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学
在当代人文科学中,解释学大概是惟一起源于古代,而在近代得到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的学科。但与其他学科相比,它的范围更为广阔。按照美国学者帕尔默的说法,现在至少可以有六种不同的规定:①指圣经诠释理论(释经学);②一般的语文学方法论;③一切语言理解的科学;④人文科学的方法论基础;⑤存在和存在理解的现象学;⑥各种解释系统。其实还可以加上诸如“法律解释学”、“人类学解释学”之类的定义,这足以说明解释学在今天已是一种名副其实的跨学科理论与实践。
“解释学”一词最早出现在古希腊文中,它的拉丁化拼法是hermeneuein,词根为Hermes。Hermes是古希腊神话中专司向人传递诸神信息的信使。他不仅向人们宣布神的信息,而且还担任了一个解释者的角色,对神谕加一番注解和阐发,使诸神的意旨变得可知而有意义。因此,“解释学”一词最初的意思就是“解释”,主要指在阿波罗神庙中对神谕的解说。由此又衍生出两个基本意思:1.使隐藏的东西显现出来;2.使不清楚的东西变得清楚。
在古希腊的教育体系中,就有文字解释的传统。当时它划分为修辞学和诗学两部分,主要用来解释和批评荷马和其他诗人。从那时起,欧洲的古典学者就一直有一个诠释考证古代文献的文献学阐释传统。到了中世纪后期,古代传下来的《圣经》经文、法典和典籍由于相隔年代久远,文字又古奥多义,使得一般人难以理解,或难以确切理解。这样,文献学研究就变得日益重要。这种以弄懂文本的词汇、语法,解决语文上种种困难,考证古代典籍为主要目的的文献学研究,是解释学的一种最初形态。
解释学的另一种最初形态是神学解释学。神学解释学是神学家为了研究《圣经》而发展起来的。它着眼于文本的意义,文本的信息。它有一种实践的意图,因为它关心文本的信息可以怎样被吸收。从古代以来,这种解释学也解释另外两种作品:艺术作品和法律体系。
到了近代,解释学在德国浪漫主义者波克、施莱尔马赫和德罗伊生这些思想家手里有了根本的发展,从一种人文科学的辅助学科进入了哲学、史学和文学等人类主要思想领域,成了具有深刻哲学意义的方法论。在这方面,德国哲学家狄尔泰的贡献尤巨。正是狄尔泰及其生命哲学使解释学不仅成为人文科学的基本方法论,而且也成为人类理解自身存在的基本态度和方法。从此,解释学基本上沿着两条思路发展:一条是仍将其视为人文科学特殊的方法论,主要通过对文本的理解和阐释来确定正确的意义。另一条则将解释学发展为哲学的一部分。前者可称为方法论解释学,后者则被称为哲学解释学。
现代方法论解释学以意大利哲学家贝蒂(E.Betti)和美国批评家赫什(D.Hirsch,Jr.)为代表。他们的基本观点是:解释学是弄清和确定意义的方法。人类的种种表达形式,从话语到文本,都是有意义的形式,它们是心灵的创造物,精神通过这些有意义的形式来表现自己。解释和理解有意义的形式,目的是要理解创造这些形式的精神。例如,我们解释和理解一首诗,当然先要弄清它的意思,但根本目的还是要理解创作这首诗的诗人的内在精神。19世纪的传统解释学理论认为,理解是一个
是从过去传到现在的文本的原意,也就是作者当初的意向。重新构造实际上就是沟通过去和现在,文本和解释者,作者和读者。沟通的可能性在于过去的人和现在的人,即作者和读者共同的人性。解释者因此而得以与作者心领神会,完全忘记自我的特点而置身于作者的地位,把握作者的意向。人们认为研究历史人物就是要勾画他们的人格和精神,文学解释要靠作者的传记,而文学史则要阐明影响作者思想的先驱和资料。方法论解释学是这一传统的继承者。但与19世纪的人们不一样,方法论解释学认为理解一个人不能从心理学意义上来认识,应该从有意义的形式———文本出发,通过一整套严密的方法论步骤,才能达到对意义的正确理解,而正确理解的标准是作者要说的意义。不承认这点,将不会有客观的理解和解释。方法论解释学的根本目的是要克服在正确解释是否可能这个问题上的怀疑论。
哲学解释学首先是与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海德格尔的解释学思想是解释学发展史上的一个根本转折点,它将方法论的解释学理论发展为一个基础的存在论问题,走出这一步的关键在于将哲学的主要关注点从意识转移到存在。从笛卡儿到新康德主义,西方哲学关心的是内在意识的问题,要问的是我们如何能超越自己是一种解释和理解的“技术”,或人文科学的基本方法论,而是人类生存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我们理解自身及其世界的基本形式。因此,解释学不可能不从此占据着哲学的中心地位,同时又迅速扩展到人文科学乃至社会科学诸领域,成为一种基本的思想立场和方法。
伽达默尔是第一个真正理解海德格尔解释学思想的重要意义,并将它进一步引申、阐发和系统化的人。他的代表作《真理与方法》第一次全面阐述了哲学解释学的基本原则、特点和问题域,使其成为世人关心的中心问题。伽达默尔将海德格尔理解的前结构的思想进一步具体化为肯定成见、权威和时间间距的“有效历史”对于理解的基础性和正面意义。也因为上述理由,理解不是追求作者的原意,而是通过“视界融合”去扩大和丰富意义的范围。这种通过理解和解释来扩大意义和寻找新的意义的过程,实际上是人的经验的基本模式。理解是一个对话过程,对话使问题得以揭示出来,使新的理解成为可能。解释学经验的这些基本特点决定了语言在解释学中的特殊地位。伽达默尔关于解释学的语言性和历史性的思想,使得解释学最终成为一种实践哲学。
