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洵《心术》原文、赏析和鉴赏
苏洵
为将之道,当先治心,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然后可以制利害,可以待敌。
凡兵上义;不义,虽利勿动。非一动之为害,而他日将有所不可措手足也。夫惟义可以怒士,士以义怒,可与百战。
凡战之道,未战养其财,将战养其力,既战养其气,既胜养其心。谨烽燧,严斥堠,使耕者无所顾忌,所以养其财;丰犒而优游之,所以养其力;小胜益急,小挫益厉,所以养其气;用人不尽其所欲为,所以养其心。故士常蓄其怒、怀其欲而不尽。怒不尽则有余勇,欲不尽则有余贪。故虽并天下,而士不厌兵,此黄帝之所以七十战而兵不殆也。不养其心,一战而胜,不可用矣。
凡将欲智而严,凡士欲愚。智则不可测,严则不可犯,故士皆委己而听命,夫安得不愚?夫惟士愚,而后可与之皆死。
凡兵之动,知敌之主,知敌之将,而后可以动于险。邓艾缒兵于蜀中,非刘禅之庸,则百万之师可以坐缚,彼固有所侮而动也。故古之贤将,能以兵尝敌,而又以敌自尝,故去就可以决。
凡为将之道,知理而后可以举兵,知势而后可以加兵,知节而后可以用兵。知理则不屈,知势则不沮,知节则不穷。见小利不动,见小患不避,小利小患,不足以辱吾技也,夫然后可以支大利大患。夫惟养技而自爱者,无敌于天下。故一忍可以支百勇,一静可以制百动。
兵有长短,敌我一也。敢问:“吾之所长,吾出而用之,彼将不与吾校;吾之所短,吾蔽而置之,彼将强与吾角,奈何?”曰:“吾之所短,吾抗而暴之,使之疑而却;吾之所长,吾阴而养之,使之狎而堕其中,此用长短之术也。”
善用兵者,使之无所顾,有所恃。无所顾,则知死之不足惜; 有所恃,则知不至于必败。尺棰当猛虎,奋呼而操击; 徒手遇蜥蜴,变色而却步,人之情也。知此者,可以将矣。袒裼而按剑,则乌获不敢逼; 冠胄衣甲,据兵而寝,则童子弯弓杀之矣。故善用兵者以形固。夫能以形固,则力有余矣。
《心术》选自苏洵《嘉祐集·权书》。《心术》是最能反映苏洵策论风格的名篇之一,它是《权书》的第一篇文章,专讲“将”如何“治心”,具有朴素军事辩证法思想。文中专论“治心”与“治军”的关系,“未战养其财,将战养其力,既战养其气,既胜养其心”的原则,关于理、势、节三者的掌握和运用,以忍制勇、以静制动的道理,以及敌我双方如何扬长避短、知彼知已、有备无患的思想等等,是一篇见解精辟的时论,其中“将智士愚”的说法,则是作者时代和阶级局限性的产物,应予扬弃。姜凤阿《三苏文选》评:“此文绝似孙子《谋攻》篇,而文采过之。”通观全篇,并非过誉。
本篇属议论文,以将帅“治心”为旨归,层次分明的进行透辟的说理,综观全文,上述为文要旨均已卓然实现,这都得力于作者特有的艺术构思和娴熟的写作技巧。全篇看似零散,细细推敲,逐节自成段落,段落间若断若续,但都围绕一个中心,使全文紧密结合成有机的整体。内容杂而不乱,尤如高明的军师为主将草拟的一份“用兵须知”。
文章共分八段,凡涉及为将之道的“心理战术”,莫不“急言竭论”,以简洁意明的语言加以阐述,着字无多,说服力却极强。论文发端,作者即开门见山,提出“为将之道,当先治心”的论点,那么“治心”,究竟如何体现,读者一时难于领会和理解,于是作者举两例进行说明。“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一为泰山,一为麋鹿,两相比较,对照鲜明,给读者以深刻印象。泰山之崩何等惊天动地,麋鹿之动何等疾速,但对一个真正的“将”来说,这些都不足以动其心,乱其静,依旧处之泰然。苏洵举这两例,形象地勾勒出“治心”者处乱不惊的神态,使读者可以想见,从而加深对“为将之道,当先治心”的理解。因此,深信作者下的结论: 一个遇巨变而不惊,处干扰而不心动的人,才具有“制利害”、“可以待敌”的资格。
