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达,雅克
法国当代著名后现代哲学家,解构主义的奠基人,他的思想对当代西方人文科学诸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
德里达于1930年出生于阿尔及利亚一个犹太家庭,青年时期在法国服兵役,并在法国完成自己的高等教育学业。尔后,他在巴黎高等师范学院任教。德里达从60年代初期以来,一直频繁活动于法国与美国之间,他曾经到美国的著名学府哈佛大学做访问学者,并长期在美国的一些著名学府,如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耶鲁大学担任客座教授。德里达在美国推行他的解构主义思想,但他的影响并不被学风趋向学院风格的美国哲学界接受,倒是在文学理论界,德氏理论的影响直接导致了著名的耶鲁学派,以致成为后来喧嚣一时的后现代主义思潮的理论基础。
德里达是一位非传统意义上的哲学家,其著述风格和写作方式非常独特,常使遵循传统哲学思维方式的人对其产生误解与偏见,因此不为正统哲学所容。
就其风格而言,德氏并不像传统哲学家那样以构造自己的思想体系为目的,他总是以读解的方法大段引述分解历史上著名哲学家的原著,从中找出其思维定势中的共性,然后指出形而上学的症结所在,这就是德里达的方法,即拆解形而上学结构的解构主义方法,了解这一方法成为理解德里达的关键。
于是,解构的工作更像一个工匠或列维-斯特劳斯所说的修理工,解构的涉及领域便非常广阔,其写作更具有随意性,德里达的著作便是如此。我们无法列出至今为止他的全部著作,因为其数量之多令人咋舌,其领域之杂令人眼花缭乱。当然,为对他有总体的把握,需要指出德氏的基本著作,如《声音与现象》(1962),《书写与差异》(1967),《论文字学》(1967),《播撒》(1967),《哲学的边缘》(1972),《立场》(1978),《署名活动的语境》(1977)等等。
德里达认为,形而上学是逻各斯中心论(Logocentrisme)或语音中心论(Phonocentrisme)。他追溯了西方哲学传统,认为上溯苏格拉底,直至海德格尔,都未彻底脱离逻各斯的统治,因为哲学总是以逻各斯或人为中心寻找真理。“智慧”总要说,说比写更自然,离人最近,是活生生的;文字只是用约定的符号描述说,是间接的“听写”,是僵死的。西方文字的拼音性集中表现了说对写的支配,这种写音文字才是“形而上学”的真正秘密。与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反形而上学立场不同,德氏批“语音中心论”的目的在于反“在场”(présence)的形而上学。说话所表达的观念对象就是“在场”或显现的“现象”。在传统中“声音”(说)与“现象”密不可分(无论把“现象”称为存在、思想,还是真理、意义等)。当声音通过“文字”表达现象时,文字不过是工具,写只是记录的符号。
总之,在德里达看来,形而上学就是以逻各斯或语音、“在场”为中心,这个中心支配着传统的思想方式、日常语言、伦理道德、价值判断等等。围绕这个中心形成说对写,同一对差异,真对假,善对恶,生对死,存在对无的统治。它们之间对立的界限在被解构之前从未被彻底超越。对立中的前者是“在场”,后者是“不在场”(或扭曲的假象),处于被否定的附庸地位。
“在场”的“意义”源于逻各斯。如果消解了说对写的统治和界限,意义便被埋葬了,这是德里达的基本解构战略。应该说,“解构”造成的震动令人愕然:它使西方形而上学的动机———寻找起源和归宿的愿望破灭了。
德里达独特的书写风格在于,他总是在“解构”哲学家们的思想,他以“解构式阅读”评价这些思想。传统的阅读总试图理解文本意义,使意义显示出来,成为作者和读者意向交流的“中介”。解构式阅读的目的却是摧毁文本的意义(在场),或称“擦抹”(sousrature)。这种阅读并不顾及作者的意向性,因为文字是外在于说话和意识的,只有“擦掉”在场的意义,才能“显示”新文字的“痕迹”。
