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的文字狱

2019-12-20 可可诗词网-遗憾教训阅读材料 https://www.kekeshici.com

        清代统治者为了禁锢思想,钳制舆论,推行了臭名昭著的近百年的文字狱政策。到乾隆时仍无减有增。如乾隆二十年(1755),湖南学政胡中藻的《坚磨生诗钞》案,因诗中文有“一把心肠论浊清”之句,被认为是有意“加浊字于国号之上”,胡中藻因而被处死。二十二年(1157),有彭家屏、赖昌绪之狱,因彭家藏有明末野史《浏河纪闻》及抄本《启祯政事》等书,二人均遭杀害。乾隆四十二年(1777),徐述夔《一柱楼诗稿》案,因其所著《一柱楼》诗中有“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及“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希望明天早晨便能展翅高飞,立即飞到那神仙境界),乾隆认为有“复明灭清”之意,徐述夔被从坟里挖出来戮尸示众,其子孙及校对者俱坐死罪,已死者剖棺锉尸。
        康、雍、乾三朝文字狱案共有一百十五案,而实际上远远超过此数。可说这是有史以来,在文教上的最大浩劫,是读书士子的大灾难。文字狱中暗无天日,死者“日数十人”,活着的人与死掉人的脚挨着脚睡在一起。许多有思想、有才能的人,为避免文字狱祸,宁愿钻如故纸堆,死胡同,去研究传统经典,而不敢研究历史,思考现实问题;即使有敢研究历史的,亦以汉学家治经的方法来研究历史,重在文字考证,名物训诂和典章制度,务期与政治理论和现实政事相隔绝,使文化教育走上了历史大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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