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书写学》

2024-11-03 可可诗词网-后现代文学 https://www.kekeshici.com

        又译《论文字学》。本书1967年由巴黎Minuit出版社出版,1976年JohnsHopkings大学出版社出版英译本。这是德里达一部代表作,为解构主义奠基性著作。
        全书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有三章,分别是1.书的结束,写作兴起;2.语言学与书写学;3.论作为实证科学的书写学。在第一部分中,德氏系统地阐述了解构主义书写学的基本观点。开篇“书的结束,写作兴起”,他的意思是,书里没有写,写的不是书。可见德里达的书写与传统说法不同。为了与传统的书写相区别,他认为解构式的书写是广义的,是“书写学”。
        “书”的概念与索绪尔建立的符号学理论是一致的,符号被认作能指与所指的统一,像一枚硬币的正面和反面;符号的基础是所指(概念、意义)。德里达试图摧毁这样的“符号”和它的逻辑,消解能指与所指之间的界线,使所指只能起能指的作用。书写不是说话的“替代”,不必符合说话的逻辑。书写学宣布了“书文明的死亡”,书的死亡无疑宣布了说话的死亡和书写历史的革命。“书”的概念是适合逻各斯中心论的。关于书写学,德里达认为“书写”不仅指字面的象形文字或表意文字书写的物理姿态,而且指使这种姿态成为可能的东西,指它的面貌本身。“这样我们说‘写’是外在于声音序列的:(像)电影胶片、舞蹈布置,当然也是图画式的,音乐的,雕刻的‘书写’”。德里达认为这种书写脱离了一切形而上学概念(心灵、价值等),它是经过“涂改”的书写符号。作为一个例子,différance可称为德里达心目中的象形文字,它的a脱离了拼音的束缚,所以不是différence。这有点像汉字的同音异义字,只能从字形上分辨它们之间的区别,从读音上无法区别,因而是独立于语音的。
        德里达攻击的“书”可以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寻找,它是写在灵魂中的真理,一种“自然的”、外在的、普遍的写,代表所指真理系统的符号,书写逻各斯这部大书。解构主义的文本不是逻各斯中心论的“书”,他说,如果使文本与书区别开,我就摧毁了书。所谓与书区别就是与柏拉图式的真理相区别,书写“痕迹”与传统符号的指称物相区别。德里达反复攻击的形而上学可以还原为一种表音文字的书写,他认为割断了与“音”的联系便切除了与逻各斯的联系,因为一切“书”的文字都是用表音文字写的,从属于一套严格的等级,例如说对写的支配,心灵对说的支配等等。由于西方文字是表音文字,没有德氏所说的“文字学”,德里达在莱布尼茨的启发下,试图从东方古老的象形文字中发现了反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根据。
        第二部分的总题目是“自然、文化、书写”,主要是对法国启蒙思想家让·雅克·卢梭的解构式读解。以下是德里达对卢梭阅读理解的典型分析:
        卢梭的《忏悔录》最深刻的动机在于:他要忠实地记录他的情感经历,他的光荣与丑陋。他认为,所思即所说即所写,写出“实际”,这种动因来于崇高的“逻各斯”。然而,在具体写作中,卢梭却一再背离“逻各斯”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写是人的自然语言(说话)的一种补偿、替代,问题恰恰出现在“写”的这种增补作用(supplément)。
        卢梭声称,《忏悔录》只为自己而写,不为他人阅读。他企望当老之将至,即将离开人世时,重读自己的文字,留住写作时愉快的心境。可以想像,这种写作产生的重读使卢梭被隔离于双重空间:写作中他创造的青年时代的卢梭与作为读者的卢梭隔离开来。写作创造了一个老年卢梭已不熟悉的青年卢梭。写不但与读者隔离,也与作者隔离。卢梭承认他的文字似乎并不出于自己的意愿。卢梭曾为自己的写作效果惊讶;他的《忏悔录》从不对自己的优点扯谎,但出于难以启齿的原因,当他不得不描述一些经历时,文字不是出于心灵的纯真,而是编造来的。这时,写作的速度快于他的意念,往往是不加思索,导致一些“无聊的陈述”。他发现自己总在写原本不打算说之事。尽管他想遵守
        亚里士多德的原则:写要忠实记录思想。他承认,当写来于记忆时,记忆常欺骗他,而写作中不符合记忆的编造对真实记忆(在场的实际经历)的补充效果却让他十分愉快,使他放弃了忠实记录感情的负担。写不再帮助记忆,写超越了作者的意向,离开了自我。换句话说,文本中的自我才是真正的“自我”。出于相同的原因,说话与记忆一样不可靠。卢梭认为自己天性害羞,所以讲话常常与心中真实意愿不符,甚至相反,可见表现心灵之困难。但经常放弃意愿的写作,却使他游刃自如。
        卢梭具有脱离“逻各斯”的倾向:文本的意义超出了卢梭本人的意向。卢梭并不是一个解构主义者,他甚至对自己的写作效果感到惊讶,因为这种效果在背叛“逻各斯”的原则。
        但是,卢梭从未有意识地抬高文字的地位,贬低自然的说话。相反,在他试用建立清楚的关于语言起源的理论时,表现出对自然话语的热爱,认为话语象征着自然的生命。文字的出现是一种脱离自然的退步。与说话比较,文字增加了在社会交往中的距离,蕴含着欺骗和不平等。
        作为写自己情感的启蒙思想家,卢梭似乎并不在意自己在情感中的无意识与“逻各斯”自相矛盾,当他攻击文字时,却热衷于自己“忏悔”式的写作。他宁可津津乐道于背叛心灵和无意识的“自白”,尽管他在关于语言起源的文章中自觉地攻击“写作”的专制。卢梭对文化的攻击,对自然状态的推崇,具有某种“解构”的味道,当然他本人从未意识到他说出了一些解构思想。
        本书前一部分比较晦涩,后部分用相当大的篇幅解构卢梭的著作。理论在前,例子在后,比较典型地反映了德里达关于文字与阅读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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