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的陷井
明代李映碧的《折狱语》中记载了一则贪财许婚的真实故事。有一个叫沈应用的老人,年事已高,膝下无子,按照习俗把其族侄沈之龙过继为嗣来继承家业,并将养女楼氏许配沈之龙为妻。当时没有举行传统的成婚礼仪,但他们已是事实上的夫妻。没料到沈应用过世后,其妻沈于氏矢口否认这桩婚事,想凭借楼氏姿色另嫁他人,索取高额聘礼。恰逢同乡胡舜正在为儿子胡奎求亲寻偶。经乡邻周思萓从中为两家撮和,沈于氏收了胡家十二两银子的聘礼,便签应了婚事。沈之龙得知后告到官府,县官主婚,沈之龙与楼氏完婚。制止了这桩违法婚姻。
金钱作为商品流通领域中的交换物,在那些利欲熏心者的意识里,已经远远地超过它本身的价值,这种诱惑力使他们丧失理智和道德准则,跌入金钱的陷井自食苦果。
金钱作为商品流通领域中的交换物,在那些利欲熏心者的意识里,已经远远地超过它本身的价值,这种诱惑力使他们丧失理智和道德准则,跌入金钱的陷井自食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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