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逻辑》
吉尔·德勒兹(GillesDeleuze)著,法国Minuit出版社,1969年出版,收入《评论丛书》。国内尚无中文版。
本书共三十四个悖谬系列:纯变异,表面作用,命题,二元性,意义,形成系列,难懂的字词,结构,未定性,思想游戏,无意义,悖谬,精神分裂症患者与小女孩,双重因果性,奇异性,静态本体论的产生,静态逻辑的产生,三种哲学家形象,幽默,斯多葛学派论道德问题,事件,瓷器与火山,埃翁(Ai;n),单义性,事件交流,语言,口述性,性欲,善意必受罚,幻影,思维,各种各样的系列,艾丽斯历险,初等秩序与中等结构。通过这些古代和近代的悖谬系列,作者试图确定意义和无意义的地位,建立意义论。意义是一种不存在的实体,与无意义也有着一些特殊关系,人们所谓的“事件”究竟发生在何处呢?事件是由身体产生的,它是有一定“意义”的东西:这种意义居于事物和词语的表面,它就是所发生的东西;事件本身因意义与无意义之别必大有意义。本书力图找到“事件”与“意义”之间的逻辑联系。
柏拉图主义和形而上学显得无力思考“事件”问题。深刻、高明和表面深居于复杂关系之中。对表面的征服可能是精神生活的最大努力。在意义与无意义中,最深刻的东西恰恰是表皮。
刘易斯·卡罗尔的作品深受读者喜爱。他为儿童写作,其作品尤为女孩所偏爱;语言华丽、奇特、难懂;图文并茂;精神分析内容深刻,逻辑和语言的形式主义可为范例。现实的愉快是语言的意义和无意义之间游戏的结果。我们应当寻找卡罗尔作品中语言与无意识之间的联系。本书作者所论述的一系列悖谬构成意义理论。意义是非现成的实体,它与特殊关系的非意义不可分。历史、局部、逻辑的形象与每个悖谬系列相符合。本书从逻辑学和精神分析角度研究了西方小说,深刻地揭示了逻辑、精神分析、小说语言和意义之间的内在联系,建构了文学语言逻辑体系。
纯变异即无穷,是幻影的内容。纯变异悖谬是一种无限的同一性,即两种意义的无限同一性,诸如将来与过去、前夜与次日、多与少、因与果……语言确定极限,超越极限,重建极限。
在事件—结果和语言或语言的可能性之间,存在着一种基本关系:命题表达或可表达、陈述或可陈述存在事件。命题中存在着许多关系,但何种关系才能表达或陈述事件呢?一般评论家将命题关系分为三种:指示(désignation)关系、表现(manifestation)关系、发音
和涵义间的关系(signification)。指示关系与外在的事态相关,表现关系与说话主体和表达主体相关,发音和涵义间的关系就是词与普遍概念、句法关系与概念蕴涵之间的关系。蕴涵就是确定前提和结论的关系的标记。这三种关系构成命题圈。本书作者认为,仅有此三种关系是不够的,应该增加第四种关系,即意义(sens)关系。在斯多葛学派那里,意义就是命题的被表达者。后来奥卡姆学派和奥地利哲学家、逻辑学家梅农(AlexiusMeinong1853—1920)也对意义问题进行了论述。意义即命题的被表达者,不可简略为个体事态、特殊图像、个人信仰、普遍概念或总概念。命题的意义关系区别于指示、表现和论证。意义不存在于表达它的命题之外。被表达者不存在于表达式之外。意义不同于命题,被表达者也不同于表达式。意义归于自己,不是命题的述词,而是物或事态的属性(述词)。命题的述词就是谓词。意义是命题的可表达者或被表达者,是事态的属性。
事件继续存在于语言中。一些事件从来不是另一些事件的原因,但事件处于准因果性关系和非现实因果关系之中。我们可以在表面上一致的形式下建构两个系列:两个物或事态系列、两个事件系列、两个命题和指示系列、两个意义或表达式系列。一个系列表示能指,一个系列表示所指。能指是事件,所指是事态;能指是命题,所指是独立的词项即概念、所指之物或所表现的主词;能指是表达式独一无二的方面,所指就是指示、表现或狭义的signification,即作为意义或被表达者的命题。卡罗尔是文学系列方法的开发者和创建者。列维-斯特劳斯指出了两个二律背反的系列:能指系列和所指系列。前者表达剩余,后者表达不足。理想事件具有独特性。特殊性是前个体的、非个人的和反概念的。它完全不同于个人和集体、个人和非个人、个别和一般。它是中立的。事件形式是或然的或未定的。
总之,本书作者试图通过各种二律背反性系列来阐明文学语言意义的逻辑性质和哲学基础。
