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族
羌族自称“尔玛”、“尔麦”或“日玛”、“日麦”,
集中分布在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及其邻
近县,这是我国唯一的羌族聚居区,有羌族人口十
万多人。
(1) 历史
羌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殷商时主要生活在 西北地区。殷墟甲骨文中就有关于羌人的记载。当 时殷王朝曾掠虏羌人作为奴隶,羌人甚至可以在 殷王朝中做官。商朝后期,羌人主要生活在河(黄 河)、湟(湟水)一带(今青海境内)。据金文(钟鼎 文)记载,羌人中的羌姓和周人中的姬姓曾长期互 相通婚,结成了长期的婚姻集团。公元前1098年, 羌人参加周武王伐讨的战争,因而羌人在周王朝 中有一定的地位。殷周时期,羌人大部分尚处于原 始氏族社会,基本上是一个“行居无常,依随水草” 的游牧民族。羌字屡见于甲骨文中,许慎《说文解 字》释之为从羊从人,“西戎牧羊人也”,可见羌人 牧羊业特别发达。
公元前4世纪中叶,时当春秋时期,秦献公时 (前384—前362),秦国崛起于西北,不断向外扩 展,吞并了许多戎狄部落和小国。据《后汉书·西 羌传》记载,羌人由于受到秦国的压力,其一部分 开始向西北和西南迁徙。其西南的一支从今青海、 甘肃到松潘草地,再经梭磨河和单克基一带翻越 太白山、横梁子、沿孟董沟南下到达杂谷脑河和岷 江上游今羌族聚居区。这是史籍记载的羌人最早 的一次向西南的迁徙。迁徙到岷江上游的羌人,经 过艰苦的战争,打败并赶走了当地的冉、部族 (即“戈基人”)在此定居下来。此后一千多年间,又 有羌人不断南下,汉武帝时开通西域,置天水及河 西四郡,以隔绝匈奴与羌人来往,当时就又有一批 羌人南下。魏晋南北朝时西北的宕昌、邓至羌人势 力强大,也一度将其势力伸入岷江上游。唐初吐蕃 强大,一部分党项羌人又为吐蕃所逼而南下至今 松潘茂县一带。这些先后南下定居于岷江上游的 古代羌人,经过融合发展,共同形成了今天的羌 族。羌氐是一个有数千年历史的民族(羌、氐同源, 居低地为氐,居高山为羌),历史上曾广泛分布于 西北、西南乃至中原的广大地区。其绝大部分都在 数千年的民族融合中消失了,唯有岷江上游茂县 一支得以发展至今。羌族的存在,对于认识和理解 我国的民族融合具有重要意义。
秦时羌人入蜀并赶走戈基人后,继承了戈基 人季节性南流北返的传统。冬天进入成都平原避 寒,以为人作佣谋生,到夏天又返回其居住地,说 明羌人很早就开始与汉族经常性的交往。
汉代羌族已是四川西部地区的一支重要的民 族,除汶山羌外,还有广汉羌(又称白马羌)、蜀郡 徼外羌和越嶲羌(又称耗牛羌)等,广泛分布于今 四川西北和西南的阿坝、绵阳、雅安、甘孜、西昌等 地。
唐时,吐蕃势力扩大,安史之乱后,吐蕃乘机 发动进攻,进入今四川西北部地区,大多数羌人部 落被吐蕃征服。唐时有部分羌人脱离吐蕃,纳土内 附。至宋时,仅咸州(今理具薛城)、茂州(今茂县凤 仪镇)两羁縻州为羌人居住,称威州蛮和茂州蛮, 其他地区的羌人已不见诸记载。威、茂二州在宋朝 的直接统治下,社会经济有较大发展。宋初时羌族 地区还相当落后,羌人盟誓还有杀奴取信的习惯, 神宗时在成都知府赵抃的干预下才变为以牲代 人。熙宗时,成都府官冯京积极把先进的农业生产 技术推广到羌族地区,使以游牧为主的羌族人转 向农耕生活,农业开始发达起来。
