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登斯,安东尼
英国当代著名后现代思想家、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1938年生于伦敦北部的埃德蒙顿,1959年以优异成绩毕业于赫尔大学。随后他到伦敦经济政治学院攻读硕士学位。从1961年起,吉登斯开始了自己在英国莱斯特大学的社会学讲师的生涯。1969年吉登斯来到剑桥大学,成为该校国王学院的讲师和研究员。从那以后,吉登斯一直在剑桥任教至今。这期间他也不断到北美、欧洲和澳大利亚等地讲学。吉登斯于1974年在剑桥获得博士学位,现在是剑桥大学国王学院(King’sCollege,CambridgeUniversity)社会与政治学系的社会学教授。剑桥大学作为世界上历史最悠久、学院派气味最浓厚的大学之一,向来不主张建立新的学科和系所,本世纪以来,剑桥就不曾新设系所,社会与政治学系是惟一的例外,原因正在于吉登斯在社会科学领域中的杰出贡献。另外,吉登斯还创办了政治出版社,并担任该出版社的社长。
1971年,吉登斯出版了他分析马克思、迪尔凯姆和韦伯著作的《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标志着他正式步入社会理论的王国和清理欧洲思想传统的准备工作的初步成就。这本书被认为是了解社会学的三大古典传统的不可比拟的系统性的入门书,自出版以来几乎每一年都被重印。除了这本书外,他还写过《马克斯·韦伯思想中的政治学与社会学》(1972)和《迪尔凯姆》(1978)。
1976年《社会学方法新规》问世(修订版1993年出版),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在本书中正式提了出来。继后,他又发表了《社会理论的中心难题》(1979),继续阐述他的结构化理论。这两本书被吉登斯自己称之为“非功能主义宣言”。1984年,《社会的建构》一书出版,该书的副标题是:“结构化理论大纲”。《建构》被公认为是迄今吉登斯对自己的结构化理论较为详尽而成熟的表述,是他15年来理论研究的集大成作品。
在当代社会研究这一领域里,1973年,吉登斯发表了《发达社会的阶级结构》,这是他第一部以当代社会生活为内容的专著。继后,他又在业已形成并日益系统化的结构化理论框架内写了《权力,财产与国家》(1981)和《民族—国家与暴力》(1985)。这两本书被他当作一系列运用结构化理论分析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著作的一部分,计划中的后续著作还包括有关意识形态和宗教的专著,包括已经于1995年出版的《在左与右的背后》。
1990年以后,吉登斯相继发表了《现代性之后果》(1990)、《现代性与自我认同》(1991)以及《私人关系的转变》(1992)。这些都是他试图用结构化理论进一步分析现代性以及与现代性密切相关的自我认同、个人关系的系列著作。
除此之外,吉登斯比较有影响的著作还包括四本论文集《社会与政治理论研究》(1977)、《社会理论之现状与批评》(1982)、《社会理论与现代社会学》(1987)、《政治,社会学与社会理论》(1995)。吉登斯还编辑过《自杀社会学》(1971)、《迪尔凯姆著作选》(吉登斯译,1972)、《实证主义与社会学》(1974)、《阶级与劳动分工》(与人合编,1982)、《阶级,权力与冲突》(合编,1982)、《迪尔凯姆论政治与国家》(1986)、《当今社会理论》(合编1987)。他写过一本名为《社会学:简要而批判性的导论》(1982)的小册子,并于1989和1990年分别发表了供英美两国学生使用的长达八百多页的《社会学》和与此相配合的《社会学原著选读》。他最新的一本与人合著作品是《反思现代化》(1994)。