然而,“兵者,凶器也,不可妄动”。作为带兵之将,不可轻肇战端,要审时度势而行,首先要看战争的性质,对于非正义战争,“虽利勿动”。苏洵的眼光很敏锐,他看到了正义战争与非正义战争的本质区别。正义战争顺应民心和时代的要求,结果必胜无疑。非正义战争,是失民心逆潮流之举,即使战术上暂时得利,并不能保证战争必胜,从长远看,从战争全局看,终归要导致失败,这是历史的必然。苏洵强调“义”对战争胜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说:“惟义可以怒士,士以义怒,可与百战”。在这一自然段中,苏洵承接上文,认为“上义”是战争取胜的根本,唯遵其道,方能百战不殆。除此而外,本段还有不言自明的话外音。苏洵所处的时代,辽和西夏屡侵边塞,北宋统治者不求着力抵抗,却一味纳款求和,国势日趋危迫,有识之士对此无不忧心如焚。老苏爱国心切,每于论兵之时,必献计献策,以求“主上有所知会”,付诸实施。辽和西夏入侵,显系非正义战争,而宋军抵御外敌,只要用将得人,并善于“以义怒士”,与外敌交战绝无失败之理。本段文字无多,但容量却很大,论点的提出,“凡兵上义,不义,虽利勿动”,仅用十个字,论证“非一动之为害,而他日将有所不可措手足也”,寓意很深,推敲起来,有两种意思。首先,它说明了一个问题,非正义战争,并不都是失败,在某一个战术环节上,或许战而胜之,主将因此忘乎所以,从而成为失败的起点,终至“有所不可措手足”,导致彻底的失败;其次,就全句看,这正是非正义战争必然走向失败的写照。
正义战争并不会“自然”而胜,还要施以正确的战略战术,否则,难免堕入失败之途。苏洵笔锋一转,离开对战争总体的谈论,开始进入对具体战争的论述,围绕为将当先“治心”,多角度加以剖析,展示了一个百战百胜将军的全部心态。国不可一日无防,无论是否有战,都要有常备不懈的军队,他们应该“未战养其财,将战养其力,既战养其气,既胜养其心。”财、力、气、心四字,道出了为将如何治军的原则,所谓“未战养其财”,是指军队“谨烽燧,严斥堠,使耕者无所顾忌”。农事不受损,财力自可用之不竭,军队足用而外,尚可备战于未来,所以“未战养其财”不可小视,它是关乎未来战争成败的大事。一军之将,于临战之时,务要“养其力”。战争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又是敌我双方力量的较量,让士兵“丰犒而优游之”,保存力量,正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战争一起千变万化,常言道,“胜败乃兵家常事”,不能因小胜而骄傲和急躁,也不能因小败而灰心丧气,所以要善“养其气”,千方百计磨砺和鼓舞士气,这是战争胜利的要素之一。胜而易骄,此乃兵者之大忌,为将治军最难者,莫过于如何引导胜军“百战不殆”。作者认为,“用人不尽其所欲为”,“士常蓄其怒”,可保军队常备不懈,如同今日人们心中要有敌情观念一样,“既胜养其心”之论,实为千古不易的治军良方。
身为将军,“智”与“严”缺一不可。所谓的“智”,是令人难于预测其所想,尤其在敌方摸不准我方主将作战意图时,这无疑有利于战事的获胜。“严”字于军队最为重要,离开它,军队便无法作战。
知彼知已,方能百战百胜。为将并非易事,要“知敌之主”,“知敌之将”,做到心中有数,“而后可以动于险”。作者以刘禅和邓艾为例,生动的验证了自己的观点。
在举兵、用兵和加兵上,作者提出了理、势、节的观点,这是中国历代战争的经验之谈和总结,值得玩味和推敲。战争中如何用兵,这是关乎胜败的大事,前面提到的进行正义战争,可说是“知理而后可以举兵”,将士们都是出自义愤而战,因此“知理而不屈”。战争怎样“加兵”,这要审时度势,斟酌而行,发现战事有利的形势,而贻误战机,不行“加兵”之举,将招致战争受挫。同时,为将作战,要善“节兵”,不能无休止的令士兵做无意义的牺牲,否则将演为兵源枯竭,不“节”而“穷”。在战争中,小利小患,不能成为整个战争的包袱,要善“养技而自爱”,于忍耐中见其大端,从而达到“一忍可以支百勇”,“一静可以制百动”的效果,从而赢得战争的最后胜利。
