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数字
国际通用的数字符号,即1、2、3、4、5、6、7、8、9、0。人们往往误认为是阿拉伯人创造的。实际上,该数字源于印度。印度、埃及、古巴比伦和中国被称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公元3世纪,印度科学家巴格达发明了阿拉伯数字。后来,十进位法和包括“0”在内的10个数字符号在8世纪末传入阿拉伯帝国。当时,阿拉伯是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经济繁荣,文化发达,在数学上成就更为突出,但它的记数符号和进位法远不如印度的简便。
在公元750年后的一天,有一位印度的天文学家拜访了巴格达王宫。他带来了印度制作的天文表,并把它献给了当时的国王。印度数字1、2、3、4……以及印度的计算方法(即我们现在用的计算法),也是这个时候介绍给阿拉伯人的。由于印度数字和印度计数法既简单又方便,它的优点远远超过其他的计算法,所以很快由阿拉伯人把这种数字传入西班牙。公元10世纪,又由教皇热尔贝·奥里亚克广泛传播到欧洲各国。在印度产生的数字称作“阿拉伯数字”的原因就在于此。
1582年,意大利人利玛窦来中国传教。他由太监马堂引荐,拜见了明万历皇帝。后来,利玛窦和明朝科学家徐光启合译数学著作《几何原本》,又同李之藻合编《同文算指》一书。随着西方数学传入中国,阿拉伯数字也随之传入。这种阿拉伯数字,要比中国当时使用的“Ⅰ、Ⅱ、Ⅲ、Ⅳ、Ⅴ、Ⅵ、Ⅶ、Ⅷ、Ⅸ、Ⅹ”罗马记数符号简便而又容易运用。因此,阿拉伯数字也被中国人接受了。
阿拉伯数字在我国推广使用只有100多年的历史,现在已成为人们学习、生活和日常交往中最常用的数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