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流
历数之起上矣。传述颛顼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其后三苗乱德,二官咸废,而闰馀乖次,孟陬殄灭,摄提失方。尧复育重、黎之后,使纂其业,故《书》曰:“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岁[应为‘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允厘百官,众功皆美。”其后以授舜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舜亦以命禹。至周武王访箕子,箕子言大法九章,而五纪明历法。故自殷周,皆创业改制,咸正历纪,服色从之,顺其时气,以应天道。三代既设,五伯之末。史官丧纪,畴人子弟分散,或在夷狄,故其所记,有《黄帝》、《颛顼》、《夏》、《殷》、《周》及《鲁历》。战国扰攘,秦兼天下,未皇暇也;亦颇推五胜而自以为获水德,乃以十月为正,色尚黑。汉兴,方纲纪大基,庶事草创;袭秦正朔。以北平侯张苍言,用《颛顼历》,比于六历,疏阔中最为微近。然正朔服色,未睹其真,而朔晦月见,弦望满亏,多非是。
至武帝元封七年,汉兴百二岁矣,大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等言“历纪坏废,宜改正朔”。是时御史大夫兒宽明经术,上乃诏宽曰:“与博士共议,今宜何以为正朔?服色何上?”宽与博士赐等议,皆曰:“帝王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命于天也。创业变改,制不相复,推传序文,则今夏时也。臣等闻学褊陋,不能明。陛下躬圣发愤,昭配天地,臣愚以为三统之制,后圣复前圣者,二代在前也。今二代之统绝而不序矣,唯陛下发圣德,宣考天地四时之极,则顺阴阳以定大明之制,为万世则。”于是乃诏御史曰:“乃者有司言历未定,广延宣问,以考星度,未能雠也。盖闻古者黄帝合而不死,名察发敛,定清浊,起五部,建气物分数。然则上矣。书缺乐弛,朕甚难之。依违以惟,未能修明。其以七年为元年。”遂诏卿、遂、迁与侍郎尊、大典星射姓等议造汉历。乃定东西,立晷仪,下漏刻,以追二十八宿相距于四方,举终以定朔晦分至,离弦望。乃以前历上元泰初四千六百一十七岁,至于元封七年,复得阏逢摄提格之岁,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在建星,太岁在子,已得太初本星度新正。姓等奏不能为算,愿募治历者,更造密度,各自增减,以造汉《太初历》。乃选治历邓平及长乐司马可、酒泉候宜君、侍郎尊及与民间治历者,凡二十馀人,方士唐都、巴郡落下闳与焉。
【评】我国古代历法起源甚早。上面这段话,记述了汉太初历的制定及其以前的历法源流。是我们研究先秦历法的很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黄帝五家历》三十三卷。《颛顼历》二十一卷。《颛顼五星历》十四卷。《日月宿历》十三卷。《夏、殷、周、鲁历》十四卷,《汉、元、殷①、周谍历》十七卷。……
[注]①汉、元、殷:此处的标点为中华书局所校,有误。应为汉元殷、周谍历十七卷。
【评】我国古代关于先秦历法的具体资料留传至今的很少。从史书上记载,秦前曾有古六历。《艺文志》的记载表明,在它成书的年代里,关于古六历的资料还都保存着。可现在除了从考古发掘的文物中,只知颛顼历曾在秦及汉初行用过外,其它五种历法,由于至今只窥见到一些片断资料,故情况知之甚少。
黄帝造历,元起辛卯。颛顼用乙卯。夏用丙寅。殷用甲寅。周用丁巳。鲁用庚子。
【评】这段话介绍了古六历历元年份的年名。古人制历,都力图以自己的观测为基础,往前推求到有那么一年,它的冬至(或立春)发生的时刻也正好是合朔的时刻,这个时刻而且正好是夜半。把这样的时刻取作历法的计算起点,就叫历元。后汉用干支纪年,所以上述六个历元年名以干支称谓。
