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直谏
贞观二年,隋通事舍人郑仁基女年十六七①,容色绝姝,当时莫及。文德皇后访求得之②,请备嫔御。太宗乃聘为充华③。诏书已出,策使未发。魏徵闻其已许嫁陆氏,方遽进而言曰:“陛下为人父母④,抚爱百姓,当忧其所忧,乐其所乐。自古有道之主,以百姓之心为心,故君处台榭,则欲民有栋宇之安;食膏粱,则欲民无饥寒之患;顾嫔御,则欲民有室家之欢。此人主之常道也。今郑氏之女,久已许人,陛下取之不疑,无所顾问,播之四海,岂为民父母之道乎?臣传闻虽或未的,然恐亏损圣德,情不敢隐。君举必书,所愿特留神虑。”太宗闻之大惊,手诏答之,深自克责,遂停策使,乃令女还旧夫。左仆射房玄龄、中书令温彦博、礼部尚书王珪、御史大夫韦挺等云:“女适陆氏,无显然之状,大礼既行,不可中止。”又陆氏抗表云:“某父康在日,与郑家往还,时相赠遗资财,初无婚姻交涉亲戚。”并云:“外人不知,妄有此说。”大臣又劝进。太宗于是颇以为疑,问徵曰:“群臣或顺旨,陆氏何为过尔分疏?”徵曰:“以臣度之,其意可识,将以陛下同于太上皇⑤。”太宗曰:“何也?”徵曰:“太上皇初平京城,得辛处俭妇,稍蒙宠遇。处俭时为太子舍人⑥,太上皇闻之不悦,遂令出东宫为万年县,每怀战惧,常恐不全首领。陆爽以为陛下今虽容之⑦,恐后阴加谴谪,所以反复自陈,意在于此,不足为怪。”太宗笑曰:“外人意见,或当如此。然朕之所言,未能使人必信。”乃出敕曰:“今闻郑氏之女,先已受人礼聘,前出文书之日,事不详审,此乃朕之不是,亦为有司之过。授充华者宜停。”时莫不称叹!
贞观三年,诏关中免二年租税,关东给复一年⑧。寻有敕:“已役已纳,并遣输纳,明年总为准折⑨。”给事中魏徵上书曰:“伏见八月九日诏书,率土皆给复一年,老幼相欢,或歌且舞。又闻有敕,丁已配役⑩,即令役满折造⑪,余物亦遣输了,待明年总为准折。道路之人,咸失所望。此诚平分百姓,均同七子⑫。但下民难与图始,日用不足,皆以国家追悔前言,二三其德⑬。臣窃闻之,天之所辅者仁,人之所助者信。今陛下初膺大宝⑭,亿兆观德。始发大号⑮,便有二言。生八表之疑心,失四时之大信。纵国家有倒悬之急,犹必不可。况以泰山之安,而辄行此事!为陛下为此计者,于财利小益,于德义大损。臣诚智识浅短,窃为陛下惜之。伏愿少览臣言,详择利益。冒昧之罪,臣所甘心。”
简点使右仆射封德彝等⑯,并欲中男十八已上⑰,简点入军。敕三四出,徵执奏以为不可。德彝重奏:“今见简点者云,次男内大有壮者。”太宗怒,乃出敕:“中男已上,虽未十八,身形壮大,亦取。”徵又不从,不肯署敕。太宗召徵及王珪,作色而待之,曰:“中男若实小,自不点入军。若实大,亦可简取。于君何嫌?过作如此固执,朕不解公意!”徵正色曰:“臣闻竭泽取鱼,非不得鱼,明年无鱼。焚林而畋,非不获兽,明年无兽。若次男已上,尽点入军,租赋杂徭,将何取给?且比年国家卫士,不堪攻战。岂为其少,但为礼遇失所,遂使人无斗心。若多点取人,还充杂使,其数虽众,终是无用。若精简壮健,遇之以礼,人百其勇,何必在多?陛下每云,我之为君,以诚信待物,欲使官人百姓,并无矫伪之心。自登极已来,大事三数件,皆是不信,复何以取信于人?”太宗愕然曰:“所云不信,是何等也?”