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伦理学
的保持论,创立了大地伦理学。其理论结构由三部分组成:(1)生态观。莱奥波尔德把大地上的山川河流、虫鱼鸟兽和花草树木视为一个有机体,人也是其中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这个大地有机体上,其他生物占领各自的生态位,并以与“天敌”相互制约的形式保持生态稳态;人类不同于其他生物,人类在这个有机体中没有与之对立的“天敌”生物,因此,人类利益和需要的膨胀没有直接的非人类生物的控制,结果造成生态危机。人类要摆脱危机就必须对以往无止境的人类利益和需要加以自觉的约束和限制。莱奥波尔德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提出,人类必须借助“大地伦理”使人类在按照人类社会经济活动规律高速运作的同时,也不违背作为大地合法公民的一切生物都必须遵守的生态规律。将传统的人类文明扩展到地球生态文明;发现并揭示人类和大地之间发生的许多历史事件,本质上是人与大地之间发生的生物性质的相互作用;认识到大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不可分割的相互依存状态,它们同人一样有持续存在的价值和权利。这确实是一场人类生态观念上的革命。(2)生态方法论。莱奥波尔德考察了人类以往的生活和生产方式,指出,人类只根据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决策人类生态活动的方式是非常危险的,因为这种生态方法论往往忽视,进而排除那些在大地社会中没有商业价值的许多成员,而这些成员正是大地生态系统完善功能的基础。莱奥波尔德提倡非人类中心的生态整体论的方法论,把大地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完善作为人类生活和生产方式选择的价值参照系。为此,必须转变传统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思维方式。以往只以人类的角度考虑人与自然的关系,把自然界视为人的资源,现在应从自然的角度综合地考察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界,尤其是原野,是我们人类生疏的一个大世界,它的“文明”值得我们尊重。莱奥波尔德要求我们要“像一座山那样思考”。山体上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不可分割的机能整体性,是这种思考的实质。(3)生态伦理规范。“当一切事情趋向于保持生物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时,它就是正确的,否则就是错误的”,这是莱奥波尔德提出的人在大地生物共同体中的伦理道德准则。遵守这个准则是人类的一种生态道德义务和责任。因为在莱奥波尔德看来,以往人类“征服自然的活动正在毁灭人类和一切生命形式的生态根基,阻断大地生命进化的自然联系和我们子孙后代所必需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破坏地球经亿万年生物进化积累并保持下来的生态固有价值。为了纠正人类这种失误,必须进行文化变革,将伦理学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扩大到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并确立起人与大地之间的生态伦理规范。
当代著名生态伦理学家考利科特认为,莱奥波尔德的大地伦理,是第一个在西方文明中保持并有系统地企图发展伦理学理论的自我良知,即那种在道德观意义上包括非人类自然实体和整体在内的理论的自我良知。最近,考利科特又发表文章补充他的观点,认为莱奥波尔德的大地伦理的惟一贡献,是为大地伦理提供了一个坚实的科学基础。
当代著名生态伦理学家考利科特认为,莱奥波尔德的大地伦理,是第一个在西方文明中保持并有系统地企图发展伦理学理论的自我良知,即那种在道德观意义上包括非人类自然实体和整体在内的理论的自我良知。最近,考利科特又发表文章补充他的观点,认为莱奥波尔德的大地伦理的惟一贡献,是为大地伦理提供了一个坚实的科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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