元朝在唐、宋羁縻州制度的基础上,在这一地 区推行土司制。明承元制,设茂州、松州、潘州卫。 清初对明末的土司继续委任,并设置安抚司、长官 司、巡检司进行管理。元代羌人统称为番,明代沿 袭这个称谓,并根据其汉化程度,分别称为“生番” 和“熟番”。明末张献忠起义失败后,有不少汉族人 迁入羌族地区,带入了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铁 质农具就在这个时期输入,羌族地区的经济进一 步发展。明以来,茂州等地始设州学、文化教育开 始开展,各地区陆续修建了文庙,兴办了学校并开 始兴建道教、佛教寺院,汉羌融合的趋势进一步加 强。明朝后期,已开始在羌族地区推行“改土归 流”,废除世袭的土司制,代之以州县流官直接管 理,清乾隆十七年废除杂谷脑土司后开始普遍推 行,至道光年间大致完成,羌族地区进入了封建地 主经济时期。
(2) 宗教和民俗
羌族宗教信仰最大的特色是白石崇拜,这种 崇拜从先秦一直延续至今。白石是一种乳白色的 石英石,羌人认为它是神的代表而加以崇拜。其起 因见于羌族民间传说羌戈大战。在远古的时候,羌 人迁徙至岷江上游地区,与身强力壮的土着戈基 人发生战争,在屡战屡败,已准备弃地远迁时,羌 人在梦中得到了神的启示,用坚硬的白石和木棍 打败了戈基人。于是羌人视白石为神的力量的体 现和神的代表,为报答神恩而将白石世代祀奉。
羌族的宗教信仰从本质上说还是一种原始的 拜物教,认为万物皆有灵。从明朝初年以后,由于 羌汉文化交流的发展,羌区发现了佛教和道教的 寺观,对羌人原有的宗教观念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羌人的宗教虽仍未发展成熟,但已经有了神鬼之 分,在万物皆神的诸神中也有了主神,其主神为天 神即太阳神,其次有山神、火神、羊神等共三十余 种神祗,受白石崇拜的影响,这些神均以白石为其 代表,供奉白石即为供奉诸神。代表各路神祗的白 石供于不同的地方,如在山上、地里、屋顶上或者 庙里,以此区别诸神。如代表最高神天神的白石即 供奉于屋顶。在上述诸神之外,各寨均有寨神,各 家有家神,寨神因地方不同而以不同的面目出现, 并伴有不同的传说故事,是原始部族图滕崇拜宗 教化后的遗迹;家神则是祖先崇拜的神化发展。
在羌族诸多祭神仪式中,最为经常的是祭天 神,而最隆重的则是祭山神。山神仅是次于天神的 重要神祗,羌族聚居区为山高谷深的高山区,山神 的护佑对于羌人的农、牧业收成至关重要。因而每 年一次的祭祀就十分重要和非常隆重。祭祀由祭 师——端公(羌语称为“许”)主持,妇女禁止参加, 全寨所有的男人不得缺席。祭祀时必须杀牛或羊 并举行隆重的宗教仪式。这实际上是一种祈祷丰 年的活动。
与祭祀山神时歧视妇女的习惯相反,羌族的 民间习俗中却有许多并不歧视妇女的习惯。这当 然不能称是妇女解放的结果,而是原始社会母系 氏族制度在民俗中的子遗。
羌族家庭一般是父系小家庭。虽然家庭中夫 权也很大,如父亲死后,财产由儿子继承。但若没 有儿子时,女儿也可以继承,甚至还可以由女儿招 赘女婿来继承。在家庭中,母亲家族的代表——母 舅,有相当大的权力,家中的一切大事,如婚丧嫁 娶、财产继承、分家等,都必须取得母舅的同意并 且由母舅主持进行。
羌族婚俗,婚姻首先必须征得母亲的同意,结 婚年龄一般是女大于男,姑舅表亲优先婚,新婚一 年以内,新娘一般住在娘家。尤其具有突出特点的 习俗是寡妇再嫁被视为正常,并不受任何歧视。