“解释学”一词最早出现在古希腊文中,它的拉丁化拼法是hermeneuein,词根为Hermes。Hermes是古希腊神话中专司向人传递诸神信息的信使。他不仅向人们宣布神的信息,而且还担任了一个解释者的角色,对神谕加一番注解和阐发,使诸神的意旨变得可知而有意义。因此,“解释学”一词最初的意思就是“解释”,主要指在阿波罗神庙中对神谕的解说。由此又衍生出两个基本意思:1.使隐藏的东西显现出来;2.使不清楚的东西变得清楚。
在古希腊的教育体系中,就有文字解释的传统。当时它划分为修辞学和诗学两部分,主要用来解释和批评荷马和其他诗人。从那时起,欧洲的古典学者就一直有一个诠释考证古代文献的文献学阐释传统。到了中世纪后期,古代传下来的《圣经》经文、法典和典籍由于相隔年代久远,文字又古奥多义,使得一般人难以理解,或难以确切理解。这样,文献学研究就变得日益重要。这种以弄懂文本的词汇、语法,解决语文上种种困难,考证古代典籍为主要目的的文献学研究,是解释学的一种最初形态。
解释学的另一种最初形态是神学解释学。神学解释学是神学家为了研究《圣经》而发展起来的。它着眼于文本的意义,文本的信息。它有一种实践的意图,因为它关心文本的信息可以怎样被吸收。从古代以来,这种解释学也解释另外两种作品:艺术作品和法律体系。
到了近代,解释学在德国浪漫主义者波克、施莱尔马赫和德罗伊生这些思想家手里有了根本的发展,从一种人文科学的辅助学科进入了哲学、史学和文学等人类主要思想领域,成了具有深刻哲学意义的方法论。在这方面,德国哲学家狄尔泰的贡献尤巨。正是狄尔泰及其生命哲学使解释学不仅成为人文科学的基本方法论,而且也成为人类理解自身存在的基本态度和方法。从此,解释学基本上沿着两条思路发展:一条是仍将其视为人文科学特殊的方法论,主要通过对文本的理解和阐释来确定正确的意义。另一条则将解释学发展为哲学的一部分。前者可称为方法论解释学,后者则被称为哲学解释学。
现代方法论解释学以意大利哲学家贝蒂(E.Betti)和美国批评家赫什(D.Hirsch,Jr.)为代表。他们的基本观点是:解释学是弄清和确定意义的方法。人类的种种表达形式,从话语到文本,都是有意义的形式,它们是心灵的创造物,精神通过这些有意义的形式来表现自己。解释和理解有意义的形式,目的是要理解创造这些形式的精神。例如,我们解释和理解一首诗,当然先要弄清它的意思,但根本目的还是要理解创作这首诗的诗人的内在精神。19世纪的传统解释学理论认为,理解是一个
是从过去传到现在的文本的原意,也就是作者当初的意向。重新构造实际上就是沟通过去和现在,文本和解释者,作者和读者。沟通的可能性在于过去的人和现在的人,即作者和读者共同的人性。解释者因此而得以与作者心领神会,完全忘记自我的特点而置身于作者的地位,把握作者的意向。人们认为研究历史人物就是要勾画他们的人格和精神,文学解释要靠作者的传记,而文学史则要阐明影响作者思想的先驱和资料。方法论解释学是这一传统的继承者。但与19世纪的人们不一样,方法论解释学认为理解一个人不能从心理学意义上来认识,应该从有意义的形式———文本出发,通过一整套严密的方法论步骤,才能达到对意义的正确理解,而正确理解的标准是作者要说的意义。不承认这点,将不会有客观的理解和解释。方法论解释学的根本目的是要克服在正确解释是否可能这个问题上的怀疑论。
哲学解释学首先是与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海德格尔的解释学思想是解释学发展史上的一个根本转折点,它将方法论的解释学理论发展为一个基础的存在论问题,走出这一步的关键在于将哲学的主要关注点从意识转移到存在。从笛卡儿到新康德主义,西方哲学关心的是内在意识的问题,要问的是我们如何能超越自己是一种解释和理解的“技术”,或人文科学的基本方法论,而是人类生存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我们理解自身及其世界的基本形式。因此,解释学不可能不从此占据着哲学的中心地位,同时又迅速扩展到人文科学乃至社会科学诸领域,成为一种基本的思想立场和方法。
伽达默尔是第一个真正理解海德格尔解释学思想的重要意义,并将它进一步引申、阐发和系统化的人。他的代表作《真理与方法》第一次全面阐述了哲学解释学的基本原则、特点和问题域,使其成为世人关心的中心问题。伽达默尔将海德格尔理解的前结构的思想进一步具体化为肯定成见、权威和时间间距的“有效历史”对于理解的基础性和正面意义。也因为上述理由,理解不是追求作者的原意,而是通过“视界融合”去扩大和丰富意义的范围。这种通过理解和解释来扩大意义和寻找新的意义的过程,实际上是人的经验的基本模式。理解是一个对话过程,对话使问题得以揭示出来,使新的理解成为可能。解释学经验的这些基本特点决定了语言在解释学中的特殊地位。伽达默尔关于解释学的语言性和历史性的思想,使得解释学最终成为一种实践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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