显然,德里达的解构是要解放一切人为约定的传统规范,解放哲学、文学、伦理和宗教。总之,解放文化,抹去原有的规范,重写新的文字。这种改革便具有普遍的社会文化意义如果说德里达是隐喻哲学家,是因为他批判旧哲学的思路与众不同,即把形而上学视为现象学、“显学”、“在场”之学,现在他却要把“显”衍变为“隐”或“痕迹”、“道道”,一种非表音的象形文字,从而与传统哲学产生严重分歧,这里存在一条分界线。德氏的著作固然因其叙述风格不同有难懂的一面,但把握这条界线,就掌握了理解德里达的基本线索。德氏著述固然繁多,但终有线索可循,从反逻各斯的根本立场出发,德里达批驳了以下在哲学家们眼中是不言而喻的观念。
关于哲学家们寻找出发点的企图,德里达认为,逻各斯与“在场”的观念之间存在本源性的意指关系(signification),心理经验派生语音,语音及其意指对象(观念)都是“在场”,而文字却不在场,因为声音与对象都不是文字,文字离开声音和对象便什么也不是,它一无所有,整个哲学文化充斥的只是“声音与现象”。“在场”的原则是我们至今奉行的理解事物的原则,渗透到我们的语言和思想方式中。我们依赖逻各斯,就像教徒离不开对上帝的信仰。我们需要阐释意义,否则文化世界将一片黑暗。造物主给我们意义,就像用逻各斯之手铭刻真理在心灵。
德里达的基本方法是把“在场”的观念悬搁起来,把词的意指对象说成是虚幻的。词的含义即思想源于“我思”,后者为意义之源。从解构观点看,哲学上的纯粹自我只是一个抽象的点,是无,甚至只是一种隐喻(光源)。
如果源泉是“无”,出发点便被“悬搁”了。按德里达的特定说法,在形而上学那里,逻各斯是源头,它与思想是同一的,声音与意义是对应的,这种同一也是历史的同一。在历史上,这种对应性就像两条平行的、不中断的直线。声音与意义之间这种直线的历史同一性就是传统理解的时间性。显然,德里达将传统的时间概念连同与其方向一致的起源(逻各斯)和目的(理念)一同悬搁了。
从康德到海德格尔,人的概念背着本体论的沉重负担,人被置于逻各斯的位置和作用,声音和现象都属于人,人就是“上帝”。在德里达看来,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解构,对“起源”和“目的”的摧毁,也是人的’终结”。德里达提出,人的“终结”也是书的“终结”。在逻各斯的统治下,全世界只有“一本书”:解释逻各斯的书;只有一个作者:一个大写的人;书的世界只是逻各斯的世界。离开书,世界似乎便是不可知的。书的出现并不是对“写”的赞扬。从柏拉图开始,书就被看做一种沉默的对话,这里,对话和思想是一回事,书是心灵对话的表现。
由此可见,存在一个以逻各斯为中心的结构,这个结构是自我封闭的(结构内的任何成分都受起源和目的的约束),最基本的结构成分是“能指”与“所指”的对立。所谓消解结构,在于分析逻各斯中心特权“能指”及先验“所指”(观念)特权的虚幻性。随着“中心”的解体,能指与所指对立界限的解体,整个形而上学的基础就崩溃了。
从解构观点看,自然语言到哲学语言或逻辑语言的过渡史是哲学史发生和发展的真谛,这种过渡一向被传统视为一种进步,实际上却是退步。因为从起源上看,自然先于逻辑且比逻辑要真实,理性语言的虚伪扼杀了活生生的生命和创造力。揭露哲学的隐喻性质和来源,也就是对“哲学”的解构,宣告“哲学”的死亡。逻各斯也是隐喻,它是太阳、光源、惟一的说话者、理性、家园、心灵等等。这里出现自相矛盾,逻各斯本应是原义,但描述它的只是这些隐喻词,离开隐喻,就没有逻各斯,如果有,它只是一个词。进一步讲,如果原义只是隐喻,那么隐喻赖以生存的前提(存在一个原义)就不存在了。或者说,没有太阳、中心、家园,那么也没有形而上学。
德里达进一步发展起解构主义的阅读与书写原则德里达指出,逻各斯书写不出“观念意义”,所谓书写出“意义”只是人为的设定,“意义”从没有真正实现,就像康德的理念永远在彼岸世界一样。写始终停留在有限或写本身,达不到写之外的“观念”(在场)。所谓意义深层只不过是书写“痕迹”的表层。被解构了的书写活动不再表达文字之外不变的意义(目的),而只是文字多样性“播撒”和“断裂”,它是前逻辑的、不遵守逻辑语法规则的,它把符号从语法和观念专制制度中解放出来,给符号以自由和逍遥。德里达追求这样一种写作风格:“能指”与“所指”从不遵守固定的位置,它到处游荡,不受任何逻辑、语法、意义的束缚,是不可直观(读和理解)的东西,无对象的操作,不导致任何新的在场。