羌族历来就是一个与汉族交往很多的民族, 远在秦汉时,羌族的下层人民就有冬天到成都平 原为人作佣过冬的习惯,历代相沿,几成风俗。羌 族人民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汉族人民的影响,羌族 习俗中也不可避免地融入了很多汉族地区的习 俗。如年节习俗,羌族大体与汉族相似。与汉族年 节不同的不多,年节就是一个。羌族以汉族农历十 月初一为年节。这一天羌族人要停止劳动,聚在家 里过节。家里要准备许多用面捏成的牛、羊、鸡等 祭品,用以祭祀天神和家神。一般羌人还要在这一 天邀请亲友跳“锅庄”,饮杂酒。
羌族在远古时期就实行火葬,这种葬俗一直 保持到近代。近百年来,由于受汉族影响,开始盛 行土葬,火葬的习俗演变为非正常死亡如凶死或 害传染病死亡者的殡葬方法。
羌族火葬要先殡后葬。人死后先要殡殓入棺, 停灵三天后连棺木一起火化。
羌人一般一个村寨或一个家族有一个公共的 “火坟”,即火葬场兼骨灰收藏所。火葬场为一石 堆,顶上放一块大石板,死者即置于石板上火化。 石堆旁建有一小屋,用以收藏骨灰,火化后由端公 将骨灰投入。
羌人火葬时,死者的舅家仍然扮演重要的角 色。火化时要用舅家砍来的木板,并由舅家浇上清 油助燃,点火焚烧者仍然必须是舅家的人。火化时 在火坟前的供祭也要用舅家提供的羊等祭物。
羌人丧葬习俗中有很多灵魂崇拜的因素,具 体和集中体现在回煞和由此而来的出灵仪式中。 羌人认为,死者灵魂不灭,并且具有神秘的力量, 可以祸福生人,为求生者的幸福,必须对死者的灵 魂进行安顿,这就是回煞和出灵习俗的由来。
羌人认为,死者的灵魂留恋家园,要返回家 中,这就是“煞气”。为避免煞气作祟,在丧事完毕 后,就要请端公推算死者回煞的时间。临期死者家 属要将死者生前的衣服和鞋子放在家中的椅子 上,将一些食品放在桌子上,然后将一只小公鸡的 血抹在门坎上,家人全部躲出去。几小时后鸣枪吓 走灵魂,随后以酒食、纸钱上坟祭祀。
死者死后一年或三年,家人请端公、道士或喇 嘛念经,把灵牌送到坟前火化。这就是出灵,其用 意是永远告别死去的灵魂。从来源看,当是“二次 葬”的一种发展变形。
羌族服饰特色鲜明,大抵是“服”的部分即衣 服款式不分男女,而以“饰”即装饰上加以区分。羌 族无论男女都穿自织的麻布长衫,外套羊皮褂子, 包头帕,裹绑腿,束腰带。男子不着任何饰物,妇女 衣服绣有花边,衣服上镶一颗梅花形图案的小银 饰物,腰带绣花,喜欢戴银耳环、圈子、簪子、银牌 等饰物,脚上穿勾尖绣花鞋。
(3) 语言与建筑艺术
羌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但有本民族的语言。 在语言学上,羌语属汉藏语系,是汉藏语系藏缅族 语的羌语支。羌语又可分为南北两大方言,南部方 言包括茂县南部、中部和北部偏南地区;茂县的赤 不苏等地属北部方言区。羌族地区语言上最大的 特点是很早就通行汉语,通用汉文。至今保存在羌 族地区的隋唐以来历代的石碑均系汉文记述,说 明羌族地区很早就通行汉文。到清代,甚至羌族民 间买卖田地的契约、借贷契约等都用汉文书写,汉 文的通行,是羌族这样一个有数千年历史的民族, 没有自己本民族文字的重要原因。而汉语的通行, 也是羌族地区一些乡、寨间若使用羌语反而不完 全畅通的原因之一。