徵曰:“陛下初即位,诏书曰:‘逋租宿债,欠负官物,并悉原免。’即令所司,列为事条,秦府国司,亦非官物,陛下自秦王为天子,国司不为官物,其余物复何所有?又关中免二年租调⑱,关外⑲给复⑳一年。百姓蒙恩,无不欢悦。更有敕旨:‘今年白丁多已役讫,若从此放免,并是虚荷国恩,若已折已输,令总纳取了,所免者皆以来年为始。’散还之后,方更征收,百姓之心,不能无怪,已征得物,便点入军,来年为始,何以取信?又共理所寄,在于刺史㉑、县令,常年貌税㉒,并悉委之。至于简点,即疑其诈伪。望下诚信,不亦难乎?”太宗曰:“我见君固执不已,疑君蔽此事。今论国家不信,乃人情不通。我不寻思,过亦深矣。行事往往如此错失,若为致理?”乃停中男,赐金瓮一口,赐珪绢五十匹。
贞观五年,治书侍御史权万纪、侍御史李仁发㉓,俱以告讦谮毁,数蒙引见,任心弹射,肆其欺罔,令在上震怒,臣下无以自安。内外知其不可,而莫能论诤。给事中魏徵正色而奏之曰:“权万纪、李仁发并是小人,不识大体,以谮毁为是,告讦为直,凡所弹射,皆非有罪。陛下掩其所短,收其一切。乃骋其奸计,附下罔上,多行无礼,以取强直之名。诬房玄龄,斥退张亮㉔,无所肃厉,徒损圣明。道路之人,皆兴谤议。臣伏度圣心,必不以为谋虑深长,可委以栋梁之任,将以其无所避忌,欲以警厉群臣。若信狎回邪,犹不可以小谋大,群臣素无矫伪,空使臣下离心。以玄龄、亮之徒,犹不可得伸其枉直,其余疏贱,孰能免其欺罔?伏愿陛下留意再思。自驱使二人以来,有一弘益,臣即甘心斧钺,受不忠之罪。陛下纵未能举善以崇德,岂可进奸而自损乎?”太宗欣然纳之,赐徵绢五百匹。其万纪又奸状渐露,仁发亦解黜,万纪贬连州司马㉕。朝廷咸相庆贺焉。
贞观六年,有人告尚书右丞魏徵,言其阿党亲戚。太宗使御史大夫温彦博案验其事㉖,乃言者不直。彦博奏称,徵既为人所道,虽在无私,亦有可责。遂令彦博谓徵曰:“尔谏正我数百条,岂以此小事,便损众美。自今已后,不得不存形迹㉗。”居数日,太宗问徵曰:“昨来在外,闻有何不是事?”徵曰:“前日令彦博宣敕语臣云:‘因何不存形迹?’此言大不是。臣闻君臣同气,义均一体。未闻不存公道,惟事形迹。若君臣上下,同遵此路,则邦国之兴丧,或未可知!”太宗瞿然改容曰:“前发此语,寻已悔之。实大不是,公亦不得遂怀隐避。”徵乃拜而言曰:“臣以身许国,直道而行,必不敢有所欺负。但愿陛下使臣为良臣,勿使臣为忠臣。”太宗曰:“忠良有异乎?”徵曰:“良臣使身获美名,君受显号,子孙传世,福禄无疆。忠臣身受诛夷,君陷大恶。家国并丧,独有其名。以此而言,相去远矣。”太宗曰:“君但莫违此言,我必不忘社稷之计。”乃赐绢二百匹。
贞观六年,匈奴克平㉘,远夷入贡,符瑞日至㉙,年谷频登。岳牧等屡请封禅㉚,群臣等又称述功德,以为“时不可失,天不可违,今行之,臣等犹谓其晚”。惟魏徵以为不可。太宗曰:“朕欲得卿直言之,勿有所隐。朕功不高耶?”曰:“高矣。”“德未厚耶?”曰:“厚矣。”“华夏未安耶?”曰:“安矣。”“远夷未慕耶?”曰:“慕矣。”“符瑞未至耶?”曰:“至矣。”“年谷未登耶?”曰:“登矣。”“然则何为不可?”对曰:“陛下功高矣,民未怀惠。德厚矣,泽未旁流。华夏安矣,未足以供事。远夷慕矣,无以供其求。符瑞虽臻,而罻罗犹密㉛。积岁丰稔,而仓廪尚虚。此臣所以窃谓未可。臣未能远譬,且借近喻于人。