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刑赏忠厚之至论》
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际,何其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2!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咏歌嗟叹之,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有一不善,从而罚之,又从而哀矜惩创之3,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故其吁俞之声4,欢忻惨戚5,见于虞、夏、商、周之书6。
成、康既没7,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犹命其臣吕侯而告之以祥刑8。其言忧而不伤,戚而不怒,慈爱而能断,恻然有哀怜无辜之心9,故孔子犹有取焉10。《传》曰:“赏疑从与,所以广思也;罚疑从去,所以谨刑也11。”
当尧之时,皋陶为士12。将杀人,皋陶日杀之三,尧曰宥之三13。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四岳曰:“鲧可用14!”尧曰:“不可!鲧方命圮族15。”既而曰:“试之! ”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而从四岳之用鲧也?然则圣人之意,盖亦可见矣。《书》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16。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17。”呜呼! 尽之矣!
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不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18。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赏以爵禄,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刑以刀锯,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善不胜赏19,而爵禄不足以劝也20;知天下之恶不胜刑,而刀锯不足以裁也21,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22。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23,故曰忠厚之至也。
《诗》曰:“君子如祉,乱庶遄已;君子如怒,乱庶遄沮24。”夫君子之已乱,岂有异术哉?制其喜怒而不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义,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因其褒贬之义,以制赏罚,亦忠厚之至也。
【注释】 1本篇是苏轼二十一岁参加进士科考试所写的论文,题目出自《书·大禹谟》“罪疑惟轻,赏疑惟重”句下孔安国传:“刑疑附轻,赏疑从重,忠厚之至。” 2长者:指道德高尚、性情忠厚的人。 3哀矜(jin今):哀怜,同情。 4吁(xu须)俞:叹息。吁,表惊叹;俞,表应允。 5欢忻:欢喜。忻,同“欣”。 惨戚:悲痛,忧伤。 6虞、夏、商、周之书:指《尚书》中的《舜典》、《大禹谟》、《汤诰》、《武成》等篇。 7没:同“殁”,死。 8吕侯:一作“甫侯”,周穆王时司寇。祥刑:意谓谨慎用刑。 9恻(ce测)然:悲痛的样子。 10孔子犹有取:旧说《尚书》为孔子编纂,其中收入《吕刑》,故有此言。《书·吕刑》孔颖达疏:穆王“用吕侯之言,训畅夏禹赎刑之法。吕侯称王之命而布告天下,史录其事作《吕刑》”。 1 1《传》:指孔安国给《书·大禹谟》“罪疑惟轻,功疑惟重”句所作的传注,本作“刑疑附轻,赏疑从重”,苏轼此处化用其意。 12皋陶(yao摇):一作“咎繇”,舜时掌刑法之官。13三:概言多次。宥(you又):宽恕,原谅。 14四岳:相传是羲和的四个儿子,尧时为四方诸侯的首领。 鲧(gun滚):尧臣,传说为大禹的父亲,因奉尧命治水无功,被舜杀死在羽山。 15方命:违抗命令。方,抗违。 圮(pi匹)族:毁掉同族。圮,毁灭。 以上尧与四岳对话见于《书·尧典》。 16惟:同“唯”、“维”,语气词,此处帮助判断,有“应当”的意思。 17不经:不合常规。经,常道,原则。 以上引文见于《书·大禹谟》。 18忍人:残忍的人。 19不胜(sheng生):不尽。20劝:勉励,奖励。 21裁:杀。 22举:行动,处理。 23相率:相继,一个接一个地。 24祉:福,引申为喜悦,此处指喜于纳谏。 庶;副词,表示可能或期望。 遄(chuan传):迅逮。 沮(ju举)终止。 以上引诗见于《诗·小雅·巧言》。