羌族的建筑有其独特的艺术和精湛的技术, 尤其是碉楼和索桥的建筑,最能体现羌族的建筑 艺术和技术特色,很早就着称于世。
碉楼即羌族民居,远在汉代就开始在羌族地 区发展盛行,隋唐典籍中对羌族已有“千碉”(《隋 书·崔仲方传》和“千碉国”(《剡源文集·唐画〈西 域图〉记》)的称谓,说明碉楼建筑已成为羌族地区 的一大特色,到五代以后,碉楼建筑技术就已经成 熟。碉楼一般建于沿河谷高山或半坡有耕地和水 源的地方,结合地形,利用有限的平台,纯用石头 筑成,平顶,外形有四角、六角、八角等。一般分二 层或三层,上层堆放粮食,中层住人,下层圈养牲 畜,高二三丈,称为“邛笼”;高的可有十三四层,达 十余丈,称为碉。碉楼由羌族专门的砌石匠修建, 原料为乱石,用泥土粘合,不吊线、不绘图,全凭经 验,信手砌成,其壁面能达到光滑平整,不留缝隙, 其坚固程度则可在川西这个地震多发区耸立数十 年甚至数百年,经历数次地震而不倒塌。在这种地 形上,利用这样的原料和施工条件,能建造出如此 坚固、实用和漂亮的建筑,其建筑水平令人叹为观 止。难怪羌族崇拜的诸神中赫然有一个砌石匠神。
岷江上游山高谷深,水流湍急。两岸交通全仗 索桥。远古汉代,羌人即以善建索桥闻名。历代相 传,成为羌族的传统建筑技术。索桥多建于河面较 窄处,所用索具,多为竹索(篾索),下面用两条巨 索跨河平列,两端固定于石柱或木桩上,上铺木板 以便行人通过并使桥形相对稳定,桥两侧稍高处 再用巨索为栏,以提高过桥者的安全系数,建桥方 法,是先用射箭等方法将一根细绳送至对岸,然后 用细绳将巨索牵引过河而成。羌族的索桥建筑对 汉族也很有影响,川西地区与羌族地区毗邻,受其 影响,也建有不少索桥,现在仍然在使用的都江堰 安澜索桥便是一例。
(1) 历史
羌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殷商时主要生活在 西北地区。殷墟甲骨文中就有关于羌人的记载。当 时殷王朝曾掠虏羌人作为奴隶,羌人甚至可以在 殷王朝中做官。商朝后期,羌人主要生活在河(黄 河)、湟(湟水)一带(今青海境内)。据金文(钟鼎 文)记载,羌人中的羌姓和周人中的姬姓曾长期互 相通婚,结成了长期的婚姻集团。公元前1098年, 羌人参加周武王伐讨的战争,因而羌人在周王朝 中有一定的地位。殷周时期,羌人大部分尚处于原 始氏族社会,基本上是一个“行居无常,依随水草” 的游牧民族。羌字屡见于甲骨文中,许慎《说文解 字》释之为从羊从人,“西戎牧羊人也”,可见羌人 牧羊业特别发达。
公元前4世纪中叶,时当春秋时期,秦献公时 (前384—前362),秦国崛起于西北,不断向外扩 展,吞并了许多戎狄部落和小国。据《后汉书·西 羌传》记载,羌人由于受到秦国的压力,其一部分 开始向西北和西南迁徙。其西南的一支从今青海、 甘肃到松潘草地,再经梭磨河和单克基一带翻越 太白山、横梁子、沿孟董沟南下到达杂谷脑河和岷 江上游今羌族聚居区。这是史籍记载的羌人最早 的一次向西南的迁徙。迁徙到岷江上游的羌人,经 过艰苦的战争,打败并赶走了当地的冉、部族 (即“戈基人”)在此定居下来。此后一千多年间,又 有羌人不断南下,汉武帝时开通西域,置天水及河 西四郡,以隔绝匈奴与羌人来往,当时就又有一批 羌人南下。魏晋南北朝时西北的宕昌、邓至羌人势 力强大,也一度将其势力伸入岷江上游。唐初吐蕃 强大,一部分党项羌人又为吐蕃所逼而南下至今 松潘茂县一带。这些先后南下定居于岷江上游的 古代羌人,经过融合发展,共同形成了今天的羌 族。羌氐是一个有数千年历史的民族(羌、氐同源, 居低地为氐,居高山为羌),历史上曾广泛分布于 西北、西南乃至中原的广大地区。其绝大部分都在 数千年的民族融合中消失了,唯有岷江上游茂县 一支得以发展至今。羌族的存在,对于认识和理解 我国的民族融合具有重要意义。