德里达的影响不单纯是学术上的,它具有更广泛的文化背景:所谓后现代主义文化的理论基础是解构主义的。后现代文化涉及文学、艺术、戏剧、电影、建筑等诸多领域,其共性是强调对传统文化结构的反叛,渗透着解构、游戏、偶然、无序、不确定性、反表现论等等。这些文化中的分裂和倒错现象在西方早已不局限于理论上的探讨,而是操作中的现实与学院派风格的哲学家不同,德里达经常活动于大众传播媒介中,他为报刊撰写文章,直截了当地谈论政治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所有这些,似乎显示了当代法国哲学家的风格与追求。哲学与社会生活的直接碰撞,促使社会舆论中的思考方法产生哲学意义的演变,从而间接影响人文科学和大众文化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德里达曾提到他对黑格尔与马克思哲学的钦佩,这多少令人感到惊奇。具体解释时,德氏多次列举了黑格尔的“扬弃”、“矛盾”、“辩证法”和马克思的“物质”及“唯物辩证法”概念,并试图说明解构主义理论与这些概念的相近之处。德氏此举发人深思,它至少说明德氏的思想倾向。
德里达从80年代以来,写作风格更加令人琢磨不透,他著作中的游戏(准确地说,文字游戏)痕迹更加明显。法国唯物主义启蒙思想家的明快清晰的批判传统在德氏著作中已无法寻到,取而代之的是《明信片》(1982)、《符号占有》(1984)、《名称之外》(1993)之类令人莫名其妙的著作,这位专事破坏旧哲学的哲学家似乎已走到了他事业的巅峰,而他以解构主义为筹码与建筑师的合作在哲学上更是史无前例的。集中到一点,德里达一直在破坏哲学的形象,也是一个哲学家的形象,或者说,是传统和权威的形象。他并不声称他塑造什么,构建什么,尽管如此,他所诉诸的早已在其批判过程之中与中国文化有关的是,德里达在其多部著作中(特别是在其《论书写学》一书中),在批判西方形而上学的同时,将解构主义文字学与汉字文化做了比较。文字学理论与汉字文化有诸多相似之处,这表明德氏试图从东方非逻辑传统中寻找哲学出路,这是一种值得注意和研究的现象。
德里达于1930年出生于阿尔及利亚一个犹太家庭,青年时期在法国服兵役,并在法国完成自己的高等教育学业。尔后,他在巴黎高等师范学院任教。德里达从60年代初期以来,一直频繁活动于法国与美国之间,他曾经到美国的著名学府哈佛大学做访问学者,并长期在美国的一些著名学府,如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耶鲁大学担任客座教授。德里达在美国推行他的解构主义思想,但他的影响并不被学风趋向学院风格的美国哲学界接受,倒是在文学理论界,德氏理论的影响直接导致了著名的耶鲁学派,以致成为后来喧嚣一时的后现代主义思潮的理论基础。
德里达是一位非传统意义上的哲学家,其著述风格和写作方式非常独特,常使遵循传统哲学思维方式的人对其产生误解与偏见,因此不为正统哲学所容。
就其风格而言,德氏并不像传统哲学家那样以构造自己的思想体系为目的,他总是以读解的方法大段引述分解历史上著名哲学家的原著,从中找出其思维定势中的共性,然后指出形而上学的症结所在,这就是德里达的方法,即拆解形而上学结构的解构主义方法,了解这一方法成为理解德里达的关键。
于是,解构的工作更像一个工匠或列维-斯特劳斯所说的修理工,解构的涉及领域便非常广阔,其写作更具有随意性,德里达的著作便是如此。我们无法列出至今为止他的全部著作,因为其数量之多令人咋舌,其领域之杂令人眼花缭乱。当然,为对他有总体的把握,需要指出德氏的基本著作,如《声音与现象》(1962),《书写与差异》(1967),《论文字学》(1967),《播撒》(1967),《哲学的边缘》(1972),《立场》(1978),《署名活动的语境》(1977)等等。
