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壤”探源

2022-11-15 可可诗词网-古典诗词札丛 https://www.kekeshici.com

        拙文《〈击壤歌〉探源》在光明日报发表后,据编辑部同志事 后对我说,读者的反映还不差,因为我持论还算公允。但我在文 章末尾对“击壤”的解释并不能成为定论,而在行文中却批评陈 山先生“望文生义”,这不仅缺乏治学问应有的谦慎态度,而且显 得盛气凌人,连起码的探讨商榷的文风也没有了,这是我必须向 陈山先生致歉并应自我检讨的。盖拙文发表不久,北大中文系 的王力、阴法鲁几位先生便向我指出,认为“击壤”还是以讲成 “敲击土地”为宜。这同陈山先生说的“在土地上打拍子唱歌”的 意思是一样的。但我当时以为,在《论衡》和《帝王世纪》诸书记 录此歌时,并未说有老人“击壤而歌”,只说他“击壤于道”,等“观 者”感叹之后,这个老人才唱歌的,因此我仍觉得原意可能是“击 壤为戏”而非“拍地而歌”。过了半年,我买到中华书局上海编辑 所排印的周亮工的十卷本《因树屋书影》,便从头重读了一遍。 这书我在四十年代草草读过,早已没有印象;此次重读,竟在《书 影》卷五中发现了一条论“击壤”的文字。不怪自己过去读书粗 心,却怨别人写文章“望文生义”,这真是太违反“躬自厚而薄责 于人”的精神了。现将周栎园的文章照录如下,说明主“敲击土 地”之说者也是有根据的:
        秣陵童谣,有“杨柳青,放风筝;杨柳黄,击棒壤(小如 按:此读音当与‘穰’同,与‘黄’字协韵)”之语。《风土记》 曰:“击壤,壤以木为之;前广后锐,可长尺三四寸。《博艺 经》曰:“长尺四,阔三寸;将戏,先侧一壤于地,遥于三四十 步,以手中壤击敲之(小如按:雍正刻本及排印本此句并作 ‘以手击中壤敲之’,疑误),中者为上。”《释名》曰:“野老之 戏具也。”元晏曰:“十七时与从姑子果卿等击壤于路。”吴盛 彦赋曰:“以手中之壤,击地下之壤。”所言皆似是而非。壤 字属土,何因是木! 不若童谣中只杂一棒字,便显然易辨。 《博艺经》所云长尺四者,盖手中所持木;阔三寸者,盖壤上 所置木。二物合而为一,遂令后人不知为何物矣。阔三寸 者,两头微锐;先置之地,以棒击之,壤上之木方跃起,复迎 击之,中其节,木乃远去。击不中者负,中不远者负,后击者 得较前击尤远,则前击者亦负。其将击也,必先击地以取 势,故谓之击壤云。此是少年有力者所为,必非老人所宜。 观元晏记为十七时事自明。《释名》因后世有击壤之戏,尧 民有“击壤”之歌,遂附会为野老之戏具耳。有见韩滉《击壤 图》,但作含哺鼓腹状,别无戏具,则知当时但以杖击地而歌 耳。后世遂以童子之戏当之,误矣。
        又王灼《碧鸡漫志》卷一云:“昔尧民亦击壤歌,先儒为搏拊 之说,亦曰所以节乐。乐之有拍,非唐虞创始,实自然之度数 也。”则以击壤为搏拊(小如按,即打拍子)之意,由来已久。陈山 先生的说法当是与王灼之论暗合,否则他必然早已写文章来“回 敬”我了。思之不胜惭愧。六五年秋因校前文,乃成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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