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佛转世

2023-08-26 可可诗词网-地域文化 https://www.kekeshici.com

        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的一种特殊历史现象, 藏传佛教各教派通过活佛转世这种手段来解决内 部的继承人的选择以及权力分配和继承,在一定 的历史时期和某种程度上有利于教派内部或寺院 系统之间的各种关系的巩固,也有利于广大僧俗 之间信仰的稳定,有利于佛教的宏扬和发展。活佛 转世也经历了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最后形成了一 种制度。
        (1) 活佛转世的历史由来
        佛教是在公元7世纪前后,分别从唐朝和印 度等地传入吐蕃地区的,在吐蕃王室大力支持下, 经过长期的佛本斗争,并融合和吸收本教的许多 内容,逐渐形成和发展为藏传佛教。到11世纪时, 佛教已发展成为西藏地方居于统治地位、富有地 方特色的宗教。
        到了元朝,蒙古统治集团大力扶持藏传佛教, 以利于对藏区的统治。元朝的大力倡导,使藏传佛 教在蒙藏地区得到迅速发展。同时,元朝给藏传佛 教各教派“设官分职”,不断抬高了僧侣集团在政 治上的特权地位,与此相应,各派寺院经济也逐渐 发展起来,势力雄厚。在这种情况下,宗教上层集 团为了防止因宗教领袖的去世而丧失政治特权和 散失雄厚的经济,就创立了佛教化身学说,把世俗 的世袭制成功而巧妙地移植到佛教的圣职之中, 从而产生了活佛的转世制度。
        所谓活佛转世,即“因呼图克图(即大活佛)寿 不终止,肉体虽死,灵魂不灭,仍可世世转生之谓 也”。(《大清会典》)活佛转世始创于13世纪,由噶 玛噶举派所创。噶玛噶举教派是西藏当时势力较 大的教派之一。1253年,忽必烈南征云南路过康 区时,召见了西藏很有势力的萨迦派首领八思巴 和噶玛噶举派首领噶玛拔希(1204—1283),当时, 忽必烈曾请这两派领袖人物留下来协助工作,但 遭到噶玛拔希的拒绝。后来,噶玛拔希投奔了正在 蒙古大汗宝座上的元宪宗蒙哥。蒙哥从此改信佛 教,并封噶玛拔希为国师,赏金印一颗和金边黑帽 一顶。1283年,噶玛拔希在拉萨附近的楚普寺圆 寂,临终前嘱咐其弟子邬京巴:“拉朵方面,必出一 继承黑帽系者。”并将金缘黑帽冠留给邬京巴。为 了巩固噶玛噶举派的势力,使其不致于因噶玛拔 希的圆寂而衰落,也为了使噶玛拔希争来的荣誉 永不凋谢,在邬京巴等人主持下,第一次采用了活 佛转世制度,将1284年出生在西藏后藏贡塘地方 的让琼多吉(1284—1339)立为噶玛拔希的转世活 佛,并追认噶玛噶举派的创始者都松钦巴为第一 世活佛,噶玛拔希为第二世活佛,让琼多吉为第三 世活佛。由于噶玛拔希传金边黑帽为证,此派便称 为噶玛噶举派黑帽系。到了明代永乐朝时,黑帽系 五世活佛得银协巴(1384— 1415)被永乐帝召入京 城,封为“如来大宝法王”,此后,黑帽系活佛历世 转承,迄今已有十七世。
        噶玛噶举派的另一支系——红帽系,其创始 人名扎巴僧格(1283—1349),在藏区弘法数十年, 亦应元帝之召,曾赴元廷,元帝赐以红帽,始有红 帽系之称。继黑帽系之后,红帽系亦实行活佛转世 之制。
        (2) 活佛转世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在藏族地区各种教派都选择活佛转世制度来 解决继承人问题,是在16世纪以后。16世纪中 叶,黄教寺院集团形成,并且获得了政治、宗教和 经济的种种特权。为了长期维系这些特权,黄教寺 院集团内部需要有一个固定、持久的领袖人物,于 是,黄教寺院集团上层袭用了噶玛噶举派的活佛 转世制。1546年,拉萨哲蚌寺的上层僧侣,找来了 年仅三岁的幼童索南嘉措,作为前任寺主根顿嘉 措的转世灵童,承袭前职,做了黄教寺院集团的领 袖。这一做法,加强了内部团结,防止了内部宗教、 政治及经济实力的分裂,确保了法统继承的延续 性和合法性。从此,黄教寺院集团也开始了活佛转 世制度。1576年,蒙古土默特领袖俺答汗赠索南 嘉措尊号“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达赖喇嘛”,以示 敬重,从此有了达赖喇嘛的名号。后来,黄教寺院 集团追认宗喀巴的门徒根敦主巴为第一世达赖喇 嘛,根敦主巴的门徒根敦嘉措为第二世达赖喇嘛, 索南嘉措则为根敦嘉措的转世,为第三世达赖喇 嘛。1652年,第五世达赖应召赴京觐见清顺治皇 帝,次年,清帝敕授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 释教普通瓦赤喇恒喇达赖喇嘛”,并赐金册金印。