有人长患疼痛,不能任持,疗理且愈,皮骨仅存,便欲负一石米,日行百里,必不可得。隋氏之乱,非止十年。陛下为之良医,除其疾苦,虽已乂安,未甚充实,告成天地,臣窃有疑。且陛下东封,万国咸萃,要荒之外㉜,莫不奔驰。今自伊洛之东,暨乎海岱㉝,萑莽巨泽,茫茫千里,人烟断绝,鸡犬不闻,道路萧条,进退艰阻。宁可引彼戎狄,示以虚弱?竭财以赏,未厌远人之望;加年给复,不偿百姓之劳。或遇水旱之灾,风雨之变,庸夫邪议,悔不可追。岂独臣之诚恳,亦有舆人之论。”太宗称善,于是乃止。
贞观七年,蜀王㉞妃父杨誉,在省竞婢㉟,都官郎中㊱薛仁方留身㊲勘问,未及予夺。其子为千牛㊳,于殿庭陈诉,云:“五品以上非反逆不合留身,以是国亲,故生节目㊴,不肯决断,淹留岁月。”太宗闻之,怒曰:“知是我亲戚,故作如此艰难。”即令杖仁方一百,解所任官。魏徵进曰:“城狐社鼠㊵皆微物,为其有所凭恃,故除之犹不易。况世家贵戚,旧号难理,汉晋以来,不能禁御,武德之中,以多骄纵,陛下登极,方始萧条。仁方既是职司㊶,能为国家守法,岂可枉加刑罚,以成外戚之私乎!此源一开,万端争起,后必悔之,将无所及。自古能禁断此事,惟陛下一人。备豫不虞㊷,为国常道。岂可以水未横流,便欲自毁堤防?臣窃思度,未见其可。”太宗曰:“诚如公言,向者不思。然仁方辄禁不言,颇是专权,虽不合重罪,宜少加惩肃。”乃令杖二十而赦之。
贞观八年,左仆射房玄龄、右仆射高士廉㊸于路逢少府监㊹窦德素,问北门近来更何营造㊺。德素以闻。太宗乃谓玄龄曰:“君但知南衙㊻事,我北门少有营造,何预君事?”玄龄等拜谢。魏徵进曰:“臣不解陛下责,亦不解玄龄、士廉拜谢。玄龄既任大臣,即陛下股肱耳目,有所营造,何容不知?责其访问官司,臣所不解。且所为有利害,役工有多少㊼,陛下所为善,当助陛下成之,所为不是,虽营造,当奏陛下罢之。此乃君使臣、臣事君之道。玄龄等问既无罪,而陛下责之,臣所不解;玄龄等不识所守,但知拜谢,臣亦不解。”太宗深愧之。
贞观十年,越王㊽,长孙皇后所生,太子介弟㊾,聪敏绝伦,太宗特所宠异。或言三品以上,皆轻蔑王者,意在谮侍中魏徵等,以激上怒。上御齐政殿,引三品已上入坐定,大怒作色而言曰:“我有一言,向公等道。往前天子,即是天子。今时天子,非天子耶?往年天子儿,是天子儿。今日天子儿,非天子儿耶?我见隋家诸王,达官已下,皆不免被其踬顿㊿。我之儿子,自不许其纵横,公等所容易过,得相共轻蔑。我若纵之,岂不能踬顿公等!”玄龄等战栗,皆拜谢。徵正色而谏曰:“当今群臣,必无轻蔑越王者。然在礼,臣子一例,《传》称〔51〕,王人〔52〕虽微,列入诸侯之上。诸侯用之为公,即是公;用之为卿,即是卿。若不为公卿,即下士于诸侯也。今三品已上,列为公卿,并天子大臣,陛下所加敬异。纵其小有不是,越王何得辄加折辱?若国家纪纲废坏,臣所不知。以当今圣明之时,越王岂得如此。且隋高祖〔53〕不知礼义,宠树诸王,使行无礼,寻以罪黜,不可为法,亦何足道?”太宗闻其言,喜形于色,谓群臣曰:“凡人言语理到,不可不伏。朕之所言,当身私爱。魏徵所论,国家大法。朕向者忿怒,自谓理在不疑。及见魏徵所论,始觉大非道理。为人君言,何可容易!”召玄龄等而切责之,赐徵绢一千匹。