【今译】 在唐尧、虞舜、夏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周康王的时代,君主对人民的爱护和关心多么深切,完全是用君子、贤人的处世准则来对待天下的老百姓!只要谁做了一点好事,就立即奖赏他,又及时歌颂他、赞美他,以表示对他有了良好开端的欣喜,并勉励他一直坚持到底。只要谁做了一点坏事,就立即处罚他,随后又怜悯他、警戒他,以帮助他改掉过去的错误,迈开新的步伐。所以那些圣君们的叹息、欢乐和悲伤等种种思想情绪,都从《尚书》的《舜典》、《大禹谟》、《汤诰》、《武成》等文章中一一表现出来。
周成王、周康王逝世以后,周穆王即位,周朝的政治局势已经开始衰落了,但他还是命令他的大臣吕侯制定法规,并告诫他谨慎用刑。穆王的话充满忧虑而不伤害治国,充满威严而又没有怒气,对犯罪的人既慈爱又能果断地加以惩罚,对无罪的人则抱有同情怜惜的心情,所以孔子仍然把他的话编进《尚书·吕刑》中了。孔安国传文说:“在决定赏赐的时候有了疑问,要采取给与的态度,这是扩大恩赐范围的作法;在决定惩罚的时候有了疑问,要采取免去的态度,这是谨慎用刑的作法。”
在唐尧时期,皋陶担任掌管刑法的官职,准备处死一个人,他多次说“杀掉他”,唐尧却多次说“饶恕他”。因此天下的人都害怕皋陶执法坚决,而喜欢唐尧用刑宽大。四岳曾经推荐说:“鲧可以任用。”唐尧却说:“不能任用!鲧一旦违抗命令就会毁掉同族的人。”不久又说:“让他试试看!”为什么唐尧不听从皋陶要杀人的意见,却同意四岳任用鲧的建议呢?由此看来,圣人的用意也就可以明白了。《尚书·大禹谟》说:“在给人定罪时产生了疑问,应当从轻;在给人记功时产生了疑问,应该从重。与其错杀无罪的人,宁可违背用刑的常规。”唉!这已经把刑赏忠厚之至的含义说尽了!
可以赏赐也可以不赏赐的,如果赏赐了就会超出仁慈的界限;可以惩罚也可以不惩罚的,如果惩罚了就会超过道义的标准。赏赐超出了仁慈的界限,还算得上是一个君子;惩罚超过了道义的标准,那就会成为一个残忍的人。所以仁慈的界限可以超出,道义的标准则不能超过。古代不拿爵位俸禄来作为赏赐,不用刀锯来作为刑具。拿爵位俸禄来作为赏赐,这种赏赐的方法就只能在得到爵位俸禄的人的范围内推行,而不能加给没有得到爵位俸禄的人。用刀锯来作为刑具,这种刑法的威力就只能在受到刀锯之刑的人的范围内施展,而不能加给没有受到刀锯的人。古代的君王知道天下人做好事是赏赐不尽的,而爵位俸禄并不足以作为对他们的奖励;也知道天下人做坏事是处罚不完的,而刀锯并不足以杀死他们。因此,凡是赏罚有了疑问,都一律采取仁慈宽大的态度来处理。用君子、贤人的处世准则来对待天下的人,使天下的人都相继按照君子、贤人的处世准则办事,所以说古代君王实行赏罚,真是忠厚到了极点!
《诗经·小雅·巧言》说:“君子如果乐于纳谏,乱子可能很快就会平息;君子如果怨恨谗言,乱子可能很快就会终止。”君子平息乱子,难道有什么奇特的方法吗?他只不过是能够控制自己的喜怒感情,让它不违反仁慈的原则罢了。《春秋》的要义是立法贵在严厉,而对人的责罚贵在宽大。按照《春秋》褒扬和贬斥的标准,来控制对人的奖赏和惩罚,那就会忠厚到极点了。
【集评】 明·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宋大家苏文忠公文钞》卷十七:“东坡试论文字,悠扬宛宕,于今场屋中极利者也。”
明·归有光《文章指南》信集:“题意止于此,而于结束复因类以及其余,是谓推广文法。如苏子瞻《刑赏忠厚之至论》,谓《春秋》因褒贬以制赏罚,亦忠厚之至意也。”
明·杨慎《三苏文范》卷五:“此东坡所作时论也,天才灿然,自不可及。”“每段述事,而断以婉言警语,且有章调。”
清·沈德潜《唐宋八家文读本》卷二十:“以‘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二语作主,文势如川云岭月,其出不穷。”“以长公之高才,欧文忠公之巨眼,而闱中遇合之文,圆熟流美如是,宜后世墨卷不矜高格也。为之三叹!”