文章最后两段,苏洵指出两点,一是“兵有长短,敌我一也”; 一是“善用兵者,使之无所顾,有所恃”,都是一军之将如何制敌的措施。敌我双方各有所长,又各有所短,在战争中要善于以已之长,克敌之短,这样才能发挥自己的优势,使消极因素转而有利于自己。所谓的“吾之所短,吾抗而暴之,使之疑而却; 吾之所长,吾阴而养之,使之狎而堕其中”就是这个道理。用兵之道,在于士兵的勇猛冲杀,但这要有恰如其份的用兵术,在使将士们战时“无所顾”,不吝生死去冲杀的同时,也要创造条件。保其“有所恃”,比如精良的武器,坚固的防守等。所谓的“善用兵者以形固”,“则力有余矣”,正是“有所恃”的必然结果。
从写法上看,《心术》每段各不相属,似可独立成文而又各有侧重,对此,储欣在《评注苏老泉集》中说:“逐段说法,自有次第。”但始终围绕为将如何“治心”展开论述,内容充实而条理明晰,文字上多用排比和对偶句式,气势雄浑有力,与文章内容交相辉映,给人一种亲临战阵的感觉。其中引征战例现身说法,取喻得当,更增强了论点的说服力,形象生动的比喻不时点缀其间,颇为文章增色,如反复吟读,品味其中为文之妙,实在是一种难得的艺术享受。
此外,文中排比和对偶句式,俯拾即是。如“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在而目不瞬”,对仗工整,设譬新奇,再如“怒不尽则有余勇,欲不尽则有余贪”,读来铿锵有力,同时还把士兵在善用兵之将的指挥下,保持旺盛精力,随时待战的神态表露出来。同样的如“智则不可测,严则不可犯”,更把胸有奇谋、威令严行、凛不可犯的将军形象,生动真切地表现出来。类似的“知理而后可以举兵,知势而后可以加兵,知节而后可以用兵”,以及“知理则不屈,知势则不沮”等,也有都具有深刻的涵义和谐美的艺术效果。本篇的战例,是邓艾缒兵取蜀,是为“凡兵之动,知敌之主,知敌之将”而设例。刘禅是三国时蜀汉皇帝刘备之子,是一位有名的昏庸之主,早已为魏、吴两国所熟知,身为魏将的邓艾,正是出自刘禅至愚的考虑,才“缒兵”入蜀的。邓艾可谓“知敌之主”。魏攻蜀时蜀中乏将,未有强悍者,邓艾也深知其内情,可谓“知敌之将”。文中虽未涉及“知敌之将”的事例,但从“彼固有所侮而动也”来看,不单是轻视刘禅,实际也包含小视蜀将,这个战例不仅与苏洵观点相合,而且还有话外之音。笔墨无多,却令人遐思。《心术》的比喻,多出在篇尾,“尺棰当猛虎,奋呼而操击”;“徒手遇蜥蜴,变色而却步”;“袒裼而按剑,则乌获不敢逼;冠胄衣甲,据兵而寝,则童子弯弓杀之矣”,两类比喻,四对关系。“尺棰”与“猛虎”是其中最具典型的比照。“尺棰”这里指尺把长的鞭子,手里拿着它便感到有了依靠,遇到猛虎,不仅不惧怕,而且还要“奋呼而操击”。此类比喻难免夸张,然而作者这一描摹却十分贴切;它形象地反映了人本能的自卫能力,生动的印证了前面的论点。类似其它三对关系,同样也发挥了加深读者意会的作用,使文章更有生气,更具感染力。
宋景濂在《三苏文范》中评论此篇:“老子孙武子,一句一理,如串八宝珍瑰,间错而不断,文字极难学,惟苏老泉数篇近之,《心术》篇之类是也。”杨升庵评曰:“篇中凡七段,各不相属,然先后不紊,由治心而养士,由养士而审势,由审势而出奇,由出奇而守备,段落鲜明,井井有序,文之善变化者。”斯论堪为是评。由此观之,此篇确为老苏的一篇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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