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本诗出于《秦风》,《秦风》大多是东周时代秦国的诗。西周孝王 封其臣非子于秦 (今甘肃清水县东北),以后疆土逐渐扩展,西周末 年,庄公迁都于犬丘 (今陕西兴平县东南槐里城)。后申候勾结犬戎灭 西周,周平王东迁洛邑时秦襄公因护送有功,被封为诸候,迁都湃城 (今陕西陇县南),此时西周王畿和幽地 (今陕西枸邑、邠县一带) 皆 归秦所有。《汉书·地理志》称秦地“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皆迫近戎狄, 修习战备,高上气力,以射猎为先。”朱熹在《诗集传》中也说“秦俗强 悍,乐于战斗”,“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其实秦 人尚武乃是时势使之然也。秦国位于中国的西北边疆,和那时华族最紧 急的外患犬戎相邻,而对强敌的不断入侵,只能自己强大起来才能得以 生存。秦襄公那时对抵御犬戎是极有战功的,护送平王东迁后,平王一 方面封他为诸候,另一方面命他攻逐犬戎,因是周天子之命,所以此诗 便称“王于兴师”。这首诗的背景当如上述。
《左传·定公四年》记载:“申包胥如秦乞师……立,依于庭墙而 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杜注指出 秦早有此诗,秦哀公赋之以表示将要出师。王夫之的《诗经稗疏》据 《左传》此条推定此诗为秦哀公所作,其实秦哀公赋此诗是公元前505 年,已是春秋之末了,此时的周王朝早已徒有虚名了,不可能再有“王 于兴师”之事了。况《左传》中赋诗之例大多都不过是借诗言志而非真 是作诗,故王夫之的说法是不可靠的。此诗为秦襄公时代的作品是王先 谦在《诗三家义集疏》中提出的,他说“秦自襄公以来,受平王之命以 伐西戎”,“西戎杀幽王,于是周室诸候为不共戴天之仇,秦民敌王所 忾,故曰同仇也”。这里,王先谦进一步指出此诗为“秦民”所作,即老 百姓中从军的士兵而非国君,这一点也是合理的。《诗序》称“《无衣》 刺用兵也,秦人刺其君好攻战,亟用兵而不与民同欲焉”。这种解说显 然与诗中的气氛不符。其实,此诗的主旨并不是反对用兵,而正相反, 它是一首慷慨激昂的从军歌。
此诗的“岂日无衣,与子同袍”,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 谁说没有衣 裳穿,我与你同穿一袍”。当然同袍并非是同时共穿一件衣服,那本是 不可能的事,这里可以把“同袍”理解为友爱互助之释,余冠英先生在 《诗经选》中翻译成“伙着穿”是有道理的。“袍”即长袍,也就是今天所谓 披风,斗蓬,“泽”是指内衣;“裳”是裤子。戈、矛、戟都是兵器,三章的 “甲兵”,“甲”是指铠甲,“兵”是兵器的总称。“与子同仇”即和你有共同的 仇敌。二章“偕作”是说一块作起来,三章的“偕行”是说大家一同出发。 这首诗三章五句,各章皆作赋体,如一章,起句为“岂曰无衣”,然后答 之“与子同袍”,这是写战争将要爆发,士兵们已整装待发。“王于兴师, 修我戈矛”,写东周天子已下命令,士兵们立即修理兵器,末句“与子同 仇”写士兵们同仇敌忾,已经对异族的入侵仇恨满腔了。这首诗从全篇 看是用复沓体制,辛志贤先生在《复沓是否是歌谣的突出艺术特点辩》 一文中指出,“章节复沓,似是古今中外民歌的共同艺术特点。所谓复 沓,就是一篇多章的民歌,各章在形式的结构上基本相同,思想内容亦 基本相同或略有变化,只是更换其中相应的几个字。这样几章反复咏 唱,可以充分抒发诗人内心的激情。突出诗的中心主题。增强‘一咏三 叹’的韵味和悦耳动听的音乐美,起到很好的艺术作用。”《无衣》中的 三章,各章仅有三处四个字的不同,“袍”、“泽”、“裳”字虽不同但所指皆 为士兵的服装。“戈矛”、“矛戟”、“甲兵”大多都是指兵器,只是三章的 “甲”是指铠甲,也是与作战有关的。意义上有较大变化的是“同仇”、“偕 作”、“偕行”,从表达同仇敌忾的激情到彼此召呼行动起来到大家一起出 发上战场,意义上是有递进关系的。这种递进式的复沓,把士兵们那种 共同御侮为国从军的慷慨激昂之情表现得更加强烈、更加动人,而且又 富有一种音韵合谐之美。从这首诗里,我们完全可以感受到春秋时代在 祖国的边疆、我们的先人那种豪爽、那种乐观、那种彼此互助的情谊, 那种舍生忘死保卫家园的勇气。正是这些可贵的品质,我们的民族才得 以生存、得以发展。每读此诗,从秦人高唱着这《无衣》歌奔赴抗击犬 戎的战场,我不禁想到数十年前我们的人民高唱《义勇军进行曲》迎着 日寇的炮火前进那振奋人心的情景。“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来了 迎接它的有猎枪”,这豪迈坚强不向强盗屈服的民族精神,我想是世代 相传永远不会消亡的。