秦时羌人入蜀并赶走戈基人后,继承了戈基 人季节性南流北返的传统。冬天进入成都平原避 寒,以为人作佣谋生,到夏天又返回其居住地,说 明羌人很早就开始与汉族经常性的交往。
汉代羌族已是四川西部地区的一支重要的民 族,除汶山羌外,还有广汉羌(又称白马羌)、蜀郡 徼外羌和越嶲羌(又称耗牛羌)等,广泛分布于今 四川西北和西南的阿坝、绵阳、雅安、甘孜、西昌等 地。
唐时,吐蕃势力扩大,安史之乱后,吐蕃乘机 发动进攻,进入今四川西北部地区,大多数羌人部 落被吐蕃征服。唐时有部分羌人脱离吐蕃,纳土内 附。至宋时,仅咸州(今理具薛城)、茂州(今茂县凤 仪镇)两羁縻州为羌人居住,称威州蛮和茂州蛮, 其他地区的羌人已不见诸记载。威、茂二州在宋朝 的直接统治下,社会经济有较大发展。宋初时羌族 地区还相当落后,羌人盟誓还有杀奴取信的习惯, 神宗时在成都知府赵抃的干预下才变为以牲代 人。熙宗时,成都府官冯京积极把先进的农业生产 技术推广到羌族地区,使以游牧为主的羌族人转 向农耕生活,农业开始发达起来。
元朝在唐、宋羁縻州制度的基础上,在这一地 区推行土司制。明承元制,设茂州、松州、潘州卫。 清初对明末的土司继续委任,并设置安抚司、长官 司、巡检司进行管理。元代羌人统称为番,明代沿 袭这个称谓,并根据其汉化程度,分别称为“生番” 和“熟番”。明末张献忠起义失败后,有不少汉族人 迁入羌族地区,带入了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铁 质农具就在这个时期输入,羌族地区的经济进一 步发展。明以来,茂州等地始设州学、文化教育开 始开展,各地区陆续修建了文庙,兴办了学校并开 始兴建道教、佛教寺院,汉羌融合的趋势进一步加 强。明朝后期,已开始在羌族地区推行“改土归 流”,废除世袭的土司制,代之以州县流官直接管 理,清乾隆十七年废除杂谷脑土司后开始普遍推 行,至道光年间大致完成,羌族地区进入了封建地 主经济时期。
(2) 宗教和民俗
羌族宗教信仰最大的特色是白石崇拜,这种 崇拜从先秦一直延续至今。白石是一种乳白色的 石英石,羌人认为它是神的代表而加以崇拜。其起 因见于羌族民间传说羌戈大战。在远古的时候,羌 人迁徙至岷江上游地区,与身强力壮的土着戈基 人发生战争,在屡战屡败,已准备弃地远迁时,羌 人在梦中得到了神的启示,用坚硬的白石和木棍 打败了戈基人。于是羌人视白石为神的力量的体 现和神的代表,为报答神恩而将白石世代祀奉。
羌族的宗教信仰从本质上说还是一种原始的 拜物教,认为万物皆有灵。从明朝初年以后,由于 羌汉文化交流的发展,羌区发现了佛教和道教的 寺观,对羌人原有的宗教观念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羌人的宗教虽仍未发展成熟,但已经有了神鬼之 分,在万物皆神的诸神中也有了主神,其主神为天 神即太阳神,其次有山神、火神、羊神等共三十余 种神祗,受白石崇拜的影响,这些神均以白石为其 代表,供奉白石即为供奉诸神。代表各路神祗的白 石供于不同的地方,如在山上、地里、屋顶上或者 庙里,以此区别诸神。如代表最高神天神的白石即 供奉于屋顶。在上述诸神之外,各寨均有寨神,各 家有家神,寨神因地方不同而以不同的面目出现, 并伴有不同的传说故事,是原始部族图滕崇拜宗 教化后的遗迹;家神则是祖先崇拜的神化发展。
