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法正论
傅与砺《诗法正论》,述范德机之意而作。首言诗权舆于 《击壤》、《康衢》,演迤于《卿云》、《南风》,制作于《国风》、 《雅》、《颂》; 次言 《国风》、《雅》、《颂》、歌、行、引、吟、 谣、曲之体; 又次言苏李五言及魏晋以来之诗,而并引德机之 语,庶得其大体矣。其言“唐人以诗为诗,主达情性,于《三 百篇》 为近; 宋人以文为诗; 主立议论,于 《三百篇》 为 远”,甚当。又言“达情性者,《国风》之余,立议论者,《雅》 《颂》之变,未易优劣”,则正、变不分,乌在其为正论乎? 又 言“作诗成法,有起、承、转、合,起处要平直,承处要舂 容”,谓“李杜歌行皆然”,则谬戾甚矣。(许学夷 《诗源 辩体》 卷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