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农第三十
贞观二年,太宗谓侍臣曰:“凡事皆须务本。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时为本。夫不失时者,在人君简静乃可致耳。若兵戈屡动,土木不息,而欲不夺农时,其可得乎?”王珪曰:“昔秦皇、汉武,外则穷极兵戈,内则崇侈宫室,人力既竭,祸难遂兴。彼岂不欲安人乎?失所以安人之道也。亡隋之辙,殷鉴不远,陛下亲承其弊,知所以易之。然在初则易,终之实难。伏愿慎终如始,方尽其美。”太宗曰:“公言是也。夫安人宁国,惟在于君。君无为则人乐,君多欲则人苦。朕所以抑情损欲,克己自励耳。”
贞观二年,京师旱,蝗虫大起。太宗入苑视禾①,见蝗虫,掇数枚而咒曰:“人以谷为命,而汝食之,是害于百姓。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尔其有灵,但当蚀我心,无害百姓。”将吞之,左右遽谏曰:“恐成疾,不可。”太宗曰:“所冀移灾朕躬,何疾之避?”遂吞之。自是蝗不复为灾。
贞观五年,有司上书言:“皇太子将行冠礼②,宜用二月为吉,请追兵以备仪注。”太宗曰:“今东作方兴③,恐妨农事,令改用十月。”太子少保萧瑀奏言:“准阴阳家④,用二月为胜。”太宗曰:“阴阳拘忌,朕所不行,若动静必依阴阳,不顾理义,欲求福佑,其可得乎?若所行皆遵正道,自然常与吉会。且吉凶在人,岂假阴阳拘忌?农时甚要,不可暂失。”
贞观十六年,太宗以天下粟价率计斗值五钱,其尤贱处,计斗值三钱,因谓侍臣曰:“国以民为本,人以食为命。若禾黍不登⑤,则兆庶非国家所有。既属丰稔若斯,朕为亿兆人父母,唯欲躬务俭约,必不辄为奢侈。朕常欲赐天下之人,皆使富贵,今省徭赋,不夺其时,使比屋之人,恣其耕稼,此则富矣。敦行礼让,使乡闾之间,少敬长,妻敬夫,此则贵矣。但令天下皆然、朕不听管弦,不从畋猎,乐在其中矣!”
〔注释〕 ① 苑: 禁苑,帝王蓄养禽兽和种植林木的园林,供帝王游玩、打猎之用。 ② 冠礼: 古代男子成年时要举行加冠的仪式。 ③ 东作: 春耕生产。 ④ 阴阳家:“三教九流”中九流之一,在战国与秦汉时代,阴阳家声名显赫,影响很大。后世把以看星相、占卜、择日、看风水等为业的人,也称为阴阳家。 ⑤ 不登: 歉收。
【鉴赏】 本篇记录了唐初统治者重视农业生产发展的一些言论与措施。唐太宗在贞观二年(628年),对侍从的大臣提出“三本”说,“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时为本”。“国以人为本”,详见名言篇中“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条。这里剖析的是唐太宗的农本思想。
农本思想从历史渊源角度说,是自古就有的。汉代皇帝经常下诏表明此意。“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汉书·文帝纪》),“天下以农桑为本”(《汉书·昭帝纪》),这样的格局一直持续到清代未变。雍正帝还在老调重弹:“凡士农工商,皆赖于食农,故农为天下之本,而工贾皆其末也。”(《世宗实录》卷五十七)岁月流逝了2000年,调子始终如一。这表明其基础是何等稳固。
农本思想政治为历代帝王所青睐,因为农业是古代中国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生产部门。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有效地实现了农业与手工业的结合,是劳动力和劳动条件保持统一的主要形式,构成了封建生产方式最为坚实的基础。任何一个王朝的赋税与地租的主要来源就是农业生产,农业的盛衰关系到国家的财政状况与物质储备。一定数量的军粮储备是军队的命脉所在,一定数目的兵源是军队存在的前提。在古代中国,只有农业才能对一支强大而有力的军队提供物质与人力的保证。统治者最怕农民从土地中游离出来成为流民,即使是田亩中少一耕稼之人,也会让最高统治者皇帝忧心忡忡。像唐太宗这样,年轻时就经历战乱,在南征北战、东讨西伐的过程中,知道土地荒废是民众缺衣少食的原委所在。唐高宗武德七年(624年),规定了均田制与租庸调法。规定男丁18岁以上给田1顷的均田制,这是朝廷在鼓励农民开垦,因为唐初荒地很多。贞观六年(632年),唐太宗想登泰山封禅,魏徵谏阻道,现在自洛阳以东到泰山,人烟稀少,让随从的外国君长看到中国的虚弱,有什么好处!
唐太宗在位后,实行了一系列重农政策,如轻徭薄役,不夺农时等。农业生产在贞观中叶有了较快的发展,为“贞观之治”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贞观十六年(642年),“天下粟价率计斗值五钱,其尤贱处,计斗值三钱”,整个社会呈现出一派盛世气象。据《资治通鉴》卷一九三记载:“天下大稔,流散者咸归乡里,米斗不过三四钱,终岁断死刑才二十九人。东至于海,南极五岭,皆外户不闭,行旅不赍粮,取给于道路焉。”对“贞观之治”如此的描绘,可能有些美化,但物质资源丰富、社会治安良好,却是不争的事实。本篇记载了一件奇事,即唐太宗在贞观二年生吞蝗虫,为的是让百姓免于虫灾。侍臣说,生吃蝗虫恐怕要得病。唐太宗不听劝阻,说有什么灾祸算到我头上好了。他希望通过自己这一行动,达到“蝗不复为灾”的目的。此后,果然没有虫灾了。虽然有神化的因素,不过唐太宗要是没有想引灾于自身,为民众祈福免灾的决心,是绝对吞咽不下令人作呕的蝗虫的。以上说的是“以衣食为本”。
“凡营衣食,以不失时为本”,就是不占用农忙时节。唐太宗的太子李治,成年将行冠礼。按照阴阳家的理论,冠礼应该放在2月为宜。唐太宗以为,2月是春耕大忙开始的季节,将太子冠礼放在2月举行会影响农耕。遵从“不失时为本”的原则,他决定延后到10月。“吉凶在人,岂假阴阳拘忌?农时甚要,不可暂失”。农业生产是按照自然界的季节性而获取果实的过程,由于时间节律不同,农业生产的内容和方式也就各有所别。《吕氏春秋》中有《审时》篇,专讲这一问题,对小麦作了得时、先时、后时的比较。得时(不失时)的小麦,穗深色深,小穗七、八对,子粒大而饱满,有香味,不易受虫害。先时的小麦,粒小而不饱满。后时的小麦,易遭病虫害,苗弱穗青,子实不成熟。先时与后时,均为“失时”。北魏贾勰《齐民要术·种谷》中说:“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阴阳家的那一套,除了占星术、看风水、相人术、算命术之外,还有择日的内容。所谓择日,就是人们在从事重大的活动时,必须考虑到自然界的情况,如气候、天象、物候等因素。按俗话说就是要找个黄道吉日。这是自古至今的习俗,农民盖房上大梁、青年男女结婚,无论是当事人或相关的人们,总会千方百计去寻找好日子的。当择日与农时发生冲突时,唐太宗毫不迟疑的选择了后者。“吉凶在人,岂假阴阳拘忌”,显现了一代雄主的英明睿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