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寡妇再嫁陋俗

2024-04-17 可可诗词网-民俗文化 https://www.kekeshici.com

        由于长期封建礼教的影响,各地普遍禁止、歧视妇女夫死再嫁。除了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好马不备双鞍,好女不嫁二夫”,“活是×家人,死是×家鬼”等封建贞节说教之外,在婚俗上也给寡妇再嫁以许多刁难、歧视和污辱。旧社会里,长春一带有寡妇再嫁不给裤带、不让走门的陋俗。新夫来娶时,她要双手拎着裤腰,跳窗户出去,到门外很远的地方上车,再系上新夫家的裤带。不能带走旧夫家的裤腰带,也不能走正门出去,就意味着她的改嫁是“不走正道”,是对寡妇再嫁的批判。不能用在旧家日常系用的裤带,一是忌讳“带子”(“带了儿子”)走的字音,更主要的是对她进行人身污辱,用下流的办法斥她失节了。在新夫家,虽然娶了她,让她“失节”,也怕她命硬再妨夫。在下喜车入新夫家门以前,还要抱过大树。抱大树的目的,是把她的晦气都传导给这棵大树(若是她果真晦气冲天,这棵大树会死掉),就不会给她的新夫带来危险了。另外还要下车后端火盆(或跨火盆)入洞房,也是为了让火烧掉她的晦气。免得给新家带来不祥。在东北昔日还有“抢寡妇”之风,无钱娶亲的单身汉,往往不通过寡妇本人的同意,起大早去抢亲,造成“木已成舟”的事实,也无人追问。当然也有两人有情,碍于舆论,不便结婚,事先约好,采此下策者。这类抢亲又往往使寡妇蒙上各种“不正派”的名誉损伤。凡此种种,纯属长期宗法制度“贞操”观念所造成的。这种歧视妇女,污辱妇女人格,剥夺妇女人身自由的陋习,解放后,已根本革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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