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献诗陈志
古代因音乐可表示意思,臣对君有所劝谏,常会编一首歌,使歌者歌于君前,以表白自己的意思,或使歌流行而闻于君主。大概高官如大夫等用前一方法,而地位卑微者则用后一法。这就是所谓“献诗陈志”,陈己之志也。《诗·卷阿》篇《毛传》:“王使公卿献诗以陈其志。”《国语·周语》上《晋诗·六都》说及古代有此种制度。君主之乐队一方面自己编歌,另一方面采集民歌,当时,其作用想来只为娱乐,如汉武帝使李延年谱歌。但民歌自然反映社会、政治情形。后来(战国)人便把古代(春秋)理想化,以为古代采诗为的是明民病。臣子以歌规谏君主,而君主以歌警惕自己。献诗陈志,据战国人所想,所陈的“志”都是与政教有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