自1971年《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发表以来,吉登斯的名字越来越成为社会科学领域中人们谈论的对象。他的研究涵盖面之广,涉及的问题之多,引起的讨论和争论之热烈,在当代英美社会学界是罕见的。而且,由于吉登斯的著作所讨论的不只是社会学中的种种难题,其也在更普遍的意义上探索一般社会理论的本体论与方法论问题,从哲学、语言学、符号学,到人类学、心理学、政治学、历史学、经济学、人文地理学,都在吉登斯的研究视野以内,英、美、法、德和意大利文的原始文献是被他频繁阅读、引用和批评的材料,吉登斯的影响已经大大地超出了英美的社会学领域。可以说,在当代西方的社会科学界,可以有很多人不同意吉登斯,但几乎没有人不读他的著作。这些著作目前已经成了英美和欧洲大学里的必读书,其主要著作几乎每年都要重印。吉登斯和哈贝马斯、布尔迪厄一起,成了在世的社会思想家中影响最大的人物之一。
吉登斯的著述之一大特征,是其几乎无不涉及的旁征博引和尖锐深刻的挑剔批判。从社会学的三大古典传统,一直到当代社会科学与社会哲学的著名人物及其代表作,似乎没有逃过他的视野的。他对社会学的古典传统的梳理以及对其他学派的批判性评论,使人们对这些理论的认识有了在很大程度上不同于过去的观念,而他对实证主义学派(特别是功能主义!)的批判使得人们必须要有很大的勇气才能继续宣称自己仍然是社会科学中的实证主义者或功能主义者。
吉登斯的另一特点是其独创性。虽然他所关心的问题———主体与结构,社会与个人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一直就是社会科学的一般理论中最为棘手的老问题,但在某些领域内,他仍然是具有开创意义的,或至少是难于匹敌的,例如他对时间—空间关系在社会科学中的核心地位的论述,到目前为止,在人文地理学以外,除了海德格尔对时间的哲学论述和福柯对空间的历史考察,还没有哪个社会科学家作过像他那么深入而富有新意的挖掘。再如对于现代民族—国家及其监督和暴力系统的论述,其系统性也使人们还很难找到出于其右者。吉登斯给人印象最深的,不是他在社会科学领域内对各门各派各家的信手拈来般地娴熟和博采众家之长的高超的智力技巧,而是他富有系统性的持续不断的创新冲动,这种冲动在其构思并表述关于社会系统之建构———结构化理论,特别是主体与结构的二重性———的尝试中体现得最为明显。
目前,在英语世界里关于吉登斯的理论的批评性专著和论文集已有五本,论文更是多得不可胜数。吉登斯自己则正处在其创作的高峰旺盛期,对他的进一步评价既有待于深入研读他自己和其他社会理论社会哲学的现有文库,也有待于对他以后的新作的探讨,还有待于现代社会本身的变迁与发展。同所有的社会理论社会哲学一样,吉登斯的理论及其得失最终将不只是吉登斯个人的成败与荣辱。
1971年,吉登斯出版了他分析马克思、迪尔凯姆和韦伯著作的《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标志着他正式步入社会理论的王国和清理欧洲思想传统的准备工作的初步成就。这本书被认为是了解社会学的三大古典传统的不可比拟的系统性的入门书,自出版以来几乎每一年都被重印。除了这本书外,他还写过《马克斯·韦伯思想中的政治学与社会学》(1972)和《迪尔凯姆》(1978)。
1976年《社会学方法新规》问世(修订版1993年出版),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在本书中正式提了出来。继后,他又发表了《社会理论的中心难题》(1979),继续阐述他的结构化理论。这两本书被吉登斯自己称之为“非功能主义宣言”。1984年,《社会的建构》一书出版,该书的副标题是:“结构化理论大纲”。《建构》被公认为是迄今吉登斯对自己的结构化理论较为详尽而成熟的表述,是他15年来理论研究的集大成作品。
在当代社会研究这一领域里,1973年,吉登斯发表了《发达社会的阶级结构》,这是他第一部以当代社会生活为内容的专著。继后,他又在业已形成并日益系统化的结构化理论框架内写了《权力,财产与国家》(1981)和《民族—国家与暴力》(1985)。这两本书被他当作一系列运用结构化理论分析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著作的一部分,计划中的后续著作还包括有关意识形态和宗教的专著,包括已经于1995年出版的《在左与右的背后》。
