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原意为“创始之人”。据《礼记·乐记》载:“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述”在古时含遵循、依照和记述、陈述之意。就是说能把“创始人”的著作加以记述或说明者,也在高明学人之列。可见当时“作者”比“述者”更胜一筹。到了汉代,随着国家的中兴,使建筑匠人骤增,这时“作者”一词又多指“会营造的人”。司马迁《史记》云:“因通西南夷道,发巴、蜀、广汉卒,作者数万人。”到了三国时期,“作者”一词才有今义。据《文选》载,建安才子曹植写《与杨德祖书》有“仆(自称)少小好为文章,迄至于今二十有五年矣。然今世作者,可略而言也”。由此可见,三国时期,大凡著书立说或书法作画的人,不论资历深浅,也不管作品多少都可以称为“作者”。
现“作者”多指文章的写作者或艺术作品的创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