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
【注释】
选自《左传·隐公三年》。
义方:指行事应该遵守的规矩法度。
弗:不。
纳于:进入,走上。纳,吸收。
【赏析】
历史上,贵族子弟恃宠而骄,酿成祸患的事例,史不绝书。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卫国就发生了一起公子州吁杀死卫桓公,自立为君的宫廷政变。
州吁是卫庄公的庶出子,因母亲得宠而受到庄公宠爱。州吁喜欢在宫廷舞刀弄枪,庄公也不禁止。大夫石碏(què)洞察微末,敏锐地感到了潜在的宫廷危机,便劝告卫庄公,不要过分宠爱州吁。石碏(què)说:
“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
意思是:疼爱儿子,应该用高尚的道德去教育他,不让他吸收邪恶的东西,走入歧途。
大夫石碏(què)认为,疼爱儿子,就应该严格要求他,用高尚的道德去教育他,不让他吸收邪恶的东西,以免误入歧途。他希望卫庄公教育州吁远离骄、奢、淫、佚四种不良习气,认真接受“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的“六顺”礼义,使其成长为一个有仁爱之心的正直人才。然而庄公不听,溺爱有加,终于酿成了王室内讧的流血惨案。
庄公爱子杀身的教训,值得借鉴。而大夫石碏(què)2000多年前提倡的教子之道,对于为人父母者,至今仍具有积极的启发和教育意义。
今日更新
-
树德莫如滋,去疾莫如尽。
[2018-11-07]
-
辅车相依,唇亡齿寒。
[2018-11-07]
-
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
[2018-11-07]
-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
[2018-11-07]
-
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
[2018-11-07]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