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

2018-09-26 可可诗词网-词语故事 https://www.kekeshici.com

公与私作为一对反义词,早在先秦时代就已形成了。《尚书》有“以公灭私,民其允怀”,《诗经·小雅·大田》有“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均用“公”“私”相对成文。

“公”字在古文字中属于“画成其物,随体诘诎”的象形字,象鼓腹、缩颈、广口的水器之形,可以据形索义。结合古音加以考察,不难发现它就是大家非常熟悉的“瓮”的本字。《说文》:“瓮,罂也。从瓦,公声。”实际上,“瓦”旁是后来附加的,“公”“瓮”是一对典型的古今字,就如同“合”加“皿”为“盒”“云”加“雨”为“雲”,从而构成古今字一样。商代甲骨文有“多公”“公宫”,周代金文有“周公”“毛公”,可知“公”字的假借用法通行已久,而其本义则不得不另造“瓮”字充当。这种情形,也与“合、盒”“云、雲”演化的轨迹相仿。

同“公”字相比,“私”字的情况稍微复杂一些。《说文》:“私,禾也。从禾,厶声。北道名禾主人曰私主人。”“私”字早在甲骨金文中就存在了。甲骨金文中有一形体,古文字学家考释为“禾”字,常带有下垂的肥硕的禾实之形,其禾实逐渐由实画到虚化,由连带到脱落,即为“私”字。“私”本义即穗。“私”的后起形声字“”,许慎训“茅秀也”,茅秀即茅穗。《广雅·释草》说:“,穗也。”王念孙说:“《说文》云:‘私,禾也。北道名禾主人曰私主人。’私与同声,当亦是禾秀之称,后乃通名禾为私耳。私、穗正一声之转也。”王氏此说,为上述“私”的形体演变提供了有力的音义证明,古文字中考释为“禾”的,其中当有读作“私”(穗)的。

为便于对“公”“私”二字的演化过程进行考证,特于文末附形加以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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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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