甲寅之元,天正正月甲子朔旦冬至,七曜之起,始于牛初。乙卯之元,人正己巳朔旦立春,三光聚天庙①五度。
[注]①天庙:即指营室。
古之六术,并同四分。四分之法久则后天。以食检之,经三百年辄差一日。古历课今,其甚疏者朔后天过二日有馀。以此推之,古术之作皆在在汉初周末,理不得远。且却校春秋,朔并先天,此则非三代以前之明征矣。
【评】近人朱文鑫根据《后汉书·律历志》中引用天文学家刘洪的这段话,运用岁差理论、推算出殷历和颛项历的测制年代约在公元前370年前后,证实了《宋书·律历志》中所引的祖冲之的说法是正确的。
至武帝元封七年,汉兴百二岁矣,大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等言“历纪坏废,宜改正朔”。是时御史大夫兒宽明经术,上乃诏宽曰:“与博士共议,今宜何以为正朔?服色何上?”宽与博士赐等议,皆曰:“帝王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命于天也。创业变改,制不相复,推传序文,则今夏时也。臣等闻学褊陋,不能明。陛下躬圣发愤,昭配天地,臣愚以为三统之制,后圣复前圣者,二代在前也。今二代之统绝而不序矣,唯陛下发圣德,宣考天地四时之极,则顺阴阳以定大明之制,为万世则。”于是乃诏御史曰:“乃者有司言历未定,广延宣问,以考星度,未能雠也。盖闻古者黄帝合而不死,名察发敛,定清浊,起五部,建气物分数。然则上矣。书缺乐弛,朕甚难之。依违以惟,未能修明。其以七年为元年。”遂诏卿、遂、迁与侍郎尊、大典星射姓等议造汉历。乃定东西,立晷仪,下漏刻,以追二十八宿相距于四方,举终以定朔晦分至,离弦望。乃以前历上元泰初四千六百一十七岁,至于元封七年,复得阏逢摄提格之岁,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在建星,太岁在子,已得太初本星度新正。姓等奏不能为算,愿募治历者,更造密度,各自增减,以造汉《太初历》。乃选治历邓平及长乐司马可、酒泉候宜君、侍郎尊及与民间治历者,凡二十馀人,方士唐都、巴郡落下闳与焉。
《汉书·律历志上》
【评】我国古代历法起源甚早。上面这段话,记述了汉太初历的制定及其以前的历法源流。是我们研究先秦历法的很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黄帝五家历》三十三卷。《颛顼历》二十一卷。《颛顼五星历》十四卷。《日月宿历》十三卷。《夏、殷、周、鲁历》十四卷,《汉、元、殷①、周谍历》十七卷。……
《汉书·艺文志》
[注]①汉、元、殷:此处的标点为中华书局所校,有误。应为汉元殷、周谍历十七卷。
【评】我国古代关于先秦历法的具体资料留传至今的很少。从史书上记载,秦前曾有古六历。《艺文志》的记载表明,在它成书的年代里,关于古六历的资料还都保存着。可现在除了从考古发掘的文物中,只知颛顼历曾在秦及汉初行用过外,其它五种历法,由于至今只窥见到一些片断资料,故情况知之甚少。
黄帝造历,元起辛卯。颛顼用乙卯。夏用丙寅。殷用甲寅。周用丁巳。鲁用庚子。
《后汉书·律历志》
【评】这段话介绍了古六历历元年份的年名。古人制历,都力图以自己的观测为基础,往前推求到有那么一年,它的冬至(或立春)发生的时刻也正好是合朔的时刻,这个时刻而且正好是夜半。把这样的时刻取作历法的计算起点,就叫历元。后汉用干支纪年,所以上述六个历元年名以干支称谓。
甲寅之元,天正正月甲子朔旦冬至,七曜之起,始于牛初。乙卯之元,人正己巳朔旦立春,三光聚天庙①五度。
《后汉书·律历志》
[注]①天庙:即指营室。
古之六术,并同四分。四分之法久则后天。以食检之,经三百年辄差一日。古历课今,其甚疏者朔后天过二日有馀。以此推之,古术之作皆在在汉初周末,理不得远。且却校春秋,朔并先天,此则非三代以前之明征矣。
《宋书·律历志下》
【评】近人朱文鑫根据《后汉书·律历志》中引用天文学家刘洪的这段话,运用岁差理论、推算出殷历和颛项历的测制年代约在公元前370年前后,证实了《宋书·律历志》中所引的祖冲之的说法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