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
后现代主义所倡导的一个包含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等既相互矛盾又互为促进的多目标协同的重要概念。其形成与发展具有一定的国际经济与政治背景,相应地便衍生出一些各具特色的观点。最具代表性的有能力建设、环境容量、财富持衡和协调发展等。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发达国家的经济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工业的扩张和经济的快速增长,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和对自然资源及环境的巨大压力。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人口膨胀和自然资源的恶化,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20世纪60年代末期,罗马俱乐部的成立及其工作使人类世界对环境问题严重性更为警觉。
在这种背景下,联合国接受瑞典政府的提议,于1972年6月5日在斯德哥尔摩召开联合国关于人类环境问题的会议,第一次将人类环境问题摆上国际政治的议事日程,考虑和协商日益加剧的环境恶化对地球之未来的影响。大会形成了一定的共识,认为即使经济发展要持续下去,人类环境也必须加以保护,从而建立了国际环境保护新纪元的基础。
1983年,环境问题再次摆上联合国大会的议事日程,决定成立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负责探讨2000年及其以后取得持续发展的长期环境战略等问题。四年后,该委员会提交了《我们共同之未来》报告,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概念、主要问题及行动方略。联合国大会对此报告十分重视,决定在斯德哥尔摩大会召开20周年之际,召开专题大会,讨论环境与发展问题。1992年6月,有170多个联合国成员国代表团、102位国家或政府首脑、世界各地非政府机构和民间团体的代表,聚会巴西里约热内卢。会议的重点在于发展和经济变化。由此可见,基于斯德哥尔摩大会的分歧和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报告的建议,里约大会关于环境与发展关系的基本认识,倾斜于发展和经济变化,带有浓厚国际政治经济色彩。
在可持续发展概念的讨论与普及中,国际自然保护同盟的工作有着重要影响。这一组织对持续发展概念形成与演化的主要贡献,体现在其1980年和1991年的世界保护战略中。在1980年的战略文本中,它所强调的主要是生物体系的自然保护和持续利用;在1991年新的战略文本中,将自然保护的概念有所扩展,注重环境容量这一综合概念,要求人们对资源的开发、利用不要超出这一容量范围。不管怎样,该同盟的持续发展途径与联合国的有关组织所倡导的倾斜于经济发展的途径形成鲜明对照。
1992年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报告,以环境与发展为论题,阐述了其持续发展的立场。在这一报告中,世界银行将环境保护当作是发展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没有充分的环境保护,发展将受影响;没有发展,将没有足够的投资,环境保护也不能实现。从原则上讲,世界银行的途径与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所倡导的能力建设途径是一致的。世界银行在相当程度上比联合国和国际自然保护同盟对持续发展的实践起有更为重要的作用。这主要是因为世界银行是一个国际金融部门,其投资方针及贷款去向直接影响到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因而,世界银行不仅在概念上,而且在实践上对全球尤其是第三世界的持续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所定义的可持续发展,是在不影响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之能力的前提下,满足当代人的需要的一种发展。这一理解强调的是人类满足自身需要的能力,因而均等问题便构成可持续发展的伦理原则和社会目标。但它所包含的均等概念,不是一个纯伦理上的考虑,其中掺有相当的社会经济方面的实践意义,与持续密不可分:(1)当代人与子孙后代不同代人之间的平等;(2)同一代人社会成员间的平等;(3)实现持续发展各社会成员或集团间责任与义务方面的平等。上述三层含义与持续不仅有着道义上的联系,而且在政治经济上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因果关系。能力正是这种因果关系的中介因子。这样,以能力建设来定义持续发展,从道义与实践上,都存在着逻辑上的必然。