清·张伯行《唐宋八大家文钞》卷八:“东坡自谓文如行云流水,即应试论可见,学者读之,用笔自然圆畅。中间‘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一段,议论极有至理。”
清·李扶九《古文笔法百篇》卷六:“刑赏不可废,惟疑者可从厚,文故拈出‘疑’字立论,最为精细。盖‘仁’字尚是忠厚之面,惟‘疑’字方是刑赏忠厚之所以然,而引经据传,凿凿有凭,最为畅达。此长公应试文也,其冠冕处正合场合体裁,然非浮泛者比,故尔独传。时欧公于场中得此,欲置第一,疑门人曾子固所为,乃置第二。后以《春秋》条对,仍置第一。”
【总案】 此文从儒家以仁政治国的观点出发,着重论述了怎样实施刑赏才能达到“忠厚之至”这一主题。本为应试而作,作者却打破策论之文开篇破题的惯例,别出心裁,特以引古咏叹起笔,劈空而来,陡然作势。首写古代盛世之君爱民忧民,劝善惩恶,“忠厚之至”;继写古代衰世之君慈爱不怒,能施祥刑,仍不失忠厚之旨,借此说明刑赏忠厚之风乃占代圣贤所传,后世之君理当继承。接着,文章抓住“罪疑惟轻,功疑惟重”的“疑”字,深入展开主体部分的论述:先以尧不听皋陶杀人而从四岳用鲧的史事为例,具体说明圣人刑赏忠厚之义;次则阐述仅用刑赏不足以劝善惩恶,尤须“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刑赏之疑“则举而归之于仁”,由此点明了刑赏忠厚之至的根本目的。最后,文章又以《诗经》之言、《春秋》之义来强化主旨,再作余波,收结全文。通篇布局周密,气足神完。
本文采用借古鉴今之法,全凭古人古事古书立论,提纲挈领,主旨分明,逐层翻进,析理透辟;语言圆熟流美,明切疏宕,惟意所适,行止自如。虽为科场考试应制之作,但与当时“浮巧轻媚、丛错彩绣之文”相比,却大异其趣。难怪礼部进士科主考官欧阳修对这篇文章极为欣赏,“欲以冠多士”,但因疑是门下弟子曾巩所作,才降列为第二。后来,他曾对梅尧臣说:“老夫当避此人,放出一头地。”其时,“士闻者久哗不厌,久乃信服”(苏辙《东坡先生墓志铭》)。足见苏文在当时影响之大。
成、康既没7,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犹命其臣吕侯而告之以祥刑8。其言忧而不伤,戚而不怒,慈爱而能断,恻然有哀怜无辜之心9,故孔子犹有取焉10。《传》曰:“赏疑从与,所以广思也;罚疑从去,所以谨刑也11。”
当尧之时,皋陶为士12。将杀人,皋陶日杀之三,尧曰宥之三13。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四岳曰:“鲧可用14!”尧曰:“不可!鲧方命圮族15。”既而曰:“试之! ”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而从四岳之用鲧也?然则圣人之意,盖亦可见矣。《书》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16。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17。”呜呼! 尽之矣!
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不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18。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赏以爵禄,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刑以刀锯,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善不胜赏19,而爵禄不足以劝也20;知天下之恶不胜刑,而刀锯不足以裁也21,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22。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23,故曰忠厚之至也。
《诗》曰:“君子如祉,乱庶遄已;君子如怒,乱庶遄沮24。”夫君子之已乱,岂有异术哉?制其喜怒而不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义,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因其褒贬之义,以制赏罚,亦忠厚之至也。