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本诗出于《秦风》,《秦风》大多是东周时代秦国的诗。西周孝王 封其臣非子于秦 (今甘肃清水县东北),以后疆土逐渐扩展,西周末 年,庄公迁都于犬丘 (今陕西兴平县东南槐里城)。后申候勾结犬戎灭 西周,周平王东迁洛邑时秦襄公因护送有功,被封为诸候,迁都湃城 (今陕西陇县南),此时西周王畿和幽地 (今陕西枸邑、邠县一带) 皆 归秦所有。《汉书·地理志》称秦地“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皆迫近戎狄, 修习战备,高上气力,以射猎为先。”朱熹在《诗集传》中也说“秦俗强 悍,乐于战斗”,“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其实秦 人尚武乃是时势使之然也。秦国位于中国的西北边疆,和那时华族最紧 急的外患犬戎相邻,而对强敌的不断入侵,只能自己强大起来才能得以 生存。秦襄公那时对抵御犬戎是极有战功的,护送平王东迁后,平王一 方面封他为诸候,另一方面命他攻逐犬戎,因是周天子之命,所以此诗 便称“王于兴师”。这首诗的背景当如上述。
《左传·定公四年》记载:“申包胥如秦乞师……立,依于庭墙而 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杜注指出 秦早有此诗,秦哀公赋之以表示将要出师。王夫之的《诗经稗疏》据 《左传》此条推定此诗为秦哀公所作,其实秦哀公赋此诗是公元前505 年,已是春秋之末了,此时的周王朝早已徒有虚名了,不可能再有“王 于兴师”之事了。况《左传》中赋诗之例大多都不过是借诗言志而非真 是作诗,故王夫之的说法是不可靠的。此诗为秦襄公时代的作品是王先 谦在《诗三家义集疏》中提出的,他说“秦自襄公以来,受平王之命以 伐西戎”,“西戎杀幽王,于是周室诸候为不共戴天之仇,秦民敌王所 忾,故曰同仇也”。这里,王先谦进一步指出此诗为“秦民”所作,即老 百姓中从军的士兵而非国君,这一点也是合理的。《诗序》称“《无衣》 刺用兵也,秦人刺其君好攻战,亟用兵而不与民同欲焉”。这种解说显 然与诗中的气氛不符。其实,此诗的主旨并不是反对用兵,而正相反, 它是一首慷慨激昂的从军歌。
此诗的“岂日无衣,与子同袍”,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 谁说没有衣 裳穿,我与你同穿一袍”。当然同袍并非是同时共穿一件衣服,那本是 不可能的事,这里可以把“同袍”理解为友爱互助之释,余冠英先生在 《诗经选》中翻译成“伙着穿”是有道理的。“袍”即长袍,也就是今天所谓 披风,斗蓬,“泽”是指内衣;“裳”是裤子。戈、矛、戟都是兵器,三章的 “甲兵”,“甲”是指铠甲,“兵”是兵器的总称。“与子同仇”即和你有共同的 仇敌。二章“偕作”是说一块作起来,三章的“偕行”是说大家一同出发。 这首诗三章五句,各章皆作赋体,如一章,起句为“岂曰无衣”,然后答 之“与子同袍”,这是写战争将要爆发,士兵们已整装待发。“王于兴师, 修我戈矛”,写东周天子已下命令,士兵们立即修理兵器,末句“与子同 仇”写士兵们同仇敌忾,已经对异族的入侵仇恨满腔了。这首诗从全篇 看是用复沓体制,辛志贤先生在《复沓是否是歌谣的突出艺术特点辩》 一文中指出,“章节复沓,似是古今中外民歌的共同艺术特点。所谓复 沓,就是一篇多章的民歌,各章在形式的结构上基本相同,思想内容亦 基本相同或略有变化,只是更换其中相应的几个字。这样几章反复咏 唱,可以充分抒发诗人内心的激情。突出诗的中心主题。增强‘一咏三 叹’的韵味和悦耳动听的音乐美,起到很好的艺术作用。”《无衣》中的 三章,各章仅有三处四个字的不同,“袍”、“泽”、“裳”字虽不同但所指皆 为士兵的服装。“戈矛”、“矛戟”、“甲兵”大多都是指兵器,只是三章的 “甲”是指铠甲,也是与作战有关的。意义上有较大变化的是“同仇”、“偕 作”、“偕行”,从表达同仇敌忾的激情到彼此召呼行动起来到大家一起出 发上战场,意义上是有递进关系的。这种递进式的复沓,把士兵们那种 共同御侮为国从军的慷慨激昂之情表现得更加强烈、更加动人,而且又 富有一种音韵合谐之美。从这首诗里,我们完全可以感受到春秋时代在 祖国的边疆、我们的先人那种豪爽、那种乐观、那种彼此互助的情谊, 那种舍生忘死保卫家园的勇气。正是这些可贵的品质,我们的民族才得 以生存、得以发展。每读此诗,从秦人高唱着这《无衣》歌奔赴抗击犬 戎的战场,我不禁想到数十年前我们的人民高唱《义勇军进行曲》迎着 日寇的炮火前进那振奋人心的情景。“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来了 迎接它的有猎枪”,这豪迈坚强不向强盗屈服的民族精神,我想是世代 相传永远不会消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