国际自然保护同盟和多数环境保护主义者强调环境容量,认为与环境容量相协调的发展才可能持续。认识并使发展限于此容量允许范围内,需要尊重并爱护生命社会。这是因为,第一,环境容量是一个量的概念,如果一个物种的种群和生物量低于某一界限,人类发展便失去了相关的物质基础。第二,各个物种间存在有相互联系的生态过程。一个物种在量上的减少或消失会影响生态系统中其他物种的生长或生存,从而造成整个生态系统的失调。第三,有些物种对于当前来说,没有什么经济意义,甚至可能有害。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它们在将来很可能成为对人类有巨大经济效益的原料。因此,尊重并爱护生物社会中的每一个物种,不仅是一种伦理上的义务,而且是持续发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条件。缺少这一条件,不仅造成环境容量途径理性上的不完整性,而且很可能失去持续发展实践的基础。
与能力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思路相反,基于环境容量的理解强调的是环境保护。通过自然保护,来维系环境容量,促进经济发展的持续。保护是为了持续发展,也是实施持续发展的途径。
世界银行和一些经济学家从财富的角度来理解可持续发展。发展是为了财富的增加。如果社会总财富不致降低,那么这种发展也可以认为是可持续的。这一持续发展方略的伦理出发点是代际平等,强调的是包括人造资本和自然资本在内的社会总财富。
的是人类社会的福利状况,并不直接涉及生态和其他生物种的利益。但是,它所强调的是长时间尺度的代际平等,并不注重同一代人内各社会群体和成员间的平等。当代人对子孙后代有义务,使他们在财富上至少不比我们穷。那么,如果我们能够留给他们的财富,不比当代人从上代人所继承的财富少的话,那么,从财富拥有量的角度上讲,我们的后代在当今的社会经济事务中,尽管没有发言权,但他们的利益并没有被忽略,当代人在道义上无愧于他们。如果每一代人都按此伦理规范要求自己,那么,一代传一代,直到无穷的未来,各代人所拥有的财富不会随时间而递减。
传统的国民账户中所定义的社会财富,往往只包括生产资本,即由投资所形成的资产的总和。然而,这些人造资本在相当程度上是通过对自然资源的消耗而获得的;这种消耗降低了自然资源存量。认识到这一点,人们试图将生产资本和自然资产结合起来定义社会财富。但人类社会所不断积累的科学技术知识,也应构成社会财富的一个重要成分。此外,社会组织与文化因素也具有社会财富含义。考虑到上述社会财富因素,世界银行在其一份研究报告中将财富定义为人造资本、自然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总和。对于前三者,世界银行认为可以通过市场和非市场途径进行评价定量,但尚未找到社会资本的货币化的方法。
对财富持衡的理解包括两种:(1)各种成分总量的恒定;(2)每种成分数额的恒定。前一种理解强调各种成分之间的相互替代性;后一种则强调各种因素的互补性,即一种成分的存量取决于另一种成分的存量水平,或者说,不容许一种存量降低,让另一种成分替代。西方学者将前一种理解称为“弱可持续性”(weaksustainability)。后者为“强可持续性”(strongsustainability)。
财富总量在替代意义上的持衡或增加并不等于可持续发展,或者更确切地说,并不能确保可持续发展。这是因为,许多自然资产的利用都具有不可逆性。如物种消失、湿地开发对原有生态系统的破坏等。这一不可逆特征表明,人造资产在目前技术条件下,尚不能完全替代某些自然资产的功能。这样,即使财富总量有所增加,这种自然资产的不可逆特性很可能使发展难以持续。这就要求,在总量资本不致降低的同时,还要避免许多自然资产的不可逆损失。至少,这部分不可逆损失应为其他自然资产所能补偿。
综上所述,能力建设强调可持续的发展动力,环境容量注重发展的资源约束,而财富持衡追求发展的可持续目标。尽管各种理解中均包含有可持续发展体系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成分,但并没有从系统的角度,来定义和理解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形成与发展还得益于系统生态学理论,这一理论将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作为一个系统整体来考虑,从而提出了协调发展的观点。经济—社会—环境复合生态系统最早系统阐述这一思路,近年来国际上已有不少有关经济—社会—生态三维立体思维的可持续发展讨论。按复合生态系统的观点,可持续发展系统具有(1)三维目标的序向性,即社会轴向目标为公平,经济轴向目标为效率,生态环境轴向目标为可持续;(2)生态系统复合性,即任何一个生态系统,均复合有经济、社会、生态环境诸多因素,对其结构不可孤立或割裂;(3)系统演替可控性。如同自然生态系统,复合生态系统也有演替规律,应加以调控,向三个目标值均为最大的“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社会”演替。世界银行在其投资和援助的项目决策中,要求“所涉及项目在经济、社会和环境诸方面均可持续”。但世界银行强调三者之间的相互联系,明确了各个目标之间的替代、制约及取舍关系,使系统协调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尽管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协调观有助于我们从总体上把握可持续发展的进程和目标,但如何衡量和调控可持续发展系统,还需要在理论上进一步探索,在实践中充实和完善。