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论佛骨表》原文、赏析和鉴赏
韩愈
臣某言: 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 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 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 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 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 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
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唯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竟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惟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
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 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 安在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 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余,岂宜令入宫禁!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茢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 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
《论佛骨表》选自《昌黎先生集》卷三十九,是韩愈所作的一篇著名的反佛文章。
唐宪宗元和十四年(819),长安城内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据《旧唐书·韩愈传》记载:“凤翔法门寺有护国真身塔,塔内有释伽文佛(即释伽牟尼)指骨一节,……三十年一开,开则岁丰人泰。”这年正月,宪宗李纯命中使杜英奇率宫人及僧众持香花到法门寺迎接佛骨,“自光顺门人大内,留禁中三日,乃送诸寺。王公士庶,奔走舍施,唯恐在后”。就连平民百姓中,也有“废业破产、烧顶灼臂而求供养者”。韩愈时年52岁,正在长安作官,任刑部侍郎。他素不喜佛,认为这既有悖于先王之道,也不利于国计民生。于是他不惜触怒宪宗,上疏切谏,写了这篇《论佛骨表》。宪宗看了这篇表章,果然“龙颜大怒”,对裴度、崔群等说:“愈曰我奉佛太过,犹可容,至谓东汉奉佛以后,天子咸夭促,言何乖刺邪?愈,人臣,狂妄敢尔,固不可赦”,必欲杀之而后快。后经裴度、崔群等人说情,才免其死罪,贬为潮州刺史。韩愈到潮州后,又上表(即《潮州刺史谢上表》)谢恩。“帝得表,颇感悔,欲复用之,持示宰相曰:‘愈前所论是天(应为“大”)爱朕,然不当言天子事佛乃年促耳’”,“欲复用愈”。
唐代社会佛、道、儒三家并行,其中以佛教最为昌炽,寺院林立,大批僧尼游手好闲,“不耕而食,不织而衣”,大大增加了人民的负担,直接妨害了国计民生,严重地触犯了唐王朝的利益。韩愈的《华山女》诗中,曾有一段描写佛寺讲经时的盛况:“街东街西讲佛经,撞钟吹螺闹宫庭,广张罪恶恣诱胁,听众狎恰排浮萍。”可见当时佛教之盛行。在这种情况下,宪宗还要大事铺张地迎佛骨,势必会在全国范围内再次掀起崇佛浪潮。在一片崇佛佞佛的喧嚣声中,韩愈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独挽逆流,冒死劝谏,揭露崇佛的危害,批判宪宗的佞佛行为,宣扬自己的反佛主张。这在客观上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
“表”是一种奏议体散文,其功用如刘勰所说“表以陈情”,也可用作论事、请功、辞免等。《论佛骨表》实际上是一篇劝谏文章。劝谏,应该是驳论。然而所劝的是当朝天子,当然不能直接批驳,只能正面阐述自己的论点,以论述自己观点的正确来否定宪宗的崇佛做法。
文章的中心论点是“佛不足事”。作者历举大量史事,由远及近,从古到今,反复论证,逐步把问题引向深入。文章一开始,先从佞佛和皇帝寿命的关系上来分析崇佛的得失。大凡皇帝,都想长生不老,“万寿无疆”。他们推崇佛道,也大都出于这一目的。韩愈首先列举上古年代,佛教流入中国以前,黄帝、颛顼、尧、舜、禹及文、武、穆王长命百岁的事实,说明“此时佛法亦未人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而佛教于汉明帝时传入中国,汉明帝却只在位十八年。在他之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只有梁武帝吃斋念佛,三次出家,在位四十八年,但他也未得善终,最后还是国破身亡。一面是“安乐寿考”,“年皆百岁”; 一面是“事佛渐谨,年代尤促”。这一正一反的事实一对照,“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的结论自然得了出来。这就是本文的第一个分论点。这一段论述,针对性很强,尤其“事佛渐谨,年代尤促”一句,切中唐宪宗的要害,揭露了他崇尚佛教是因为贪生怕死的本质,难怪他要恼羞成怒,加害于人了。文中佛教由汉明帝时传人中国一说,似依据范晔《后汉书》中的观点。其实,佛教早在西汉就已传入中国,只是当时尚不流行,至后汉明帝时方才兴盛。