贞观十一年,所司奏凌敬乞贷之状〔54〕。太宗责侍中魏徵等滥进人。徵曰:“臣等每蒙顾问,常具言其长短。有学识,强谏诤,是其所长。爱生活,好经营,是其所短。今凌敬为人作碑文,教人读《汉书》,因兹附托,回易求利,与臣等所说不同。陛下未用其长,惟见其短,以为臣等欺罔,实不敢心伏。”太宗纳之。
贞观十二年,太宗谓魏徵曰:“比来所行得失政化,何如往前?”对曰:“若恩威所加,远夷朝贡,比于贞观之始,不可等级而言。若德义潜通,民心悦服,比于贞观之初,相去又甚远。”太宗曰:“远夷来服,应由德义所加。往前功业,何因益大?”徵曰:“昔者四方未定,常以德义为心,旋以海内无虞,渐加骄奢自溢。所以功业虽盛,终不如往初。”太宗又曰:“所行比往前何为异?”徵曰:“贞观之初,恐人不言,导之使谏。三年已后,见人谏,悦而从之。一二年来,不悦人谏,虽黾勉〔55〕听受,而意终不平,谅有难色。”太宗曰:“于何事如此?”对曰:“即位之初,处元律师死罪〔56〕,孙伏伽谏曰〔57〕:‘法不至死,无容滥加酷罚。’遂赐以兰陵公主园〔58〕,直钱百万。人或曰:‘所言乃常事,而所赏太厚。’答曰:‘我即位来,未有谏者,所以赏之。’此导之使言也。徐州司户柳雄于隋资妄加阶级〔59〕。人有告之者,陛下令其自首,不首与罪。遂固言是实,竟不肯首。大理推得其伪,将处雄死罪,少卿戴胄奏法止合徒〔60〕。陛下曰:‘我已与其断当讫,但当与死罪。’胄曰:‘陛下既不然,即付臣法司。罪不合死,不可酷滥。’陛下作色遣杀,胄执之不已,至于四五,然后赦之。乃谓法司曰:‘但能为我如此守法,岂畏滥有诛夷。’此则悦以从谏也。往年陕县丞皇甫德参上书大忤圣旨,陛下以为讪谤。臣奏称上书不激切,不能起人主意,激切即似讪谤。于时虽从臣言,赏物二十段,意甚不平,难于受谏也。”太宗曰:“诚如公言,非公无能道此者。人皆苦不自觉,公向未道时,都自谓所行不变。及见公论说,过失堪惊。公但存此心,朕终不违公语。”
〔注释〕 ① 通事舍人: 递呈奏章、引见臣僚、传达圣旨的官员。 ② 文德皇后: 即长孙皇后,自幼知书达礼,朴素俭约。著《女则》10篇。临终请唐太宗纳忠谏,不听信谗言,减少游猎及劳役。贞观十年(636年)去世,太宗痛惜不已,说:“是内失一良佐。” ③ 充华: 宫中女官,九嫔之一。 ④ 为人父母: 古人以皇帝为百姓的父母。语出《尚书·泰誓上》:“元后作民父母。” ⑤ 太上皇: 皇帝之父称太上皇,本为尊死者,后凡传位于太子者亦自称太上皇。此指唐高祖李渊。 ⑥ 太子舍人: 唐制,东宫右春坊置舍人,掌行令书表启。 ⑦ 陆爽: 郑仁基女儿的未婚夫。 ⑧ 关东给复一年: 关东,指函谷关以东之地。给复,免除徭役。 ⑨ 准折: 准予折算。 ⑩ 配役: 调配服役。 ⑪ 折造: 折算租税。造,农作物收获的次数,文中借指租税。 ⑫ 均同七子: 意为一视同仁。语本《诗经·曹风·鸬鸠》:“鸬鸠在桑,其子七兮。” ⑬ 二三其德: 指三番两次地改变主意,言行不一。语出《诗经·卫风·氓》:“士也罔极,二三其德。” ⑭ 初膺大宝: 膺,受,当。大宝,帝位。 ⑮ 大号: 诏命。 ⑯ 简点使: 唐代一种临时差遣的官名。主持督察应役入军事务。唐初兵制,成丁者才能简点入伍。 ⑰ 中男: 唐初规定百姓16以上为中男,21以上为成丁,其后岁数规定有变更。 ⑱ 租调: 唐代均田制下的赋税制度。唐初规定,成年男子可分得田一顷,每年须向国家缴纳粟二斛,稻三斛,这叫作“租”;又每年须进奉绢二匹,绫纯二丈,以布代则增加五分之一,绵三两,麻三斤,这就是“调”。 ⑲ 关外: 即关东,指潼关以东地域。 ⑳ 给复: 免除其徭役。 ㉑ 刺史: 汉代将全国分为十三监察区,称为十三州,刺史为皇帝派往各地了解施政得失,考察风俗民情的使者,位不高。唐武德初,改郡为州,改太守为刺史,刺史成了地方高级行政长官。每年视察属县,考察民风,审理属县难以断决而上报的案件等等。 ㉒ 貌税: 亦称“貌阅”。隋唐均田制或租庸调制的依据是每户的丁口数,为防人民隐瞒实际年龄逃避赋役,郡县官吏要查看户口,验证交租服役人数。 ㉓ 治书侍御史: 唐初官名。贞观末,因避高宗讳,改为御史中丞,为御史台副长官。权万纪: 唐京兆万年县人。性悻直,官至治书侍御史。房玄龄掌内外官考绩,万纪弹劾他办事不公平,被魏徵弹劾而黜免。后为吴王长史,不久又任齐王祜长史,因直言而被齐王祜所杀。侍御史: 御史台官名。掌纠察百官以及接受诏谕推勘审理杂事。 ㉔ 张亮: 唐郑州荥阳(今属河南)人。随徐勐归唐,为秦王府车骑将军。李世民即位,历豳、夏、鄜三州都督,抑强恤弱,颇有政绩。奏侯君集谋反,迁刑部尚书,参预朝政,后遭诬告被斩。 ㉕ 连州: 即隋熙平郡。唐武德四年,平萧铣,置连州,治所在桂阳。司马: 官名。唐时为州郡佐官。 ㉖ 温彦博: 祁(今山西祁县)人,隋末在幽州总管罗艺部下任司马。太宗时任御史大夫,后升任尚书右仆射。他性格缜密,自从参预国家机密就不与人往来,极得太宗信任。 ㉗ 形迹: 行态、事迹。 ㉘ 匈奴: 这里指东突厥。 ㉙ 符瑞: 祥瑞的征兆。古人把一些罕见的自然现象,如天降甘露、连理木之类,视为吉祥之物,用来作天下太平的象征。 ㉚ 封禅: 指帝王祭祀天地山川。 ㉛ 罻罗: 网罗,这里指法网。 ㉜ 要荒: 古代把天子所在之国以外二千里远的地方叫要服,要服以外五百里远的地方叫荒服,要荒即指边远地区。 ㉝ 岱: 岱岳,即泰山。 ㉞ 蜀王: 即唐太宗第六子李惜,封蜀王。 ㉟ 在省竞婢: 在皇宫禁地追逐婢女。省,皇宫禁地;竞,追逐。 ㊱ 都官郎中: 刑部的属官。掌发配役徒、登录俘囚等。 ㊲ 留身: 即拘留。 ㊳ 千牛: 千牛备身的简称,为禁卫武官。 ㊴ 节目: 枝节。 ㊵ 城狐社鼠: 穴居在城墙下的狐狸和神社里的老鼠。比喻仗势作恶的小人。 ㊶ 职司: 主管官员。 ㊷ 备豫不虞: 防备意外。 ㊸ 高士廉: 名俭,北齐清河王高岳之孙,隋时隐居在终南山。武德初年,秦王李世民为雍州牧,举为治中。历任右庶子、益州都督长史等职,整饬风俗,有政声。入为吏部尚书,拜仆射。卒,赠司徒。 ㊹ 少府监: 主管修缮营作建筑的机构。 ㊺ 北门: 宫城北门,即玄武门。 ㊻ 南衙: 宰相官署,因为在皇宫南面,故称南衙,亦称南司。 ㊼ 且所为有利害,役工有多少: “所为”及“有”字原脱,据《魏郑公谏录》卷二补。 ㊽ 越王: 名泰,太宗第四子,后改封魏王。 ㊾ 介弟: 称人之弟为介弟,表示尊敬。 ㊿ 踬顿: 踬即顿,是摧残、欺侮的意思。 〔51〕 传: 指《穀梁传》。 〔52〕 王人: 王臣,帝王之使者。 〔53〕 隋高祖: 即隋文帝,庙号高祖。 〔54〕 凌敬: 初为窦建德的谋臣,窦建德失败后降唐。 〔55〕 黾(mǐn)勉: 勉力。 〔56〕 元律师: 姓元,名律师。 〔57〕 孙伏伽: 唐武城(今山东武城)人,曾在隋任万年县法曹,后归唐,直言敢谏,唐高祖称之为“谊臣”。贞观中,历任御史、大理寺卿。 〔58〕 兰陵公主: 唐太宗女,名淑,字丽贞。 〔59〕 司户: 州属户曹,掌管户口、田赋、徭役等事。 〔60〕 戴胄: 安阳(今河南安阳)人,先仕隋,唐太宗时曾任大理寺少卿,执法公正。
