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论
黄帝曰:刺婴儿奈何?岐伯曰:婴儿者,其肉脆、血少、气弱,刺此者,以豪针,浅刺而疾发针,日再可也。
经说:年六岁已上为小儿,十八岁已上为少年,二十已上为壮年,五十已上为老年也。其六岁已还者,《经》所不载,是以乳下婴儿病难治者,皆无所承按故也。中古有巫方,立《小儿颅囟经》,以占夭寿,判疾病死生,世所相传有小儿方焉。逮乎晋宋,推诸“苏家”传袭有验,流于人间。小儿始生,肌肤未成,不可暖衣,暖衣则令筋骨缓弱。
又当薄衣,薄衣之法当从秋习之,不可以春夏卒减其衣,则令中风寒。从秋习之,稍寒如此则必耐寒。冬月但当著两薄襦,一复裳耳。非不忍见其寒,适当佳耳。爱而暖之,适所以害也。又当消息,无令汗出,汗出则致虚损。便受风寒,尽夜寤寐皆当慎之。其饮乳食哺,不能无痰癖,常当节适乳哺,若微不进,仍当将护之。凡不能进乳哺,则宜下之,如此则终不致寒热也。又小儿始生,生气尚盛,无有虚劳微恶,则须下之,所损不足言,及其愈病则致深益。若不时下则成大疾,疾成则难治矣。
谚云:“戒养小儿,慎护风池”,风池在颈项筋两辕之边,有病则乃治之。疾微,慎不欲妄针灸,亦不用辄吐下,所以然者,针灸伤经络,吐下动脏腑故也。但当以除热汤浴之,除热散粉之,除热膏摩之,又以脐中膏涂之,令儿在凉处,,勿禁水洗,常以新水洗,新生无疾。
论曰:夫生民之道,莫不以养小为大,若无于小卒不成大。故《易》称:“积小以成大”。《诗》有厥初生民传云:声子生隐公,此之一义。即是从微至著,自少及长,人情共见,不待经史,故今斯方先妇人、小儿,而后丈夫耆老者,则是崇本之义也。然小儿气势微弱,医士欲留心救疗,立功差难。今之学者多不存意,良由婴儿在于襁褓之内,乳气腥臊,医者操行英雄讵肯谵视,静而言之,可为太息者矣。
小儿在母腹中,乃生骨气。五脏六腑,成而未全;自生之后,即长骨脉。……骨气乃全而未壮也。
[注]经说:不详何经,推其词句,当从已经亡佚的古代儿科专著《颅经》引出。
【评】古代医生并未将儿科疾病单独分科论述,唐孙思邈首先倡议重视妇、儿科,直至宋代钱乙著《小儿药证直诀》后儿科的发展才趋向全面。
圣惠云:襁褓至一岁曰牙儿,二岁曰婴儿,三岁曰奶童,四岁曰奶腥,五岁曰孩儿,六岁曰小儿,以至十五岁岁皆以小方脉治。
夫小儿者,幼科也。初生曰婴儿,三岁曰小儿,十岁曰童子。
幼科古人谓之哑科,以其不能言,而不知病之所在也,此特其一端耳。幼科之病如变蒸胎惊之类,与成人异者,不可胜举。非若妇人之与男子异者,止经产数端耳,古人所以另立专科,其说精详明备,自初生以至成童,其病名不啻以百计,其治法立方,种种各别。又妇人之与男子病相同者治亦相同,若小儿之与成人,即病相同者,治亦迥异。如伤食之症,反有用巴豆、硼砂,其余诸症多用金石峻厉之药,特分两极少耳,此古人真传也。后世不敢用,而以草木和平之药治之,往往迁延而死,此医者失传之故。
小儿之病,古人谓之哑科,以其言语不能通,病情不易测,故曰:宁治十男子,莫治一妇人;宁治十妇人,莫治一小儿。此甚言小儿之难也。然以余较之,则三者之中,又为小儿为最易,何以见之?盖小儿之病,非外感风寒则内伤饮食,以至惊风吐泻及寒热疳痫之类,不过数种,且其脏气清灵,随拨随应。但能确得其本而撮取之,则一药可愈,非若男妇损伤积痼痴顽者之比,余故谓其易也。第人谓其难,谓其难辨也,余谓其易,谓其易治也。
禹铸曰:治病不可关门杀贼。脏腑之病,必有贼邪,或自外至,或自内成,祛贼不寻去路,以致内伏,是谓闭门杀贼。如伤寒贼由外入,法宜表散;心火贼自内成,清利为先。是知降心火而不利小便,除肺热而不引大肠,治风热而不发表药,夹食而不消导,痢初起而不通利,疟始发而遽用截方。凡此皆闭门之弊,不第不能杀贼,而五脏六腑无地不受其蹂躏,则闭门之害可胜道哉?凡有心幼科,又不可不知也。
【评】古代儿科在年龄上分组,虽不同现代名称,但这种分组方法,比西方早千年左右,而且针对儿童的生理、病理特点、有较正确的认识。
《灵枢经·逆顺肥瘦》