在羌族诸多祭神仪式中,最为经常的是祭天 神,而最隆重的则是祭山神。山神仅是次于天神的 重要神祗,羌族聚居区为山高谷深的高山区,山神 的护佑对于羌人的农、牧业收成至关重要。因而每 年一次的祭祀就十分重要和非常隆重。祭祀由祭 师——端公(羌语称为“许”)主持,妇女禁止参加, 全寨所有的男人不得缺席。祭祀时必须杀牛或羊 并举行隆重的宗教仪式。这实际上是一种祈祷丰 年的活动。
与祭祀山神时歧视妇女的习惯相反,羌族的 民间习俗中却有许多并不歧视妇女的习惯。这当 然不能称是妇女解放的结果,而是原始社会母系 氏族制度在民俗中的子遗。
羌族家庭一般是父系小家庭。虽然家庭中夫 权也很大,如父亲死后,财产由儿子继承。但若没 有儿子时,女儿也可以继承,甚至还可以由女儿招 赘女婿来继承。在家庭中,母亲家族的代表——母 舅,有相当大的权力,家中的一切大事,如婚丧嫁 娶、财产继承、分家等,都必须取得母舅的同意并 且由母舅主持进行。
羌族婚俗,婚姻首先必须征得母亲的同意,结 婚年龄一般是女大于男,姑舅表亲优先婚,新婚一 年以内,新娘一般住在娘家。尤其具有突出特点的 习俗是寡妇再嫁被视为正常,并不受任何歧视。
羌族历来就是一个与汉族交往很多的民族, 远在秦汉时,羌族的下层人民就有冬天到成都平 原为人作佣过冬的习惯,历代相沿,几成风俗。羌 族人民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汉族人民的影响,羌族 习俗中也不可避免地融入了很多汉族地区的习 俗。如年节习俗,羌族大体与汉族相似。与汉族年 节不同的不多,年节就是一个。羌族以汉族农历十 月初一为年节。这一天羌族人要停止劳动,聚在家 里过节。家里要准备许多用面捏成的牛、羊、鸡等 祭品,用以祭祀天神和家神。一般羌人还要在这一 天邀请亲友跳“锅庄”,饮杂酒。
羌族在远古时期就实行火葬,这种葬俗一直 保持到近代。近百年来,由于受汉族影响,开始盛 行土葬,火葬的习俗演变为非正常死亡如凶死或 害传染病死亡者的殡葬方法。
羌族火葬要先殡后葬。人死后先要殡殓入棺, 停灵三天后连棺木一起火化。
羌人一般一个村寨或一个家族有一个公共的 “火坟”,即火葬场兼骨灰收藏所。火葬场为一石 堆,顶上放一块大石板,死者即置于石板上火化。 石堆旁建有一小屋,用以收藏骨灰,火化后由端公 将骨灰投入。
羌人火葬时,死者的舅家仍然扮演重要的角 色。火化时要用舅家砍来的木板,并由舅家浇上清 油助燃,点火焚烧者仍然必须是舅家的人。火化时 在火坟前的供祭也要用舅家提供的羊等祭物。
羌人丧葬习俗中有很多灵魂崇拜的因素,具 体和集中体现在回煞和由此而来的出灵仪式中。 羌人认为,死者灵魂不灭,并且具有神秘的力量, 可以祸福生人,为求生者的幸福,必须对死者的灵 魂进行安顿,这就是回煞和出灵习俗的由来。
羌人认为,死者的灵魂留恋家园,要返回家 中,这就是“煞气”。为避免煞气作祟,在丧事完毕 后,就要请端公推算死者回煞的时间。临期死者家 属要将死者生前的衣服和鞋子放在家中的椅子 上,将一些食品放在桌子上,然后将一只小公鸡的 血抹在门坎上,家人全部躲出去。几小时后鸣枪吓 走灵魂,随后以酒食、纸钱上坟祭祀。