【鉴赏】 《直谏》为《纳谏》的附录,内容基本上是魏徵所上的谏言。
首段讲魏徵劝阻唐太宗停纳郑仁基之女为妃子事。这在名言篇中“以百姓之心为心”中已有论述。
魏徵强调做君主要“取信于人”,是第二、三段的主题。事情均发生在贞观三年(629年)。一是唐太宗先下诏书,免除租税与徭役,不久又下达征收租税、征发徭役的命令。二是将18岁以上的“中男”简点入军,而唐初规定21岁以上始成丁。于前一事,魏徵告知唐太宗,民众“皆以国家追悔前言,二三其德”。于后一事,大臣封德彝力主“中男”入军,唐太宗以为,“中男”里长得高大健壮的,自然应当服兵役。魏徵说,“陛下每云,我之为君,以诚信待物”,但登基以来,在收租税、服徭役、抽丁入军等大事上,“皆是不信,复何以取信于人?”对任何一个执政者来说,政策的制定与实行,应当有一个稳定期,不能朝令夕改,也不能言行不一。否则民众就无所适从,而国家的威信也就荡然无存了。魏徵所言,执政者要“取信于人”,是一个具有普世价值的真理。
第四、五段是魏徵表示自己对君臣关系的看法。他告知唐太宗,不能“进奸而自损”。贞观五年(631年),御史权万纪与李仁发,因揭发别人的阴私,诬陷毁谤,屡屡得到唐太宗的召见。“任心弹射,肆其欺罔,令在上震怒,臣下无以自安”。就是像房玄龄、张亮这样的大臣,也无法为自己申辩曲直。魏徵断言,这是唐太宗“进奸以自损”,即掩盖像权万纪、李仁发这样“不识大体”的“小人”的短处,“徒损圣明”。唐太宗接纳了魏徵的意见,赏赐绢五百匹。魏徵的思路,就是“进君子而退小人”。贞观六年(632年),有人告发魏徵包庇亲戚,唐太宗派温彦博去查办,结果是“言者不直”。魏徵对唐太宗说,“臣闻君臣同气,义同一体”。《政体》篇中唐太宗有“君臣一体”论的表述,可见“君臣一体”实为贞观君臣的共识。魏徵说要做良臣,而不做忠臣。忠臣没有好下场,“身受诛夷,君陷大恶”;良臣不同,“良臣使身获美名,君受显号”。前者两败俱伤,后者为双赢。忖度魏徵的用意,大约是他有见于历代君主滥杀忠臣良臣的事太多了,触发了他的自我保护意识之故。
第六段是劝阻唐太宗行封禅大礼。贞观六年,突厥平定,四夷入贡,祥瑞自各地天天传到朝廷,农作物连年丰收。州县长官屡屡请求举行封禅大礼,群臣又歌功颂德,以为时机不可丧失,天意不可违反,得尽快举行封禅大礼。只有魏徵一人持异见,坚决反对。封禅指帝王在太平盛世、天降祥瑞时,祭礼天地的大型典礼。《史记·封禅书》中说:“每世之隆,则封禅答焉,及衰而息。”关于封禅有许多传说,难以考查,秦始皇与汉武帝到泰山封禅则实有其事。在泰山筑土为坛祭天,称之为封;在山南梁父山上辟基祭地,称之为禅。古人以泰山为最高,人间帝王到泰山祭礼天地,才算受命于天。封禅是君权神授论在国家典礼上的体现。魏徵对唐太宗说,陛下功高德厚,但隋末造成的大乱局面并未得到根本性的转变。虽说连年丰收,但粮仓还没有充实;四夷仰慕大唐,但尚无足够的物质供应他们。尤其是有些地区,没有从战乱中恢复过来。从伊水、洛水向东,一直到东海、泰山,“茫茫千里,人烟断绝,鸡犬不闻,道路萧条,进退艰阻”。一旦进行封禅,四夷都来聚会,一定会见到这样惨无人寰的情况。唐太宗觉得魏徵的意见很好,就停止封禅。