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发达国家的经济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工业的扩张和经济的快速增长,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和对自然资源及环境的巨大压力。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人口膨胀和自然资源的恶化,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20世纪60年代末期,罗马俱乐部的成立及其工作使人类世界对环境问题严重性更为警觉。
在这种背景下,联合国接受瑞典政府的提议,于1972年6月5日在斯德哥尔摩召开联合国关于人类环境问题的会议,第一次将人类环境问题摆上国际政治的议事日程,考虑和协商日益加剧的环境恶化对地球之未来的影响。大会形成了一定的共识,认为即使经济发展要持续下去,人类环境也必须加以保护,从而建立了国际环境保护新纪元的基础。
1983年,环境问题再次摆上联合国大会的议事日程,决定成立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负责探讨2000年及其以后取得持续发展的长期环境战略等问题。四年后,该委员会提交了《我们共同之未来》报告,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概念、主要问题及行动方略。联合国大会对此报告十分重视,决定在斯德哥尔摩大会召开20周年之际,召开专题大会,讨论环境与发展问题。1992年6月,有170多个联合国成员国代表团、102位国家或政府首脑、世界各地非政府机构和民间团体的代表,聚会巴西里约热内卢。会议的重点在于发展和经济变化。由此可见,基于斯德哥尔摩大会的分歧和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报告的建议,里约大会关于环境与发展关系的基本认识,倾斜于发展和经济变化,带有浓厚国际政治经济色彩。
在可持续发展概念的讨论与普及中,国际自然保护同盟的工作有着重要影响。这一组织对持续发展概念形成与演化的主要贡献,体现在其1980年和1991年的世界保护战略中。在1980年的战略文本中,它所强调的主要是生物体系的自然保护和持续利用;在1991年新的战略文本中,将自然保护的概念有所扩展,注重环境容量这一综合概念,要求人们对资源的开发、利用不要超出这一容量范围。不管怎样,该同盟的持续发展途径与联合国的有关组织所倡导的倾斜于经济发展的途径形成鲜明对照。
1992年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报告,以环境与发展为论题,阐述了其持续发展的立场。在这一报告中,世界银行将环境保护当作是发展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没有充分的环境保护,发展将受影响;没有发展,将没有足够的投资,环境保护也不能实现。从原则上讲,世界银行的途径与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所倡导的能力建设途径是一致的。世界银行在相当程度上比联合国和国际自然保护同盟对持续发展的实践起有更为重要的作用。这主要是因为世界银行是一个国际金融部门,其投资方针及贷款去向直接影响到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因而,世界银行不仅在概念上,而且在实践上对全球尤其是第三世界的持续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所定义的可持续发展,是在不影响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之能力的前提下,满足当代人的需要的一种发展。这一理解强调的是人类满足自身需要的能力,因而均等问题便构成可持续发展的伦理原则和社会目标。但它所包含的均等概念,不是一个纯伦理上的考虑,其中掺有相当的社会经济方面的实践意义,与持续密不可分:(1)当代人与子孙后代不同代人之间的平等;(2)同一代人社会成员间的平等;(3)实现持续发展各社会成员或集团间责任与义务方面的平等。上述三层含义与持续不仅有着道义上的联系,而且在政治经济上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因果关系。能力正是这种因果关系的中介因子。这样,以能力建设来定义持续发展,从道义与实践上,都存在着逻辑上的必然。
国际自然保护同盟和多数环境保护主义者强调环境容量,认为与环境容量相协调的发展才可能持续。认识并使发展限于此容量允许范围内,需要尊重并爱护生命社会。这是因为,第一,环境容量是一个量的概念,如果一个物种的种群和生物量低于某一界限,人类发展便失去了相关的物质基础。第二,各个物种间存在有相互联系的生态过程。一个物种在量上的减少或消失会影响生态系统中其他物种的生长或生存,从而造成整个生态系统的失调。第三,有些物种对于当前来说,没有什么经济意义,甚至可能有害。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它们在将来很可能成为对人类有巨大经济效益的原料。因此,尊重并爱护生物社会中的每一个物种,不仅是一种伦理上的义务,而且是持续发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条件。缺少这一条件,不仅造成环境容量途径理性上的不完整性,而且很可能失去持续发展实践的基础。