文章的第二个分论点是佞佛一事“伤风败俗,传笑四方”。作者引用唐高祖取消佛法的命令和唐宪宗初登极时不准度人为和尚、尼姑、道士,不准建造寺庙、道观的事实,说明不应该推崇佛教的道理。据史载: 唐高祖曾采纳太史令傅奕的意见,下令“废浮屠,老子法”,后“会传位而上”。宪宗即位初时,亦曾施行一些振兴国家的措施,不许度人为僧尼,不许创建寺庙只是其中之一。“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遵循先王之道,是古代君王必须恪守的信条,违背先王遗训是大逆不道的。在这里,韩愈采用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手法,将高祖遗训及宪宗自己关于禁佛的诏书摆出来,旨在提醒宪宗不要违背先王祖训及自己的初衷,做出崇佛的不智之举。既然佞佛上背先祖之遗训,下违本人之明诏,贤明的君主怎么能做出这种事呢?当然不能。为了维护皇帝的尊严,作者在文中对宪宗多有回护,称他此举为“诡异之观,戏玩之具”。但是皇帝固然圣明,百姓却愚不可及,容易被迷惑,还以为皇帝是真心事佛,“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正所谓“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对佛教的迷信、推崇愈演愈烈,必然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灾难。韩愈的这番话绝非危言耸听,几十年之后,唐懿宗时一次迎佛骨时的情景,竟与韩愈的预言惊人地相似。据唐人苏鹗的《杜阳杂编》所载:唐懿宗咸通十四年(873)“四月八日,佛骨入长安。自开远门安福楼,夹道佛声振地。士女瞻礼,僧徒道从。上御安福寺,亲自顶礼,泣下沾臆。即召两街供奉僧,赐金帛各有差。仍(命)京师耆老,元和(唐宪宗年号)迎真身者,迎真身来,悉赐银碗锦彩。长安豪家竞饰车服,驾肩弥路。四方挈老扶幼来观者,莫不蔬素以待恩福。时有军卒,断左臂于佛前,以手执之,一步一礼,血流洒地;至于肘行膝步,齧指截发(者)不可算数。又有僧以艾复顶上,谓之‘炼顶’。火发,痛作,即掉其首呼叫,坊市少年擒之,不令动摇,而痛不可忍,乃哭卧于道上,头顶焦烂,举止苍迫,凡见者无不大哂焉。”可见韩愈的推断之正确。韩愈在文章中明确地表示了他对宪宗迎佛骨一事的反对态度,但是他不直言批评宪宗的行为,而是说他不过是设置一个怪异的东西,为士大夫和庶民百姓提供一个游戏赏玩的机会。这种寓贬于褒婉曲为辞的写法是颇具匠心的。
文章的第三个分论点是:崇佛违背先王礼法,因此“佛不足事”。韩愈指出:“佛本夷狄之人”,与“先王之道”格格不入。如其身至今尚在,亦不足敬,更何况是“枯朽之骨,凶秽之余”呢?为进一步说明“佛不足事”的道理,韩愈又引证了孔夫子“敬鬼神而远之”的名言,来强化自己的论点。圣人之言是不能违背的。古人行吊,“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的成规也不该破坏。那么“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茢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当然是大错而特错了。韩愈由对宪宗的委婉批评,转而直接抨击他供奉“夷狄之人”的“枯朽之骨”,并且还要“亲临观之”的荒谬行为。随着批判的逐步深入,文章的言辞也愈见激烈。到了篇末,韩愈竟将举国轰动,连皇帝陛下都“亲临观之”的佛骨称为“朽秽之物”,可见他对佛教的鄙夷到了何种程度。
韩愈在充分论证了崇佛的危害之后,提出了一个大胆的主张:将佛骨“投诸水火,永绝根本”。这也就是本文的最后一个分论点。在皇帝亲自带头,崇佛之风甚嚣尘上的情况下,能够提出这样坚决、果敢的主张,是很需要有一点勇气的。从中可以反映出韩愈反佛的彻底精神。为了进一步说服宪宗,韩愈在文章的最后斩钉截铁地说:“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这发自肺腑的铿锵话语,充满了浩然正气和自我牺牲精神,出自一位封建士大夫之口,实在令人为之肃然。
韩愈为文,重视文章气势,认为作文要“正声谐韶濩,劲气贯金石”。《论佛骨表》一文直言谠论,犯颜纳说,气势雄壮,语言犀利,论辩中表现出旺盛的斗志与强烈的道义感,富有极强的感染力。韩愈反佛的基本观点,本无新的内容。早在唐初,傅奕便向唐高祖上疏清除释教,认为“生死寿夭,本诸自然”,反对佛教“恐吓愚夫,诈欺庸品”,并揭露寺院僧尼“剥削民财,割截国贮”,韩愈的观点,并没有超过傅奕等人,然而他的文章中体现出的大气磅礴的气概,激越的文辞,确实气势豪横,振聋发聩。苏轼称之“文起八代之衰,而道济天下之溺; 忠犯人主之怒,而勇夺三军之帅。此岂非参天地、关盛衰,浩然而独存者乎”(《潮州韩文公庙碑》),实不为过。
文章立意深刻,论理透辟,逻辑严密,层次分明。中唐时期,佛教猖獗,寺院经济膨胀,是唐代主要社会矛盾之一。在这种情况下,韩愈挺身而出,高举反佛大旗,写出了这篇著名的反佛文章。为了突出“反佛”的重大主题,全文始终紧密围绕“佛不足事”这一中心论点结构文章,展开论述。在论述过程中,文章大量引证史料,以此为依据,由远到近,从古至今反复论证,通过正反对比,条分缕析地分析、推理,使文章主旨突出,层次分明,同时又增强了文章的鲜明性、生动性。韩愈文中所引的有些史料未必确凿,然而由于文章环环相扣,层层深入,使之周密圆通,几近无懈可击。
文中感情激越,爱憎分明,情理兼备,语言雄辩。本文是一篇表奏文章,以臣谏君,这就决定了文章既要义正辞严,据理力争,又要委婉纡徐,苦口婆心的特点。作者一方面摆事实,讲道理,晓之以理,一方面“内怀至忠”,循循善诱,动之以情。宪宗虽然一时激怒,欲施之以极刑,然而最终还是感受到了韩愈的良苦用心,宽宥了他。
应当看到,韩愈的反佛斗争也有其局限性。韩愈的本意是“攘夷狄”,维护“先王之道”,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制度的统治。因此他的反佛,没有也不可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字数:4853 任小强关永礼 主编.唐宋八大家鉴赏辞典.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1989.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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