的旧我,而不是今天主张写文章要重在“真精神”的新我。作者郑重提出: 写文章虽然有一定的准则,安排奇正转折,但是文章中的精神、命脉、骨髓,那不是洗净了心底的陈旧观念,超然于事物表象之上,具有不同于古今一般人的独到见解的人,是不能得到的。下面,唐顺之举了两种不同的人作例。一种人心地超然,有独到见解,没有在作文的构思谋篇上下死工夫,能够直接抒发自己的真情实感,自由自在地写出来,虽然粗疏些,可绝没有一点迂腐寒酸气,这便是宇宙间绝好的文章。另一种是世俗气很重的人,虽然专门下功夫做文章,在文章的规矩布置上花尽气力,但翻来覆去,不过是几句“婆子舌头”的废话,求其真精神与千古不磨的见解,则绝不可能有,纵然写得工整合乎规范,这样的文章也只能归入卑下的一格。至此,唐顺之特别强调文章的本色,并举陶渊明与沈约作为正反不同的例子,申足自己的本意。第三段,探讨文章演变发展的情况,批评了复古派学古而不化的缺点,提出应当遗貌取神的主张。他认为: 秦汉以前的好文章,都是各有本色,均有一段千古不磨之见,所以能够“精光注焉,而其言遂不泯世”。唐宋以下,有的文章表面光彩炫目,实际上都是托于儒家,抄袭陈言,“极力装做,丑态尽露”,这种文章必然虚空而不能传之于世。最后两段先对上面的见解做了一个辩证的总结,与第一段的话作呼应。这是说:我所以不和人谈文章的作法与技巧,实际上告诉了人们追求文章作法与技巧的正途。

强调直写胸臆,提倡本色自然,是“唐宋派”文论的核心。这种主张在唐顺之这封信中阐发得最透彻,最完备。这反映了他对作品思想内容的重视,对文学的个性化与通俗化的要求,继承了苏轼“词达”的创作主张,也开启了后来公安派崇尚性灵,敢于创新的精神。

这封书信紧扣中心论点,层层阐述,纯以新鲜活泼的比喻和浅近易懂的道理申明自己的文学主张,而且所举正反两方面的例证也很有说服力,它本身就是“唐宋派”的议论性散文的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