1990年以后,吉登斯相继发表了《现代性之后果》(1990)、《现代性与自我认同》(1991)以及《私人关系的转变》(1992)。这些都是他试图用结构化理论进一步分析现代性以及与现代性密切相关的自我认同、个人关系的系列著作。
除此之外,吉登斯比较有影响的著作还包括四本论文集《社会与政治理论研究》(1977)、《社会理论之现状与批评》(1982)、《社会理论与现代社会学》(1987)、《政治,社会学与社会理论》(1995)。吉登斯还编辑过《自杀社会学》(1971)、《迪尔凯姆著作选》(吉登斯译,1972)、《实证主义与社会学》(1974)、《阶级与劳动分工》(与人合编,1982)、《阶级,权力与冲突》(合编,1982)、《迪尔凯姆论政治与国家》(1986)、《当今社会理论》(合编1987)。他写过一本名为《社会学:简要而批判性的导论》(1982)的小册子,并于1989和1990年分别发表了供英美两国学生使用的长达八百多页的《社会学》和与此相配合的《社会学原著选读》。他最新的一本与人合著作品是《反思现代化》(1994)。
自1971年《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发表以来,吉登斯的名字越来越成为社会科学领域中人们谈论的对象。他的研究涵盖面之广,涉及的问题之多,引起的讨论和争论之热烈,在当代英美社会学界是罕见的。而且,由于吉登斯的著作所讨论的不只是社会学中的种种难题,其也在更普遍的意义上探索一般社会理论的本体论与方法论问题,从哲学、语言学、符号学,到人类学、心理学、政治学、历史学、经济学、人文地理学,都在吉登斯的研究视野以内,英、美、法、德和意大利文的原始文献是被他频繁阅读、引用和批评的材料,吉登斯的影响已经大大地超出了英美的社会学领域。可以说,在当代西方的社会科学界,可以有很多人不同意吉登斯,但几乎没有人不读他的著作。这些著作目前已经成了英美和欧洲大学里的必读书,其主要著作几乎每年都要重印。吉登斯和哈贝马斯、布尔迪厄一起,成了在世的社会思想家中影响最大的人物之一。
吉登斯的著述之一大特征,是其几乎无不涉及的旁征博引和尖锐深刻的挑剔批判。从社会学的三大古典传统,一直到当代社会科学与社会哲学的著名人物及其代表作,似乎没有逃过他的视野的。他对社会学的古典传统的梳理以及对其他学派的批判性评论,使人们对这些理论的认识有了在很大程度上不同于过去的观念,而他对实证主义学派(特别是功能主义!)的批判使得人们必须要有很大的勇气才能继续宣称自己仍然是社会科学中的实证主义者或功能主义者。
吉登斯的另一特点是其独创性。虽然他所关心的问题———主体与结构,社会与个人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一直就是社会科学的一般理论中最为棘手的老问题,但在某些领域内,他仍然是具有开创意义的,或至少是难于匹敌的,例如他对时间—空间关系在社会科学中的核心地位的论述,到目前为止,在人文地理学以外,除了海德格尔对时间的哲学论述和福柯对空间的历史考察,还没有哪个社会科学家作过像他那么深入而富有新意的挖掘。再如对于现代民族—国家及其监督和暴力系统的论述,其系统性也使人们还很难找到出于其右者。吉登斯给人印象最深的,不是他在社会科学领域内对各门各派各家的信手拈来般地娴熟和博采众家之长的高超的智力技巧,而是他富有系统性的持续不断的创新冲动,这种冲动在其构思并表述关于社会系统之建构———结构化理论,特别是主体与结构的二重性———的尝试中体现得最为明显。
目前,在英语世界里关于吉登斯的理论的批评性专著和论文集已有五本,论文更是多得不可胜数。吉登斯自己则正处在其创作的高峰旺盛期,对他的进一步评价既有待于深入研读他自己和其他社会理论社会哲学的现有文库,也有待于对他以后的新作的探讨,还有待于现代社会本身的变迁与发展。同所有的社会理论社会哲学一样,吉登斯的理论及其得失最终将不只是吉登斯个人的成败与荣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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