本书共三十四个悖谬系列:纯变异,表面作用,命题,二元性,意义,形成系列,难懂的字词,结构,未定性,思想游戏,无意义,悖谬,精神分裂症患者与小女孩,双重因果性,奇异性,静态本体论的产生,静态逻辑的产生,三种哲学家形象,幽默,斯多葛学派论道德问题,事件,瓷器与火山,埃翁(Ai;n),单义性,事件交流,语言,口述性,性欲,善意必受罚,幻影,思维,各种各样的系列,艾丽斯历险,初等秩序与中等结构。通过这些古代和近代的悖谬系列,作者试图确定意义和无意义的地位,建立意义论。意义是一种不存在的实体,与无意义也有着一些特殊关系,人们所谓的“事件”究竟发生在何处呢?事件是由身体产生的,它是有一定“意义”的东西:这种意义居于事物和词语的表面,它就是所发生的东西;事件本身因意义与无意义之别必大有意义。本书力图找到“事件”与“意义”之间的逻辑联系。
柏拉图主义和形而上学显得无力思考“事件”问题。深刻、高明和表面深居于复杂关系之中。对表面的征服可能是精神生活的最大努力。在意义与无意义中,最深刻的东西恰恰是表皮。
刘易斯·卡罗尔的作品深受读者喜爱。他为儿童写作,其作品尤为女孩所偏爱;语言华丽、奇特、难懂;图文并茂;精神分析内容深刻,逻辑和语言的形式主义可为范例。现实的愉快是语言的意义和无意义之间游戏的结果。我们应当寻找卡罗尔作品中语言与无意识之间的联系。本书作者所论述的一系列悖谬构成意义理论。意义是非现成的实体,它与特殊关系的非意义不可分。历史、局部、逻辑的形象与每个悖谬系列相符合。本书从逻辑学和精神分析角度研究了西方小说,深刻地揭示了逻辑、精神分析、小说语言和意义之间的内在联系,建构了文学语言逻辑体系。
纯变异即无穷,是幻影的内容。纯变异悖谬是一种无限的同一性,即两种意义的无限同一性,诸如将来与过去、前夜与次日、多与少、因与果……语言确定极限,超越极限,重建极限。
在事件—结果和语言或语言的可能性之间,存在着一种基本关系:命题表达或可表达、陈述或可陈述存在事件。命题中存在着许多关系,但何种关系才能表达或陈述事件呢?一般评论家将命题关系分为三种:指示(désignation)关系、表现(manifestation)关系、发音
和涵义间的关系(signification)。指示关系与外在的事态相关,表现关系与说话主体和表达主体相关,发音和涵义间的关系就是词与普遍概念、句法关系与概念蕴涵之间的关系。蕴涵就是确定前提和结论的关系的标记。这三种关系构成命题圈。本书作者认为,仅有此三种关系是不够的,应该增加第四种关系,即意义(sens)关系。在斯多葛学派那里,意义就是命题的被表达者。后来奥卡姆学派和奥地利哲学家、逻辑学家梅农(AlexiusMeinong1853—1920)也对意义问题进行了论述。意义即命题的被表达者,不可简略为个体事态、特殊图像、个人信仰、普遍概念或总概念。命题的意义关系区别于指示、表现和论证。意义不存在于表达它的命题之外。被表达者不存在于表达式之外。意义不同于命题,被表达者也不同于表达式。意义归于自己,不是命题的述词,而是物或事态的属性(述词)。命题的述词就是谓词。意义是命题的可表达者或被表达者,是事态的属性。
事件继续存在于语言中。一些事件从来不是另一些事件的原因,但事件处于准因果性关系和非现实因果关系之中。我们可以在表面上一致的形式下建构两个系列:两个物或事态系列、两个事件系列、两个命题和指示系列、两个意义或表达式系列。一个系列表示能指,一个系列表示所指。能指是事件,所指是事态;能指是命题,所指是独立的词项即概念、所指之物或所表现的主词;能指是表达式独一无二的方面,所指就是指示、表现或狭义的signification,即作为意义或被表达者的命题。卡罗尔是文学系列方法的开发者和创建者。列维-斯特劳斯指出了两个二律背反的系列:能指系列和所指系列。前者表达剩余,后者表达不足。理想事件具有独特性。特殊性是前个体的、非个人的和反概念的。它完全不同于个人和集体、个人和非个人、个别和一般。它是中立的。事件形式是或然的或未定的。
总之,本书作者试图通过各种二律背反性系列来阐明文学语言意义的逻辑性质和哲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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