德里达认为,形而上学是逻各斯中心论(Logocentrisme)或语音中心论(Phonocentrisme)。他追溯了西方哲学传统,认为上溯苏格拉底,直至海德格尔,都未彻底脱离逻各斯的统治,因为哲学总是以逻各斯或人为中心寻找真理。“智慧”总要说,说比写更自然,离人最近,是活生生的;文字只是用约定的符号描述说,是间接的“听写”,是僵死的。西方文字的拼音性集中表现了说对写的支配,这种写音文字才是“形而上学”的真正秘密。与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反形而上学立场不同,德氏批“语音中心论”的目的在于反“在场”(présence)的形而上学。说话所表达的观念对象就是“在场”或显现的“现象”。在传统中“声音”(说)与“现象”密不可分(无论把“现象”称为存在、思想,还是真理、意义等)。当声音通过“文字”表达现象时,文字不过是工具,写只是记录的符号。
总之,在德里达看来,形而上学就是以逻各斯或语音、“在场”为中心,这个中心支配着传统的思想方式、日常语言、伦理道德、价值判断等等。围绕这个中心形成说对写,同一对差异,真对假,善对恶,生对死,存在对无的统治。它们之间对立的界限在被解构之前从未被彻底超越。对立中的前者是“在场”,后者是“不在场”(或扭曲的假象),处于被否定的附庸地位。
“在场”的“意义”源于逻各斯。如果消解了说对写的统治和界限,意义便被埋葬了,这是德里达的基本解构战略。应该说,“解构”造成的震动令人愕然:它使西方形而上学的动机———寻找起源和归宿的愿望破灭了。
德里达独特的书写风格在于,他总是在“解构”哲学家们的思想,他以“解构式阅读”评价这些思想。传统的阅读总试图理解文本意义,使意义显示出来,成为作者和读者意向交流的“中介”。解构式阅读的目的却是摧毁文本的意义(在场),或称“擦抹”(sousrature)。这种阅读并不顾及作者的意向性,因为文字是外在于说话和意识的,只有“擦掉”在场的意义,才能“显示”新文字的“痕迹”。
显然,德里达的解构是要解放一切人为约定的传统规范,解放哲学、文学、伦理和宗教。总之,解放文化,抹去原有的规范,重写新的文字。这种改革便具有普遍的社会文化意义如果说德里达是隐喻哲学家,是因为他批判旧哲学的思路与众不同,即把形而上学视为现象学、“显学”、“在场”之学,现在他却要把“显”衍变为“隐”或“痕迹”、“道道”,一种非表音的象形文字,从而与传统哲学产生严重分歧,这里存在一条分界线。德氏的著作固然因其叙述风格不同有难懂的一面,但把握这条界线,就掌握了理解德里达的基本线索。德氏著述固然繁多,但终有线索可循,从反逻各斯的根本立场出发,德里达批驳了以下在哲学家们眼中是不言而喻的观念。
关于哲学家们寻找出发点的企图,德里达认为,逻各斯与“在场”的观念之间存在本源性的意指关系(signification),心理经验派生语音,语音及其意指对象(观念)都是“在场”,而文字却不在场,因为声音与对象都不是文字,文字离开声音和对象便什么也不是,它一无所有,整个哲学文化充斥的只是“声音与现象”。“在场”的原则是我们至今奉行的理解事物的原则,渗透到我们的语言和思想方式中。我们依赖逻各斯,就像教徒离不开对上帝的信仰。我们需要阐释意义,否则文化世界将一片黑暗。造物主给我们意义,就像用逻各斯之手铭刻真理在心灵。
德里达的基本方法是把“在场”的观念悬搁起来,把词的意指对象说成是虚幻的。词的含义即思想源于“我思”,后者为意义之源。从解构观点看,哲学上的纯粹自我只是一个抽象的点,是无,甚至只是一种隐喻(光源)。
如果源泉是“无”,出发点便被“悬搁”了。按德里达的特定说法,在形而上学那里,逻各斯是源头,它与思想是同一的,声音与意义是对应的,这种同一也是历史的同一。在历史上,这种对应性就像两条平行的、不中断的直线。声音与意义之间这种直线的历史同一性就是传统理解的时间性。显然,德里达将传统的时间概念连同与其方向一致的起源(逻各斯)和目的(理念)一同悬搁了。
从康德到海德格尔,人的概念背着本体论的沉重负担,人被置于逻各斯的位置和作用,声音和现象都属于人,人就是“上帝”。在德里达看来,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解构,对“起源”和“目的”的摧毁,也是人的’终结”。德里达提出,人的“终结”也是书的“终结”。在逻各斯的统治下,全世界只有“一本书”:解释逻各斯的书;只有一个作者:一个大写的人;书的世界只是逻各斯的世界。离开书,世界似乎便是不可知的。书的出现并不是对“写”的赞扬。从柏拉图开始,书就被看做一种沉默的对话,这里,对话和思想是一回事,书是心灵对话的表现。
