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顺边”的七绝及其它

2019-05-24 可可诗词网-古典诗词札丛 https://www.kekeshici.com

        杜甫是个勇于尝试的人。除了写过拗体七律之外,在他的 诗集中,还有若干首近于拗体的七言绝句,如《绝句漫兴》等。如 果照我个人的意见,那种所谓的“七绝”,实际上就是七言四句的 古诗,因为它们已不具备格律诗的特点了。所以这里不再细谈。 现在要谈的,乃是另一种七言绝句。这种绝句,从每一句的平仄 看,它是合律的;但从整首诗来看,却又不完全合律。我戏称之 为“一顺边”的七绝。如王维的名篇《渭城曲》: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照理讲,“平起”的七绝,其第三、四句的平仄安排本应与第一、二 两句是相反相成的,应当是“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 平”,即第二、三两句相近,而第一、四两句相同。而此诗的第三、 四两句的平仄却与第一、二句相同,仍为“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 平平仄仄平”,其实等于把第一、二两句的平仄重复一遍(惟 “劝”、“一”、“西”、“无”四字属于“一三五不论”的可通融之列), 所以我才称之为“一顺边”。再如杜牧的《赠别》第一首也是名 作,同样是“平起”的七言绝句: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诗中的第三、四句与第一、二句的平仄也是“一顺边”的。近人柳 雨生(笔名“彤斋予亦”)在1937年抗日战争初起时曾引诗云(是 否柳氏自作不得而知,但确见于他自己的文章):“烟雨荒凉劫后 姿,钟声远寺夜清奇,出入豪门无限客,忧时未必尽男儿。”乃是 一首“仄起”的七绝,其第三、四句的平仄同第一、二两句也属于 “一顺边”性质。这样的诗算不算合律呢?我以为是不合的,至 少是不完全合律的。但既然有人破例,加上作者是名家而作品 又是家喻户晓的名篇,人们自然也就“约定俗成”,无形中予以认 可了。后人偶一效之(如柳雨生所引之作),自然也无可非议。 不过从我个人学写旧诗的态度来说,我既非名家,也不会因学写 旧诗而成为名诗人,所写之诗更非名篇佳作,所以还是恪守格 律、循规蹈矩的为好。同时我也不主张由于古今著名诗人写了 一些破格破例的不完全合律的近体诗,便以之为借口,自己也任 意破格破例,要求不严。正如有人犯了错误,不但不自我反省, 却说某人所犯错误有例在先,或甚至说他的错误比我还严重,那 么我犯点错误也无所谓云云,好像犯错误也有了正当理由。我 看那只是找借口为自己开脱,并非真正作人之道。作人有原则, 作诗同样也应当有准则。古今诗人按格律办事写出来的好作品 车载斗量,你不去效法遵循;却只找一些例外又例外的作家作品 为自己所写的歪诗坏诗辩护,我看这多少带有一点自欺欺人的 味道。反正就我本人来说,无论作旧诗也好,作人也好,宁失之 拘谨迂阔也要按原则办事,决不愿强做解人或自欺欺人,借口标 新立异或打破框框来哗众取宠。
        说到这里,我想还是把话题引回到学诗作诗上来。常言道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我国最伟大的诗人无过于李白、杜甫,但 李、杜诗集中并非没有坏诗。杜诗中就有失粘和出韵的作品,前 人已举过不止一例。而李白的名篇《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应 当说是一首难得的好诗,可也有不合律的地方。全诗如下: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
        △
        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

第一句的“人”字肯定“失粘”,我们正不必“为贤者讳”。又如他有名的五律《夜泊牛渚怀古》:


        牛渚西江夜,青天无片云。
        登舟望秋月,空忆谢将军。
        余亦能高咏,斯人不可闻。
        明朝挂帆去,枫叶落纷纷。


        八句诗竟无一对仗,如果根据律诗的准则对它严格要求,显 然是不够标准的。我的态度是:这样的诗只许李白作而我不应 该作,因为他是李白,而我比起李白来不知要相差多远,姑且说 十万八千里吧。我想这并非自己过于墨守成规,也更非盲目迷 信古人而妄自菲薄,而是多少有点自知之明。
        拙作《学诗小札》写到这里可以告一段落了。所写的内容, 主要是自己学写旧诗过程中的点滴体会。有些观点和意见,虽 然我自己始终坚持,却不想强加于人,只供爱好这一门的同志们 做个参考。当然,凡我认为错误的我也一直持反对态度,绝对不 予迁就。我感到,现在最危险的不是真外行而是假内行,尤其是 有些假内行带有某些权威性,经常自我感觉良好,不仅爱指手划 脚,动辄“指导”、干涉别人,而且往往爱发号施令,唯我独尊。夫 然后学问之道不绝如缕矣。作旧诗本雕虫小技,微不足道,尚且 不免此厄;其大者远者之令人忧心忡忡,就更不必说了。
        附 记
        右《学诗小札》凡十则,既无惊人之笔,又非刻意之作,然而 从第一则至终篇,前后竟写了近三年。可见著书立说,实非易 事。至于创一新见,立一新说,更非咄咄可办,此人所共知者。 如果从经济效益考虑,则旷日耗精,所得几何,远不如不学无术 的小贩之丰衣足食,岁赢万金。但愿在有生之年,能见到这种不 正常风气能幡然改变,则知识分子幸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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