        1645年,西部蒙古厄鲁特部固始汗,赠给西 藏扎什伦布寺的主持罗桑却吉坚赞以“班禅博克 多”之称号,自此有班禅之名号。1713年,清康熙 皇帝赐他以金册玉印,封为“班禅额尔德尼”,正式 确定了班禅的地位。罗桑却吉坚赞被黄教寺院集 团确认为第四世班禅,他圆寂后,五世达赖为他选 定了转世“灵童”,即第五世班禅罗桑意希,并追认 了第一、二、三世班禅,从此,在黄教内部又建立起 了一个班禅活佛系统。
        达赖、班禅两大活佛系统之后,各派的每个寺 院都产生出许多大大小小的活佛来。达赖、班禅既 是黄教最高教主,又是藏区的最高统治者。他们之 下有两种情况的活佛:一种是有品位的。他们受到 过朝廷的册封,如青海有章嘉、阿嘉、色赤、东谷、 惹科、闵珠、曲桑、土观等八大呼图克图。嘉木样一 世,在1720年被康熙封为“扶法禅师班智达赖尔 德尼诺门罕”。西藏四大林寺(功德林、策墨林、策 觉林、丁吉林)呼图克图,其地位仅次于达赖、班 禅,可以出任摄政。另一种是无品位的。他们没受 过朝廷册封,其身份较低下,一般的寺院都有转世 活佛,活佛中大量的是这种小活佛。活佛转世制度 不仅在青藏高原藏族地区各教派各寺院中形成, 而且也推广到了蒙古族地区。蒙古地区有着名转 世活佛哲布尊丹巴,以及许多大小不同的转世活 佛,如:阿拉善多布藏呼图克图、达克布呼图克图、 青海的察罕诺门汗呼图克图等等。
        活佛转世制度在黄教寺院集团的实行过程 中,行之既久,弊病丛生。先是,凡大活佛转世“灵 童”的确定,“总以吹忠(即护法神)作法,降神为敬 信,竟有牢不可破之势。”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吹 忠作法”也不灵了,活佛的转世实际上被名望世俗 贵族所控制,随他们意志来安排,“任意妄指,私相 传袭”,以至出现活佛转世“族属姻娅递相传袭”的 怪事(《卫藏通志》)。对此,清廷为了“除积弊而服 人心”,乾隆五十八年(1793),清政府在《藏内善后 章程二十九条》中,对寻找“灵童”问题作出了明确 而全面的规定。采取设置善金奔巴瓶由驻藏大臣 会同达赖、班禅,将所寻儿童若干名字写签入瓶, 由瓶内掣取一签,当众拆封,当签者即为转世“灵 童”。这就是“金瓶掣签”制。从此,西藏达赖、班禅 等大活佛的转世即遵入瓶抽掣,并报经中央批准 确认。各蒙古地方所出之“呼毕勒罕”(即灵童)俱 应由理藩院行文,令其将名字送京在雍和宫金奔 巴瓶内签掣,以别真伪。根据这一制度,清特意颁 发金瓶两个,一个放于拉萨大昭寺,一个放于北京 雍和宫。
        (3) 活佛转世的程序
        有了活佛转世制度,及其金瓶掣签办法,灵童 的选择就显得特别重要。一般大活佛的灵童寻访 比较复杂,小活佛的灵童寻访则简单得多。小活佛 的灵童若找到数个,由一大活佛据其生辰等确认 即可,程序由繁变简。大活佛往往代表一定的政治 经济势力,因此程序也多为由简到繁,难以定夺。 一般要经过打卦问卜,察看神湖、分赴各地寻找, 再按清政府规定经过金瓶掣签手续,才能确定出 来。例如,据《达剌喇嘛传》记载:八世班禅丹白旺 修圆寂后,光绪帝十三年(1887)三月,扎什伦布寺 派苏本堪布旺加、大卓尼达娃二人前来拉萨,向达 赖“禀到”,献哈达、曼札,并请示九世班禅灵童找 寻的方向问题。四月初十日,达赖在布达拉宫吉祥 天母佛像前打卦问卜。据问卜结果,札什伦布寺即 派人分赴卫藏各地寻访灵童,结果访得三名小孩, 并于1888年1月14日,举行九世班禅灵童的金 瓶掣签仪式。是日,驻藏大臣和札什伦布寺主要僧 俗官员,以及达赖喇嘛、摄政第穆呼图克图等到现 场,将三个灵童的名字,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在 三个象牙签上,呈给达赖、摄政、达赖佛师及驻藏 大臣、札寺札萨喇嘛过目,然后投入金瓶,即由达 赖、摄政、佛师等全体喇嘛一同诵经。念完经后,驻 藏大臣当众掣签,抽出达布地方灵童,确认为九世 班禅。
        金瓶掣签进一步完善了活佛转世制度,它通 过制定颁布法律文书的措施形式,加强了在达赖、 班禅等大活佛转世问题上的中央权威,由于它按 照藏传佛教一系列仪轨进行办理,符合藏传佛教 基本教义,因而,一定意义上,成功地解决了宗教 首领的地位和政治、经济权力的传承、延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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