由此可见,存在一个以逻各斯为中心的结构,这个结构是自我封闭的(结构内的任何成分都受起源和目的的约束),最基本的结构成分是“能指”与“所指”的对立。所谓消解结构,在于分析逻各斯中心特权“能指”及先验“所指”(观念)特权的虚幻性。随着“中心”的解体,能指与所指对立界限的解体,整个形而上学的基础就崩溃了。
从解构观点看,自然语言到哲学语言或逻辑语言的过渡史是哲学史发生和发展的真谛,这种过渡一向被传统视为一种进步,实际上却是退步。因为从起源上看,自然先于逻辑且比逻辑要真实,理性语言的虚伪扼杀了活生生的生命和创造力。揭露哲学的隐喻性质和来源,也就是对“哲学”的解构,宣告“哲学”的死亡。逻各斯也是隐喻,它是太阳、光源、惟一的说话者、理性、家园、心灵等等。这里出现自相矛盾,逻各斯本应是原义,但描述它的只是这些隐喻词,离开隐喻,就没有逻各斯,如果有,它只是一个词。进一步讲,如果原义只是隐喻,那么隐喻赖以生存的前提(存在一个原义)就不存在了。或者说,没有太阳、中心、家园,那么也没有形而上学。
德里达进一步发展起解构主义的阅读与书写原则德里达指出,逻各斯书写不出“观念意义”,所谓书写出“意义”只是人为的设定,“意义”从没有真正实现,就像康德的理念永远在彼岸世界一样。写始终停留在有限或写本身,达不到写之外的“观念”(在场)。所谓意义深层只不过是书写“痕迹”的表层。被解构了的书写活动不再表达文字之外不变的意义(目的),而只是文字多样性“播撒”和“断裂”,它是前逻辑的、不遵守逻辑语法规则的,它把符号从语法和观念专制制度中解放出来,给符号以自由和逍遥。德里达追求这样一种写作风格:“能指”与“所指”从不遵守固定的位置,它到处游荡,不受任何逻辑、语法、意义的束缚,是不可直观(读和理解)的东西,无对象的操作,不导致任何新的在场。
德里达的影响不单纯是学术上的,它具有更广泛的文化背景:所谓后现代主义文化的理论基础是解构主义的。后现代文化涉及文学、艺术、戏剧、电影、建筑等诸多领域,其共性是强调对传统文化结构的反叛,渗透着解构、游戏、偶然、无序、不确定性、反表现论等等。这些文化中的分裂和倒错现象在西方早已不局限于理论上的探讨,而是操作中的现实与学院派风格的哲学家不同,德里达经常活动于大众传播媒介中,他为报刊撰写文章,直截了当地谈论政治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所有这些,似乎显示了当代法国哲学家的风格与追求。哲学与社会生活的直接碰撞,促使社会舆论中的思考方法产生哲学意义的演变,从而间接影响人文科学和大众文化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德里达曾提到他对黑格尔与马克思哲学的钦佩,这多少令人感到惊奇。具体解释时,德氏多次列举了黑格尔的“扬弃”、“矛盾”、“辩证法”和马克思的“物质”及“唯物辩证法”概念,并试图说明解构主义理论与这些概念的相近之处。德氏此举发人深思,它至少说明德氏的思想倾向。
德里达从80年代以来,写作风格更加令人琢磨不透,他著作中的游戏(准确地说,文字游戏)痕迹更加明显。法国唯物主义启蒙思想家的明快清晰的批判传统在德氏著作中已无法寻到,取而代之的是《明信片》(1982)、《符号占有》(1984)、《名称之外》(1993)之类令人莫名其妙的著作,这位专事破坏旧哲学的哲学家似乎已走到了他事业的巅峰,而他以解构主义为筹码与建筑师的合作在哲学上更是史无前例的。集中到一点,德里达一直在破坏哲学的形象,也是一个哲学家的形象,或者说,是传统和权威的形象。他并不声称他塑造什么,构建什么,尽管如此,他所诉诸的早已在其批判过程之中与中国文化有关的是,德里达在其多部著作中(特别是在其《论书写学》一书中),在批判西方形而上学的同时,将解构主义文字学与汉字文化做了比较。文字学理论与汉字文化有诸多相似之处,这表明德氏试图从东方非逻辑传统中寻找哲学出路,这是一种值得注意和研究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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