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外土馒头
王梵志
城外土馒头,馅草在城里。
每人吃一个,莫嫌没滋味。
本诗原见于阮阅 《诗话总龟》前集卷41《诙谐下》: “王梵志诗曰: ‘城外土馒头,馅草在城里。每人吃一个,莫嫌没滋味。’ 己且为馅草,当使谁食之?为易其后两句云: ‘预先着酒浇,图教有滋味。’”(引自 《东坡诗话》)本诗又见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56、惠洪《冷斋夜话》、陶宗义《说郛》卷81等,除 “每人”作 “一人”、“馅草”作 “豏草、“莫嫌”作 “莫言”之类个别文字有差异外,余皆全同。
诗人以巧妙形象的比喻,生动诙谐的语言,表达出他对死亡的看法,令人回味无穷。“土馒头”,坟墓的欲称。范成大 《重九日行营寿藏之地诗》: “纵有千年铁门限,终须一个土馒头。”《续仙诗·卖菜翁》云: “城市笑骂人曰: ‘有钱不买菜吃,尽作土馒头去。’”《通俗编》卷2:“土馒头,墓冢之瘦辞也。”可见 “土馒头”之说实源自梵志诗。它以坟墓的外形酷似馒头,故戏称为 “土馒头”。“馅草”,虽未明言为何物,但从“在城里”三字,已隐含城内亡人之意,亦即是说,城外的坟墓内埋葬着城里死亡者的尸体,不管你如何逐名营利、飞黄腾达,其最后的归宿只能是一个一个“土馒头”,也就不要计较有无滋味了。这里所用 “吃” 字有双重含义,既说明人死之后要埋入坟墓,又能使人联想起吃馒头的形象,以与首句 “城外土馒头”相呼应,巧妙地把人与死亡,人与馒头的关系,更加紧密地融合为一个画面,可谓妙用一字,全诗皆活。
一般说来,俗人之所以信佛,僧徒之劝诱人入佛,其契机端在“怕死”,轮回地狱,犹可畏惧。本诗正是就人皆怕死,而死亡终不可逃脱的心理状态和客观事实,以 “土馒头”之调侃用语,使痴迷者开悟警醒,看开、看穿、看空、看无,以求超出生死的解脱。在王梵志看来,有生有死,生死不由个人决定,死亡亦无足畏惧,甚至 “死胜子生”。他说:“自生还自死,煞活非关我”(卷二); “轮回变动急,生死不由你”; “你道生胜死,吾道死胜生” (卷五)。因此,他觉得死亡如同“没滋味”的事一样,所以才把城里人戏称为城外土馒头的馅草,这里虽无佛门的说空说法,调笑亦犹如禅家断喝,断喝之下,自有法空在,诗中表现的思理与价值观,与儒说殊异,不可调合。因此,本诗在演绎禅机上表现出尖新的风格,实为难得之作。
本诗一出,曾引起宋代僧俗人士的重视和议论。释晓莹《感山云卧纪谈》卷上还记载圆悟禅师改诗的趣闻:建炎三年元日,圆悟禅师在云居尝曰:“隐士王梵志颂‘城外土馒头,豏草在城里。每人吃一个,莫嫌没滋味。’而黄鲁直谓‘己且为土馍头,当使谁食?’由是东坡为易其后两句:‘预先着酒浇,使教有滋味。’然王梵志作前颂,殊有意思,但语差背。而东坡革后两句,终未尽余兴。今足成四韵,不唯警世,亦以自警:‘城外土馒头,豏草在城里。著群哭相送,入在土皮里。次第作豏草,相送无穷巳。以兹警世人,莫开眼瞌睡’”圆悟遂手书,以遗一书记,仍住万年,号村僧者是也。从上述改诗,续诗之作,虽然从逻辑上更加符合思维规律,但其诗句却不免有“直露”之嫌,与诗人原作的揶揄调侃诗风大相径庭,由此不难说明王梵志诗在宋代产生过广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