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舞蹈的灵魂
音乐——这是舞蹈的灵魂。音乐中包含了并决定着舞蹈的结构、特征和气质。舞蹈的质量在许多方面,全凭音乐的形象化、内容性和富有表现力到什么程度而定,因为舞剧的全部情节——它的所有场面和舞蹈,是由舞剧编导根据音乐编出来的,音乐激发了他,并给他提示了舞蹈的形象。
作曲家写作舞剧音乐,即创作独立的音乐艺术作品,而舞剧编导则为音乐所激动,并在音乐的基础上创作出舞蹈作品——舞剧。未来的舞剧的成功与否,关键就在于音乐与舞蹈的统一,作曲家与舞剧编导的共同创作。
为舞剧写音乐的作曲家,应当具有哪些特质,我们舞剧编导对他的期望是什么呢?
并不是每一个作曲家都可以写作舞剧。从事于这方面工作的作曲家,首先应该具有创作标题交响乐的能力,只有在具有交响乐结构的音乐作品中,才能够有真正的戏剧结构,而戏剧结构永远是情节舞蹈的基础。
舞剧创作者期待和要求的音乐,是要专门为舞蹈而写的音乐,听了能够激发起舞蹈的欲望的音乐。
在作曲家并不是专为舞蹈表演而写的交响乐作品中,也能遇到一些作品为舞剧编导创作舞蹈作品提供了极好的素材。
但并不是任何音乐都可以舞蹈和应该舞蹈。以我的看法,某些舞剧编导企图“舞出”任何为管弦乐演奏而不是为舞蹈表演所创作的交响乐,是难以理解和不必要的 (请回忆一下洛普霍夫根据贝多芬的音乐创作的 《舞蹈交响乐》的例子) 。
作曲家应该懂得和理解舞蹈,当然还需要热爱舞蹈,因为不热爱也就谈不到懂得和理解。舞剧音乐——是有情节的、形象化的、充满热情的音乐。对舞剧来说,纯理性的音乐是不适用的。它无疑地应该是富于旋律性的,因为音乐旋律的存在才能引起舞蹈旋律的诞生,而舞蹈与音乐一样,没有旋律是难以想象的。音乐的管弦乐色调越多样化,则演出舞剧的舞剧编导和演员,就越能更鲜明、更真实和更富有说服力地显示出自己的才能。
对比的手法、音乐节奏、速度和情绪的变换,是每一个舞剧中所必不可少的。
……音乐,由于它的抽象性,在一切艺术中,最容易同其他艺术结合起来; 但是,即令就音乐而言,结合的可能性也因为在互相结合的艺术之间需要有清晰的同一性而受到限制。例如,音乐同各种时间的艺术 (诗歌、舞蹈和戏剧) 结合得很好,同前两者结合得尤其好,因为它们也是有节奏的; 它同建筑也可以结合起来,因为建筑是另一种抽象艺术; 但是,遇到静态的、具体的艺术,如绘画和雕塑时,音乐和它们就不能融合起来。人们或许可以给一幅绘画配上一个单一的和弦,使和弦的情绪意义同色彩组合及所描绘的对象的情绪意义一样,但是却不能给一幅绘画配上更多和弦,因为绘画的审美经验是瞬间的和完备的,而音乐的审美经验却需要时间来发展和完成; 因此,两者很快就会分道扬镳,观赏者就必须不去理会音乐,或者不去看绘画。
当然,最初,音乐总是和某种别的艺术结合起来,首先大概是和舞蹈结合起来。最早的舞蹈是一种部落的宗教表现。对此,我们将不多加论述,因为它已成陈迹,不属于现有的艺术。在今天,舞蹈象音乐一样也是一种自由的艺术。舞蹈的美首先在于它是运动冲动的自由的和有节奏的表现。这一表现,对于在实际动作中实现她的冲动的舞蹈者来说,是直接的,对于观赏者来说,是间接的和理想的,因为他只经验到他看见的运动所唤起的运动形象; 然后,由于他从舞蹈者的四肢上感受到这种形象,他就在想象中和她一起舞蹈。郁积已久的运动冲动得到这一自由而奔放一一虽然是替身性的——表现,我们是感到非常爽快的,因为我们的整个运动生活是贫乏的,由于惯例和职业的缘故,只限于少数几种狭窄的类型。但是,舞蹈所以使人发生很大兴趣,还在于舞蹈的美中有另外一个要素: 表现了观赏者的性爱的感情。这些感情虽然实际存在于观赏者心中,但却体现在舞蹈者的人格中。舞蹈者的魅力就是由这些感情构成的。最后,舞蹈的内容还可能由于使用象征性的服装和模仿性的姿势,来暗示欢乐、爱情或悲哀之类情绪,春天之类具有情绪色彩的观念,或求爱之类行动,而得到进一步的丰富。音乐,由于有它自己的节奏秩序和丰富的情绪内容,显然同舞蹈的有节奏的形式和情爱的内容,有着血缘关系,因此可以同舞蹈很好地配合起来。
这种结合的结果是,由于舞蹈与音乐合拍而加强了声音媒介中的节奏经验,并且由于音乐帮助加强了情绪色调和暗示性,而加深了舞蹈者和观赏者之间的同情的接近。因此,音乐就通过舞蹈而得到具体的解释,舞蹈则通过音乐增加了情绪力量。在这种结合中,舞蹈显然有所得而毫无所失; 但是音乐却为它所取得的具体内容而付出代价——它放弃了表现偶然的内心心境的力量——它在明确性方面有所得,而在包容性和普遍性方面有所失。而且,只有具有强烈的明显的节奏的音乐,才能和舞蹈结合起来; 比较复杂和微妙的音乐,除了不可能使它的复杂节奏适合舞蹈的节奏外,还有远远超过任何人的人格的多样和崇高的意义。”……
作曲家写作舞剧音乐,即创作独立的音乐艺术作品,而舞剧编导则为音乐所激动,并在音乐的基础上创作出舞蹈作品——舞剧。未来的舞剧的成功与否,关键就在于音乐与舞蹈的统一,作曲家与舞剧编导的共同创作。
为舞剧写音乐的作曲家,应当具有哪些特质,我们舞剧编导对他的期望是什么呢?