经说:年六岁已上为小儿,十八岁已上为少年,二十已上为壮年,五十已上为老年也。其六岁已还者,《经》所不载,是以乳下婴儿病难治者,皆无所承按故也。中古有巫方,立《小儿颅囟经》,以占夭寿,判疾病死生,世所相传有小儿方焉。逮乎晋宋,推诸“苏家”传袭有验,流于人间。小儿始生,肌肤未成,不可暖衣,暖衣则令筋骨缓弱。
又当薄衣,薄衣之法当从秋习之,不可以春夏卒减其衣,则令中风寒。从秋习之,稍寒如此则必耐寒。冬月但当著两薄襦,一复裳耳。非不忍见其寒,适当佳耳。爱而暖之,适所以害也。又当消息,无令汗出,汗出则致虚损。便受风寒,尽夜寤寐皆当慎之。其饮乳食哺,不能无痰癖,常当节适乳哺,若微不进,仍当将护之。凡不能进乳哺,则宜下之,如此则终不致寒热也。又小儿始生,生气尚盛,无有虚劳微恶,则须下之,所损不足言,及其愈病则致深益。若不时下则成大疾,疾成则难治矣。
谚云:“戒养小儿,慎护风池”,风池在颈项筋两辕之边,有病则乃治之。疾微,慎不欲妄针灸,亦不用辄吐下,所以然者,针灸伤经络,吐下动脏腑故也。但当以除热汤浴之,除热散粉之,除热膏摩之,又以脐中膏涂之,令儿在凉处,,勿禁水洗,常以新水洗,新生无疾。
隋·巢元方《诸病源候论》卷四五《养小儿候》
论曰:夫生民之道,莫不以养小为大,若无于小卒不成大。故《易》称:“积小以成大”。《诗》有厥初生民传云:声子生隐公,此之一义。即是从微至著,自少及长,人情共见,不待经史,故今斯方先妇人、小儿,而后丈夫耆老者,则是崇本之义也。然小儿气势微弱,医士欲留心救疗,立功差难。今之学者多不存意,良由婴儿在于襁褓之内,乳气腥臊,医者操行英雄讵肯谵视,静而言之,可为太息者矣。
唐·孙思邈《千金要方》卷五《少小婴孺方上》
小儿在母腹中,乃生骨气。五脏六腑,成而未全;自生之后,即长骨脉。……骨气乃全而未壮也。
宋·钱乙《小儿药证直诀》卷上《变蒸》
[注]经说:不详何经,推其词句,当从已经亡佚的古代儿科专著《颅经》引出。
【评】古代医生并未将儿科疾病单独分科论述,唐孙思邈首先倡议重视妇、儿科,直至宋代钱乙著《小儿药证直诀》后儿科的发展才趋向全面。
圣惠云:襁褓至一岁曰牙儿,二岁曰婴儿,三岁曰奶童,四岁曰奶腥,五岁曰孩儿,六岁曰小儿,以至十五岁岁皆以小方脉治。
宋·刘昉《幼幼新书》卷二《叙十五岁以下皆小方治之》
夫小儿者,幼科也。初生曰婴儿,三岁曰小儿,十岁曰童子。
明·万全《幼科发挥》卷一《原病论》
幼科古人谓之哑科,以其不能言,而不知病之所在也,此特其一端耳。幼科之病如变蒸胎惊之类,与成人异者,不可胜举。非若妇人之与男子异者,止经产数端耳,古人所以另立专科,其说精详明备,自初生以至成童,其病名不啻以百计,其治法立方,种种各别。又妇人之与男子病相同者治亦相同,若小儿之与成人,即病相同者,治亦迥异。如伤食之症,反有用巴豆、硼砂,其余诸症多用金石峻厉之药,特分两极少耳,此古人真传也。后世不敢用,而以草木和平之药治之,往往迁延而死,此医者失传之故。
清·徐灵胎《医学源流论》下卷《幼科论》
小儿之病,古人谓之哑科,以其言语不能通,病情不易测,故曰:宁治十男子,莫治一妇人;宁治十妇人,莫治一小儿。此甚言小儿之难也。然以余较之,则三者之中,又为小儿为最易,何以见之?盖小儿之病,非外感风寒则内伤饮食,以至惊风吐泻及寒热疳痫之类,不过数种,且其脏气清灵,随拨随应。但能确得其本而撮取之,则一药可愈,非若男妇损伤积痼痴顽者之比,余故谓其易也。第人谓其难,谓其难辨也,余谓其易,谓其易治也。
明·张景岳《景岳全书》卷四○《小儿则总论》
禹铸曰:治病不可关门杀贼。脏腑之病,必有贼邪,或自外至,或自内成,祛贼不寻去路,以致内伏,是谓闭门杀贼。如伤寒贼由外入,法宜表散;心火贼自内成,清利为先。是知降心火而不利小便,除肺热而不引大肠,治风热而不发表药,夹食而不消导,痢初起而不通利,疟始发而遽用截方。凡此皆闭门之弊,不第不能杀贼,而五脏六腑无地不受其蹂躏,则闭门之害可胜道哉?凡有心幼科,又不可不知也。
清·夏禹铸《幼科铁镜》卷一《治病不可关门杀贼说》
【评】古代儿科在年龄上分组,虽不同现代名称,但这种分组方法,比西方早千年左右,而且针对儿童的生理、病理特点、有较正确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