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为何一定要有玻璃屏

2024-12-10 可可诗词网-文化典故 https://www.kekeshici.com

        古时候,婚姻嫁娶,最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果没有父母的准许,没有媒人的撮合而自由恋爱乃至同居,便被视为大逆不道。因此,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甚至在入洞房之前是不能见面的。这种包办婚姻给男女双方带来的痛苦是无法形容的,所产生的悲剧也是不计其数的。
        相传清朝乾隆年间,在湖北荆襄一带曾出现过一桩奇案,正是这种包办婚姻所造成的悲剧的真实写照。
        案子发生在松滋县的太平庄。
        太平庄有个姓袁的秀才,生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袁培之,由于从小好逸恶劳,不务正业,虽然出身于秀才之家,却大字识不了几个,农活也一窍不通,成天跟一些泼皮赖三鬼混,不是寻衅斗殴,便是偷鸡摸狗,被人称之为“痞子”(培之的谐音)。父母对他又气又恨却又奈何他不得。他年纪稍大些之后,便给他娶了亲,原指望他结婚之后,有了家室之累,他会收心敛性,认真做人。谁知新婚不到一个月,又旧性复发,继续同那些狐朋狗友混在一起,不是嫖,便是赌,把新成的家当成旅舍,隔三差五地在家里呆上一天半宿,平日里根本见不着他的人影。
        袁秀才夫妇对他毫无办法,只当没有生这个儿子,好在他们还有个儿子,便将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小儿子身上。小儿子名培成,为人勤奋好学,忠厚本份,同哥哥培之完全不同。
        培成比哥哥培之小五岁。十八岁时便考取了秀才。本来,他的父母想早日为他成亲,但是,他一心求学,发誓不考上举人绝不结婚。父母无法,只好由着他。这样一直拖到二十五六岁,还未婚配。在他二十七岁那一年,他终于考取了举人,这样,才同意成亲。
        新娘姓周名翠娥,娘家也是个大户人家。翠娥不但貌若天仙,而且知书识礼。她听说自己未来的丈夫是新科举子,当然十分高兴,相信嫁到袁家后,一定会幸福美满,能同新郎白头偕老。结婚前一天夜晚,她做了一个恶梦,梦见丈夫被人杀害,她自己被官府定为杀害丈夫的凶犯也被处死。她醒来后,心存后怕,便将自己做的恶梦告诉父母。她父母一听,笑了,说道:“从来梦都是反的,梦里凶,实为吉;梦里吉则为凶,现在我儿做的是凶梦,肯定是吉兆。”
        经父母这么一讲。她才破涕为笑,但是,内心仍忐忑不安。
        第二天,迎亲的队伍上门了,她被伴娘盖上红布帕给扶上了花轿。她坐在轿里,多么想看看自己的丈夫是个啥模样啊,可是,由于自己是坐在花轿里,而且头上还罩着红布帕,怎么能看到丈夫的样子呢?更主要的是,丈夫骑着高头大马,走在迎亲队伍的最前面,她即使可以在轿里偷偷掀开头巾,掀开轿窗的遮帘,也不可能看到丈夫的面容。她真想不通,是谁又为什么非要规定夫妻双方在结婚前不能见一面呢?
        花轿抬到袁家大门前,她被伴娘扶下花轿,来到袁家堂屋,同新郎拜了堂,便由伴娘和袁家的姑娘扶进一间厢房,等待宴席结束,才同新郎双双进入洞房。新郎来不及揭去她的头盖,便去送客。直到一个时辰后,“新郎”才返回洞房。
        新婚之夜,云雨绸缪自然不必说了。令她奇怪的是,凌晨一觉醒来,身边却不见了新郎。直到公公婆婆前来催问他们夫妻为何不去参见自己时,才知新郎不见了。袁秀才夫妇慌了,忙问家人谁见到过儿子?可是,大家都说没有见过。于是,他们派人四处寻找,直到第三天,才在一口大水塘里发现新郎的尸体。
        周翠娥听说丈夫已死,如惊雷轰顶,不由晕倒在地。醒过来后,哭得死去活来。
        袁秀才夫妇突然痛失爱子,自然如同刀绞,悲痛万分。为了替儿子报仇,他们派人将大儿子袁培之找来,商量对策。
        袁培之自从参加弟弟的婚礼之后,便外出同一些狐朋狗友鬼混。回家后,一听说弟弟被杀害并抛尸水塘,不由大哭起来,发誓要为弟弟报仇。他对父母双亲说道:“我看此事与弟媳翠娥干系甚大……”
        袁秀才问道:“你有何根据?”