并不是每一个作曲家都可以写作舞剧。从事于这方面工作的作曲家,首先应该具有创作标题交响乐的能力,只有在具有交响乐结构的音乐作品中,才能够有真正的戏剧结构,而戏剧结构永远是情节舞蹈的基础。
舞剧创作者期待和要求的音乐,是要专门为舞蹈而写的音乐,听了能够激发起舞蹈的欲望的音乐。
在作曲家并不是专为舞蹈表演而写的交响乐作品中,也能遇到一些作品为舞剧编导创作舞蹈作品提供了极好的素材。
但并不是任何音乐都可以舞蹈和应该舞蹈。以我的看法,某些舞剧编导企图“舞出”任何为管弦乐演奏而不是为舞蹈表演所创作的交响乐,是难以理解和不必要的 (请回忆一下洛普霍夫根据贝多芬的音乐创作的 《舞蹈交响乐》的例子) 。
作曲家应该懂得和理解舞蹈,当然还需要热爱舞蹈,因为不热爱也就谈不到懂得和理解。舞剧音乐——是有情节的、形象化的、充满热情的音乐。对舞剧来说,纯理性的音乐是不适用的。它无疑地应该是富于旋律性的,因为音乐旋律的存在才能引起舞蹈旋律的诞生,而舞蹈与音乐一样,没有旋律是难以想象的。音乐的管弦乐色调越多样化,则演出舞剧的舞剧编导和演员,就越能更鲜明、更真实和更富有说服力地显示出自己的才能。
对比的手法、音乐节奏、速度和情绪的变换,是每一个舞剧中所必不可少的。
……音乐,由于它的抽象性,在一切艺术中,最容易同其他艺术结合起来; 但是,即令就音乐而言,结合的可能性也因为在互相结合的艺术之间需要有清晰的同一性而受到限制。例如,音乐同各种时间的艺术 (诗歌、舞蹈和戏剧) 结合得很好,同前两者结合得尤其好,因为它们也是有节奏的; 它同建筑也可以结合起来,因为建筑是另一种抽象艺术; 但是,遇到静态的、具体的艺术,如绘画和雕塑时,音乐和它们就不能融合起来。人们或许可以给一幅绘画配上一个单一的和弦,使和弦的情绪意义同色彩组合及所描绘的对象的情绪意义一样,但是却不能给一幅绘画配上更多和弦,因为绘画的审美经验是瞬间的和完备的,而音乐的审美经验却需要时间来发展和完成; 因此,两者很快就会分道扬镳,观赏者就必须不去理会音乐,或者不去看绘画。
当然,最初,音乐总是和某种别的艺术结合起来,首先大概是和舞蹈结合起来。最早的舞蹈是一种部落的宗教表现。对此,我们将不多加论述,因为它已成陈迹,不属于现有的艺术。在今天,舞蹈象音乐一样也是一种自由的艺术。舞蹈的美首先在于它是运动冲动的自由的和有节奏的表现。这一表现,对于在实际动作中实现她的冲动的舞蹈者来说,是直接的,对于观赏者来说,是间接的和理想的,因为他只经验到他看见的运动所唤起的运动形象; 然后,由于他从舞蹈者的四肢上感受到这种形象,他就在想象中和她一起舞蹈。郁积已久的运动冲动得到这一自由而奔放一一虽然是替身性的——表现,我们是感到非常爽快的,因为我们的整个运动生活是贫乏的,由于惯例和职业的缘故,只限于少数几种狭窄的类型。但是,舞蹈所以使人发生很大兴趣,还在于舞蹈的美中有另外一个要素: 表现了观赏者的性爱的感情。这些感情虽然实际存在于观赏者心中,但却体现在舞蹈者的人格中。舞蹈者的魅力就是由这些感情构成的。最后,舞蹈的内容还可能由于使用象征性的服装和模仿性的姿势,来暗示欢乐、爱情或悲哀之类情绪,春天之类具有情绪色彩的观念,或求爱之类行动,而得到进一步的丰富。音乐,由于有它自己的节奏秩序和丰富的情绪内容,显然同舞蹈的有节奏的形式和情爱的内容,有着血缘关系,因此可以同舞蹈很好地配合起来。
这种结合的结果是,由于舞蹈与音乐合拍而加强了声音媒介中的节奏经验,并且由于音乐帮助加强了情绪色调和暗示性,而加深了舞蹈者和观赏者之间的同情的接近。因此,音乐就通过舞蹈而得到具体的解释,舞蹈则通过音乐增加了情绪力量。在这种结合中,舞蹈显然有所得而毫无所失; 但是音乐却为它所取得的具体内容而付出代价——它放弃了表现偶然的内心心境的力量——它在明确性方面有所得,而在包容性和普遍性方面有所失。而且,只有具有强烈的明显的节奏的音乐,才能和舞蹈结合起来; 比较复杂和微妙的音乐,除了不可能使它的复杂节奏适合舞蹈的节奏外,还有远远超过任何人的人格的多样和崇高的意义。”……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