【注释】 1本篇是苏轼二十一岁参加进士科考试所写的论文,题目出自《书·大禹谟》“罪疑惟轻,赏疑惟重”句下孔安国传:“刑疑附轻,赏疑从重,忠厚之至。” 2长者:指道德高尚、性情忠厚的人。 3哀矜(jin今):哀怜,同情。 4吁(xu须)俞:叹息。吁,表惊叹;俞,表应允。 5欢忻:欢喜。忻,同“欣”。 惨戚:悲痛,忧伤。 6虞、夏、商、周之书:指《尚书》中的《舜典》、《大禹谟》、《汤诰》、《武成》等篇。 7没:同“殁”,死。 8吕侯:一作“甫侯”,周穆王时司寇。祥刑:意谓谨慎用刑。 9恻(ce测)然:悲痛的样子。 10孔子犹有取:旧说《尚书》为孔子编纂,其中收入《吕刑》,故有此言。《书·吕刑》孔颖达疏:穆王“用吕侯之言,训畅夏禹赎刑之法。吕侯称王之命而布告天下,史录其事作《吕刑》”。 1 1《传》:指孔安国给《书·大禹谟》“罪疑惟轻,功疑惟重”句所作的传注,本作“刑疑附轻,赏疑从重”,苏轼此处化用其意。 12皋陶(yao摇):一作“咎繇”,舜时掌刑法之官。13三:概言多次。宥(you又):宽恕,原谅。 14四岳:相传是羲和的四个儿子,尧时为四方诸侯的首领。 鲧(gun滚):尧臣,传说为大禹的父亲,因奉尧命治水无功,被舜杀死在羽山。 15方命:违抗命令。方,抗违。 圮(pi匹)族:毁掉同族。圮,毁灭。 以上尧与四岳对话见于《书·尧典》。 16惟:同“唯”、“维”,语气词,此处帮助判断,有“应当”的意思。 17不经:不合常规。经,常道,原则。 以上引文见于《书·大禹谟》。 18忍人:残忍的人。 19不胜(sheng生):不尽。20劝:勉励,奖励。 21裁:杀。 22举:行动,处理。 23相率:相继,一个接一个地。 24祉:福,引申为喜悦,此处指喜于纳谏。 庶;副词,表示可能或期望。 遄(chuan传):迅逮。 沮(ju举)终止。 以上引诗见于《诗·小雅·巧言》。
【今译】 在唐尧、虞舜、夏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周康王的时代,君主对人民的爱护和关心多么深切,完全是用君子、贤人的处世准则来对待天下的老百姓!只要谁做了一点好事,就立即奖赏他,又及时歌颂他、赞美他,以表示对他有了良好开端的欣喜,并勉励他一直坚持到底。只要谁做了一点坏事,就立即处罚他,随后又怜悯他、警戒他,以帮助他改掉过去的错误,迈开新的步伐。所以那些圣君们的叹息、欢乐和悲伤等种种思想情绪,都从《尚书》的《舜典》、《大禹谟》、《汤诰》、《武成》等文章中一一表现出来。
周成王、周康王逝世以后,周穆王即位,周朝的政治局势已经开始衰落了,但他还是命令他的大臣吕侯制定法规,并告诫他谨慎用刑。穆王的话充满忧虑而不伤害治国,充满威严而又没有怒气,对犯罪的人既慈爱又能果断地加以惩罚,对无罪的人则抱有同情怜惜的心情,所以孔子仍然把他的话编进《尚书·吕刑》中了。孔安国传文说:“在决定赏赐的时候有了疑问,要采取给与的态度,这是扩大恩赐范围的作法;在决定惩罚的时候有了疑问,要采取免去的态度,这是谨慎用刑的作法。”
在唐尧时期,皋陶担任掌管刑法的官职,准备处死一个人,他多次说“杀掉他”,唐尧却多次说“饶恕他”。因此天下的人都害怕皋陶执法坚决,而喜欢唐尧用刑宽大。四岳曾经推荐说:“鲧可以任用。”唐尧却说:“不能任用!鲧一旦违抗命令就会毁掉同族的人。”不久又说:“让他试试看!”为什么唐尧不听从皋陶要杀人的意见,却同意四岳任用鲧的建议呢?由此看来,圣人的用意也就可以明白了。《尚书·大禹谟》说:“在给人定罪时产生了疑问,应当从轻;在给人记功时产生了疑问,应该从重。与其错杀无罪的人,宁可违背用刑的常规。”唉!这已经把刑赏忠厚之至的含义说尽了!
可以赏赐也可以不赏赐的,如果赏赐了就会超出仁慈的界限;可以惩罚也可以不惩罚的,如果惩罚了就会超过道义的标准。赏赐超出了仁慈的界限,还算得上是一个君子;惩罚超过了道义的标准,那就会成为一个残忍的人。所以仁慈的界限可以超出,道义的标准则不能超过。古代不拿爵位俸禄来作为赏赐,不用刀锯来作为刑具。拿爵位俸禄来作为赏赐,这种赏赐的方法就只能在得到爵位俸禄的人的范围内推行,而不能加给没有得到爵位俸禄的人。用刀锯来作为刑具,这种刑法的威力就只能在受到刀锯之刑的人的范围内施展,而不能加给没有受到刀锯的人。古代的君王知道天下人做好事是赏赐不尽的,而爵位俸禄并不足以作为对他们的奖励;也知道天下人做坏事是处罚不完的,而刀锯并不足以杀死他们。因此,凡是赏罚有了疑问,都一律采取仁慈宽大的态度来处理。用君子、贤人的处世准则来对待天下的人,使天下的人都相继按照君子、贤人的处世准则办事,所以说古代君王实行赏罚,真是忠厚到了极点!
