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型艺术与文学的区别

2020-03-04 可可诗词网-艺术文摘 https://www.kekeshici.com

        “……来谈谈这个较为特殊的问题吧!在艺术与文学之间,是不是有一条为艺术家不能逾越的分界线呢?”
        
        罗丹回答: 我老实告诉你,对我本人,我很难忍受那些“禁止通过”的命令。
        在我看来,没有任何清规戒律可以阻止一位雕塑家随着自己的心意,创作一件美好的作品。只要群众得益和喜爱,是雕塑或是文学,有什么关系呢?绘画、雕塑、文学、音乐,彼此的关系比常人所设想的更要接近。它们都是表现站在自然前面的人的感情,只是表现的方法不同罢了。
        但如果一位雕塑家,运用他的艺术技法,达到能暗示某些印象的地方,而这些印象平时只有文学或音乐可以做到,那么为什么要和他寻事呢?一个记者最近批评我的陈列在皇宫里的维克多·雨果像,说它不是雕塑,而是音乐;他又天真地补充,这件作品令人想到贝多芬的一首交响乐,老天爷也知道他说得对!
        我也不否认文学的表现法与艺术的表现法之间有着种种差异,多想想是有好处的。
        第一,文学有这样的特点,能够不用形象来表达思想。譬如它可以说:十分深刻的冥思结果往往变成静止,而无须乎表现一位沉思的女子处于不能动颤的状态中。
        这种用文字来和抽象的东西戏耍的技能,在思想的领域中,也许给予文学一种便利,为其他艺术所不及。
        还应该说明的,就是文学叙述故事,有开始,有发展,有结局。文学贯串不同的事件而得出一个结论。它使人物有所行动,而且指出他们的行为的结果。因之文学所写出的场面由于自身的连续而更加有力,而且因为自身是促进情节发展的组织部分而才具有价值。
        对于造型艺术则不同——这种艺术只能表现一定行为的一定阶段。这就是为什么画家与雕塑家不宜取材于著作家,可是他们常常这样做。艺术家表现的是故事的一部分,但应该假定这个故事的其他部分自己都知道。他的作品要靠文学家的作品来支持: 如果这个作品能被先后的事实说明,这样才能获得它完全的意义。
        ………
        罗丹又说: 的确,当一种文学的题材已为人所熟悉,艺术家可以拿来用,而不必怕人不懂。
        在我看来,画家与雕塑家的作品,最好本身具有完整的价值。艺术确能启发思想与美梦,而不必求助于文学; 用不着去描绘诗中的景象,只要把非常明显而不加省略的象征借用过来就够了。
        一般说,我的方法便是如此,而且我觉得很适合。

——同上,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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