第七、八、九段,是讲魏徵希望唐太宗正确处理皇室内部的事宜。一是要抑制外戚的骄横。贞观七年(633年),蜀王妃的父亲杨誉,在皇宫禁地追逐宫女。都官郞中薛仁方将他拘留审问。杨誉之子向唐太宗告状,唐太宗大怒,下令解除薛仁方的官职。魏徵知道后进谏说,皇亲国戚,自古以来就难以管束。能抑止外戚骄横跋扈的,“惟陛下一人”。怎能在大水尚未泛滥之时,就去毁掉堤防呢?听了魏徵的话后,太宗下令打薛仁方二十棍子后赦免了他。二是不能因询问营造之事而让房玄龄、高士廉谢罪。贞观八年(634年),二人在路上遇到少府监窦德素,问他在北门营造什么工程?窦德素把此事告诉了唐太宗。唐太宗以为,我下令造宫殿,与你们有什么相干?下令房玄龄下拜谢罪。魏徵以为,不能这样做。因为大臣是皇帝的手足耳目,既然有营造之事,他们怎么可以不知道呢?唐太宗听后,很是惭愧。三是望唐太宗正确对待流言。越王李泰(后改封魏王),为长孙皇后所生,聪明超群,深得唐太宗的宠爱。贞观十年(636年),有人在唐太宗面前散布流言,说三品以上的高官,都轻蔑越王。唐太宗听后大怒:“往年天子儿,是天子儿。今日天子儿,不是天子儿?”以房玄龄为首的大臣,皆都下拜谢罪。惟有魏徵“正色而谏”,说按照礼制来论,大臣与皇子应当同样对待。三品以上高官都位列公卿,为陛下所尊重,没有人会轻蔑越王。“隋高祖不知礼义,宠树诸王,使行无礼,寻以罪黜,不可为法。”唐太宗闻魏徵言,“喜形于色”,“朕之所言,当身私爱。魏徵所论,国家大法。”对房玄龄等大臣责备了一通,赏给魏徵绢一千匹。虽说唐太宗很快认识了自己的错误,但帝王刹那的喜怒,对臣属的命运与前程是起着关键作用的。
第十段讲魏徵冀望唐太宗对人才的使用要用长舍短。《择官》篇的鉴赏中有专门的介绍,不多赘述了。
贞观十二年(638年),魏徵指出,唐太宗“渐加骄奢自溢”,不太欢迎谏诤了。意思是说,有善始难有善终。这是第十一段的内容。这里不讲了,因为《慎终》篇的鉴赏说得很详细了。
综上所述,魏徵的进谏有三个特点。一是他生性耿直,不怕冒犯天颜。他经常在唐太宗发怒、许多大臣只知下拜谢罪时谏诤。二是所论之事,合乎情理。如众多官员从满足君主的好大喜功出发,提议早早举行封禅。魏徵从实际情况考量,说让外夷见到从河南到山东,茫茫千里,人烟稀少,听不到鸡鸣犬吠的惨景,是国力虚弱的表现吧!“凡人言语理到,不可不伏”。唐太宗是一个服理的人,魏徵说得在理,取消封禅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三是魏徵虽生性耿直,但不像莽张飞那样,他的进谏是相当机智的。他讲自己做良臣而不做忠臣时,就把君与臣的命运捆绑在一起,这与唐太宗的“君臣一体”论不谋而合。这就不致引起唐太宗的反感,由此可见,魏徵实在是个聪明绝顶的人。后人论述魏徵,率多注意前者,于后面二条不太关注,但这也恰恰是魏徵成为唐初谏臣的杰出代表的原委所在。《贞观政要》共40篇,惟独在《纳谏》篇后附有《直谏》,其原因也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