《诗经·小雅·巧言》说:“君子如果乐于纳谏,乱子可能很快就会平息;君子如果怨恨谗言,乱子可能很快就会终止。”君子平息乱子,难道有什么奇特的方法吗?他只不过是能够控制自己的喜怒感情,让它不违反仁慈的原则罢了。《春秋》的要义是立法贵在严厉,而对人的责罚贵在宽大。按照《春秋》褒扬和贬斥的标准,来控制对人的奖赏和惩罚,那就会忠厚到极点了。
【集评】 明·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宋大家苏文忠公文钞》卷十七:“东坡试论文字,悠扬宛宕,于今场屋中极利者也。”
明·归有光《文章指南》信集:“题意止于此,而于结束复因类以及其余,是谓推广文法。如苏子瞻《刑赏忠厚之至论》,谓《春秋》因褒贬以制赏罚,亦忠厚之至意也。”
明·杨慎《三苏文范》卷五:“此东坡所作时论也,天才灿然,自不可及。”“每段述事,而断以婉言警语,且有章调。”
清·沈德潜《唐宋八家文读本》卷二十:“以‘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二语作主,文势如川云岭月,其出不穷。”“以长公之高才,欧文忠公之巨眼,而闱中遇合之文,圆熟流美如是,宜后世墨卷不矜高格也。为之三叹!”
清·张伯行《唐宋八大家文钞》卷八:“东坡自谓文如行云流水,即应试论可见,学者读之,用笔自然圆畅。中间‘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一段,议论极有至理。”
清·李扶九《古文笔法百篇》卷六:“刑赏不可废,惟疑者可从厚,文故拈出‘疑’字立论,最为精细。盖‘仁’字尚是忠厚之面,惟‘疑’字方是刑赏忠厚之所以然,而引经据传,凿凿有凭,最为畅达。此长公应试文也,其冠冕处正合场合体裁,然非浮泛者比,故尔独传。时欧公于场中得此,欲置第一,疑门人曾子固所为,乃置第二。后以《春秋》条对,仍置第一。”
【总案】 此文从儒家以仁政治国的观点出发,着重论述了怎样实施刑赏才能达到“忠厚之至”这一主题。本为应试而作,作者却打破策论之文开篇破题的惯例,别出心裁,特以引古咏叹起笔,劈空而来,陡然作势。首写古代盛世之君爱民忧民,劝善惩恶,“忠厚之至”;继写古代衰世之君慈爱不怒,能施祥刑,仍不失忠厚之旨,借此说明刑赏忠厚之风乃占代圣贤所传,后世之君理当继承。接着,文章抓住“罪疑惟轻,功疑惟重”的“疑”字,深入展开主体部分的论述:先以尧不听皋陶杀人而从四岳用鲧的史事为例,具体说明圣人刑赏忠厚之义;次则阐述仅用刑赏不足以劝善惩恶,尤须“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刑赏之疑“则举而归之于仁”,由此点明了刑赏忠厚之至的根本目的。最后,文章又以《诗经》之言、《春秋》之义来强化主旨,再作余波,收结全文。通篇布局周密,气足神完。
本文采用借古鉴今之法,全凭古人古事古书立论,提纲挈领,主旨分明,逐层翻进,析理透辟;语言圆熟流美,明切疏宕,惟意所适,行止自如。虽为科场考试应制之作,但与当时“浮巧轻媚、丛错彩绣之文”相比,却大异其趣。难怪礼部进士科主考官欧阳修对这篇文章极为欣赏,“欲以冠多士”,但因疑是门下弟子曾巩所作,才降列为第二。后来,他曾对梅尧臣说:“老夫当避此人,放出一头地。”其时,“士闻者久哗不厌,久乃信服”(苏辙《东坡先生墓志铭》)。足见苏文在当时影响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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