        袁培之道:“这不是明摆的事吗?肯定是她在娘家时便有奸情,奸夫见她远嫁我的弟弟,心怀鬼胎,特意潜至我家,伺机杀害了我的弟弟,企图等事情过去后,再来同翠娥重温旧梦……”
        袁秀才认为大儿子的分析很有道理,便派人将翠娥捆绑起来,押到县衙,要求县衙严惩“谋杀亲夫的淫妇”。
        县老爷接过状子,将翠娥收押候审。
        县令姓陈,为人刚直不阿,曾在京城为官,因得罪宰辅,被贬到松滋当了七品县令。开始,他听了袁秀才和他的大儿子的陈诉,也十分气愤。一个淫妇伙同奸夫,谋害了新科举人,这还了得!他发誓要抓住奸夫,然后同淫妇一道重重治罪。但是,当他看过袁秀才的诉状之后,却感到破绽很多,以奸情谋杀给翠娥定罪理由极不充分。于是,他连夜提审了翠娥,详细询问了新婚之夜的具体情况。听罢翠娥的诉述,他更感到此案蹊跷复杂。为了了解周翠娥在娘家的行为举止,他又派出师爷到周翠娥所在的村庄调查。调查结果证明,周翠娥是一位严守闺训的大家闺秀,从未与外姓男子有过接触。为了证实翠娥在新婚前是不是未破身的处女,他又派女狱询问翠娥新婚之夜是否有“处女红”。回答仍然是肯定的。而且,经袁家的丫环和使女证实,也证明了翠娥的回答是属实的。既然如此,就说明袁秀才和他的大儿子指控翠娥在娘举止不端是站不住脚的。说袁培成是被翠娥在娘家时的奸夫所杀更属无稽之谈。既然袁培成不是被翠娥的所谓奸夫所害,那么,杀害他的凶手又是谁呢?按照一般常规,新郎进入洞房之后,应该是先揭去新娘的头盖,然后才上床共枕,为什么身为新科举人的袁培成却要一进洞房就先吹灭蜡烛才拥新娘上床?难道拥翠娥上床的“新郎”并非袁培成?
        谋害袁培成的凶手到底是谁呢?陈知县一直被这个问题所困扰。一天中午,他在翻阅案卷时,一阵睡袭来,他竟迷迷糊糊伏案睡着了。他仿佛被人带到一座古寺,古寺里烧香拜佛的人很多,他信步来到大雄宝殿,见不少香客正围着一个老和尚求签。老和尚看到他,向他走了过来,对他说:“这位施主,老衲见你眉头紧锁,想必是有难决之事萦系心头,何不求一签以解疑难之事?”
        陈知县走上前去,抽了一签。签文是:


        世上难决事,
        皆因雾障现;
        相见不相识,
        明镜未真悬。
        劝君竖屏镜,
        常绕屏前转。
        面同心不同,
        太平何可言?


        他拿着签文,正想请老和尚解释,不想就在此时,师爷前来找他。他惊悸而醒,原来是南柯一梦。但签文历历在目,不能不令他倍感奇怪。然而,更令他奇怪的是,当他问师爷有何事时,不想师爷却告诉他,他也做了一个怪梦,梦中有一老和尚送给他一支签文,与破案有关。他一听,忙问道:“签文你还记得吗?”
        师爷立即将签文背诵出来。签文的内容竟同他梦中所得到的签一模一样!
        世上竟有这等怪事!肯定是神仙托梦给他们的暗示。因此,二人决定按照签文所示,在县衙里竖起了一座大型屏镜,经常绕屏镜转。
        一日傍晚时分,正当陈知县在屏镜前踱步,不料他的两个儿子打打闹跑来找他。他们见他在屏镜前绕来绕去,十分好奇,竟也跑到屏镜前,左照右照。陈知县一见,心不由砰然一动,情不自禁地叫了起来:“好!此案可破了!”
        他立即唤来师爷,对他说道:“走,我们一同到太平庄微服私访!”
        师爷是个聪明人,知道他已经理出破案的头绪来了,二话没说,便同他到了太平庄。他们一个化装成郎中,一个化装成算命先生,一到太平庄,便分别找乡村父老打听有关袁培之的情况。原来,陈知县见自己的两个儿子照镜子,忽然想到,签文中的“同面不同心,太平何可言”的话来。袁培之是袁培成的哥哥,其相貌肯定同袁培成相似,谋害袁培成的很可能就是他。不然,他为何要无根无据地一口咬定是翠娥伙同其所谓奸夫谋害了袁培成呢?