与能力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思路相反,基于环境容量的理解强调的是环境保护。通过自然保护,来维系环境容量,促进经济发展的持续。保护是为了持续发展,也是实施持续发展的途径。
世界银行和一些经济学家从财富的角度来理解可持续发展。发展是为了财富的增加。如果社会总财富不致降低,那么这种发展也可以认为是可持续的。这一持续发展方略的伦理出发点是代际平等,强调的是包括人造资本和自然资本在内的社会总财富。
的是人类社会的福利状况,并不直接涉及生态和其他生物种的利益。但是,它所强调的是长时间尺度的代际平等,并不注重同一代人内各社会群体和成员间的平等。当代人对子孙后代有义务,使他们在财富上至少不比我们穷。那么,如果我们能够留给他们的财富,不比当代人从上代人所继承的财富少的话,那么,从财富拥有量的角度上讲,我们的后代在当今的社会经济事务中,尽管没有发言权,但他们的利益并没有被忽略,当代人在道义上无愧于他们。如果每一代人都按此伦理规范要求自己,那么,一代传一代,直到无穷的未来,各代人所拥有的财富不会随时间而递减。
传统的国民账户中所定义的社会财富,往往只包括生产资本,即由投资所形成的资产的总和。然而,这些人造资本在相当程度上是通过对自然资源的消耗而获得的;这种消耗降低了自然资源存量。认识到这一点,人们试图将生产资本和自然资产结合起来定义社会财富。但人类社会所不断积累的科学技术知识,也应构成社会财富的一个重要成分。此外,社会组织与文化因素也具有社会财富含义。考虑到上述社会财富因素,世界银行在其一份研究报告中将财富定义为人造资本、自然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总和。对于前三者,世界银行认为可以通过市场和非市场途径进行评价定量,但尚未找到社会资本的货币化的方法。
对财富持衡的理解包括两种:(1)各种成分总量的恒定;(2)每种成分数额的恒定。前一种理解强调各种成分之间的相互替代性;后一种则强调各种因素的互补性,即一种成分的存量取决于另一种成分的存量水平,或者说,不容许一种存量降低,让另一种成分替代。西方学者将前一种理解称为“弱可持续性”(weaksustainability)。后者为“强可持续性”(strongsustainability)。
财富总量在替代意义上的持衡或增加并不等于可持续发展,或者更确切地说,并不能确保可持续发展。这是因为,许多自然资产的利用都具有不可逆性。如物种消失、湿地开发对原有生态系统的破坏等。这一不可逆特征表明,人造资产在目前技术条件下,尚不能完全替代某些自然资产的功能。这样,即使财富总量有所增加,这种自然资产的不可逆特性很可能使发展难以持续。这就要求,在总量资本不致降低的同时,还要避免许多自然资产的不可逆损失。至少,这部分不可逆损失应为其他自然资产所能补偿。
综上所述,能力建设强调可持续的发展动力,环境容量注重发展的资源约束,而财富持衡追求发展的可持续目标。尽管各种理解中均包含有可持续发展体系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成分,但并没有从系统的角度,来定义和理解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形成与发展还得益于系统生态学理论,这一理论将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作为一个系统整体来考虑,从而提出了协调发展的观点。经济—社会—环境复合生态系统最早系统阐述这一思路,近年来国际上已有不少有关经济—社会—生态三维立体思维的可持续发展讨论。按复合生态系统的观点,可持续发展系统具有(1)三维目标的序向性,即社会轴向目标为公平,经济轴向目标为效率,生态环境轴向目标为可持续;(2)生态系统复合性,即任何一个生态系统,均复合有经济、社会、生态环境诸多因素,对其结构不可孤立或割裂;(3)系统演替可控性。如同自然生态系统,复合生态系统也有演替规律,应加以调控,向三个目标值均为最大的“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社会”演替。世界银行在其投资和援助的项目决策中,要求“所涉及项目在经济、社会和环境诸方面均可持续”。但世界银行强调三者之间的相互联系,明确了各个目标之间的替代、制约及取舍关系,使系统协调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尽管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协调观有助于我们从总体上把握可持续发展的进程和目标,但如何衡量和调控可持续发展系统,还需要在理论上进一步探索,在实践中充实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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