死者死后一年或三年,家人请端公、道士或喇 嘛念经,把灵牌送到坟前火化。这就是出灵,其用 意是永远告别死去的灵魂。从来源看,当是“二次 葬”的一种发展变形。
羌族服饰特色鲜明,大抵是“服”的部分即衣 服款式不分男女,而以“饰”即装饰上加以区分。羌 族无论男女都穿自织的麻布长衫,外套羊皮褂子, 包头帕,裹绑腿,束腰带。男子不着任何饰物,妇女 衣服绣有花边,衣服上镶一颗梅花形图案的小银 饰物,腰带绣花,喜欢戴银耳环、圈子、簪子、银牌 等饰物,脚上穿勾尖绣花鞋。
(3) 语言与建筑艺术
羌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但有本民族的语言。 在语言学上,羌语属汉藏语系,是汉藏语系藏缅族 语的羌语支。羌语又可分为南北两大方言,南部方 言包括茂县南部、中部和北部偏南地区;茂县的赤 不苏等地属北部方言区。羌族地区语言上最大的 特点是很早就通行汉语,通用汉文。至今保存在羌 族地区的隋唐以来历代的石碑均系汉文记述,说 明羌族地区很早就通行汉文。到清代,甚至羌族民 间买卖田地的契约、借贷契约等都用汉文书写,汉 文的通行,是羌族这样一个有数千年历史的民族, 没有自己本民族文字的重要原因。而汉语的通行, 也是羌族地区一些乡、寨间若使用羌语反而不完 全畅通的原因之一。
羌族的建筑有其独特的艺术和精湛的技术, 尤其是碉楼和索桥的建筑,最能体现羌族的建筑 艺术和技术特色,很早就着称于世。
碉楼即羌族民居,远在汉代就开始在羌族地 区发展盛行,隋唐典籍中对羌族已有“千碉”(《隋 书·崔仲方传》和“千碉国”(《剡源文集·唐画〈西 域图〉记》)的称谓,说明碉楼建筑已成为羌族地区 的一大特色,到五代以后,碉楼建筑技术就已经成 熟。碉楼一般建于沿河谷高山或半坡有耕地和水 源的地方,结合地形,利用有限的平台,纯用石头 筑成,平顶,外形有四角、六角、八角等。一般分二 层或三层,上层堆放粮食,中层住人,下层圈养牲 畜,高二三丈,称为“邛笼”;高的可有十三四层,达 十余丈,称为碉。碉楼由羌族专门的砌石匠修建, 原料为乱石,用泥土粘合,不吊线、不绘图,全凭经 验,信手砌成,其壁面能达到光滑平整,不留缝隙, 其坚固程度则可在川西这个地震多发区耸立数十 年甚至数百年,经历数次地震而不倒塌。在这种地 形上,利用这样的原料和施工条件,能建造出如此 坚固、实用和漂亮的建筑,其建筑水平令人叹为观 止。难怪羌族崇拜的诸神中赫然有一个砌石匠神。
岷江上游山高谷深,水流湍急。两岸交通全仗 索桥。远古汉代,羌人即以善建索桥闻名。历代相 传,成为羌族的传统建筑技术。索桥多建于河面较 窄处,所用索具,多为竹索(篾索),下面用两条巨 索跨河平列,两端固定于石柱或木桩上,上铺木板 以便行人通过并使桥形相对稳定,桥两侧稍高处 再用巨索为栏,以提高过桥者的安全系数,建桥方 法,是先用射箭等方法将一根细绳送至对岸,然后 用细绳将巨索牵引过河而成。羌族的索桥建筑对 汉族也很有影响,川西地区与羌族地区毗邻,受其 影响,也建有不少索桥,现在仍然在使用的都江堰 安澜索桥便是一例。
今日更新
-
历代行政建置沿革
[2020-04-06]
-
两种文化概念
[2020-04-06]
-
独具特色的衣食住行与风俗信仰
[2020-04-06]
-
慷慨悲歌与好气任侠
[2020-04-06]
-
名胜古迹与历史文化遗存
[2020-04-06]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