        经过明察暗访,他们了解到许多有关袁培之一向不务正业、欺蒙拐骗、吃喝嫖赌的劣迹,特别是了解到袁培成送客时,是由袁培之陪同的。按照一般常规,送客只要送出大门就会返回,可是他们却将客人送出村,而且很晚才回。回来时又只有“新郎”一人,这就不能不使人生疑。那天夜里,天上既无月,又无星,夜色暗如浓墨。送客时,新郎是打着灯笼的,可是“新郎”回来时却不见有灯笼。尤为奇怪的是,打捞起来的新郎尸体竟未穿新郎服饰。很明显,新郎是被人害死后,身上的服饰被凶手换走了。凶手穿着新郎的衣饰,冒充新郎回到洞房,奸淫了新娘后便逃之夭夭了……根据种种迹象可以断定,凶手就是袁培之。
        升堂审案的那一天,袁培之显得十分悲痛,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要求“县官青天大老爷”一定要严惩奸夫淫妇,替他的弟弟报仇。
        然而,他万万没有料到,就在他竭尽全力表演时,陈知县突然将醒堂木猛地一拍,对他厉声喝斥道:“袁培之,别再演戏了!老实交待你杀害自己的亲弟弟袁培成,偷奸弟媳的罪行!”
        他始而一惊,继而大声喊叫“冤枉”。
        陈知县立即命令衙役“严刑伺候”。
        袁培之看了看手执刑具的凶神恶煞似的衙役,知道罪行已经败露,为了免受皮肉之苦,只得将自己如何为了霸占弟媳,趁弟弟送客之机,将其骗至村外杀害,又如何剥下其身上的新郎衣饰,潜回洞房奸淫弟媳的罪行如实交待。
        正当陈知县要袁培之签字划押之时,周翠娥忽然大嚎一声,猛然站起,向大堂里的一根大木柱上撞去。只听“哐 ”一声,鲜血四溅,这位貌若天仙的姑娘便命归黄泉。她哪里会想到,新婚之夜与自己同床的竟是杀害自己丈夫袁培之!在那个年代,妇女失节都被看成是奇耻大辱,她自然难以承受这种打击,只好以死表明自己的心志。
        袁秀才夫妇,自然更不会想到杀害自己的小儿子的竟是他的亲哥哥,现见儿媳又撞死在公堂,又气又恨又伤心。他们指着袁培之的鼻子大骂道:“你这个禽兽不如的畜牲,怎么会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来!”
        不想袁培之竟对他们怒吼道:“我走到这一步,还不是你们平日对我太娇惯了!如果你们从小就对我严加管教,我也会像弟弟那样成为秀才、举人的……”
        二老一听,气得浑身直哆嗦,半天说不出话来。过了很久很久,两人才“哇”地一声,呼天号地地大哭起来:“天呀,我们前世到底造了什么孽啊……”
        陈知县见此,忙令衙役将他们扶出大堂,然后继续审理案情。袁培之理所当然地被判处死刑,打入死牢,等上面批文一下,便斩首示众。
        就在袁培之被处斩的那一天,袁秀才夫妇亦双双投水自尽。陈知县得到消息后,心情久久难以平静。他深感男女在成亲之前不能见面的陋习是造成这幕家破人亡的悲剧的重要原因之一。他想起梦中老和尚给他和师爷的签文中的“相见不相识,明镜非真悬”和“劝君竖屏镜”之句,顿有所悟:如果让新娘娘家在嫁妆中添一个屏镜,新娘不就可以通过屏镜看到新郎么?只要新娘从屏镜中看到新郎,就足以弥补新郎、新娘婚前不能见面的遗憾,从而可以减少类似袁培成和翠娥这样的悲剧的发生。
        他为自己的这一想法兴奋不已,立即找来师爷,令他写一张告示,遍谕全县乡亲父老,以后嫁女的嫁妆中,一定不可缺屏镜这一特殊嫁妆,否则新郎家可以拒娶。
        县官大老爷既有告示,谁敢违抗!从此以后,松滋县嫁女的嫁妆中,别的东西可以没有,但屏镜是万万不可少的。后来,其他地方的人见松滋县如此,也纷纷仿效,久而久之,便相沿成俗。直到现在,依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