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籍度牒
僧籍是国家登记僧尼姓名、出家得度和所属寺院的花名册,相当于现代的人事档案。这是封建帝王为了便于统计全国范围内的僧尼人数,控制百姓随意出家而采用的一种手段。僧籍一般由僧录、僧正或僧统掌管。僧籍制度早在东晋时代就已产生,后秦姚兴任命法钦、慧斌两人为僧录,就是掌管僧籍。自僧官制度建立以来,政府就不允许私自出家,如果发现未经政府登记私自出家的无籍僧尼,政府勒令其还俗,并遣送原籍。
在唐代,国家规定每隔三年登记一次僧籍,国外在中国留学的僧人,如果九年不回国,便在中国登记入册。各州县也是每三年登记一次,僧籍一式三份,一本留本县存档,一本送州,一本送祠部。僧籍制度自创立一直延续到清末,未加更改。
度牒,是出家僧人的许可证与身份证。持有度牒的僧人,才具有合法的出家身份,又称之为“官度”,否则,便是非法的“私度”。出家为僧,本应是个人的信仰使然,而度牒制的实行,为僧侣生活涂抹上了一笔浓重的世俗色彩。
度牒制始于唐代,见诸史籍的第一次“鬻牒”是在唐景龙二年(708),唐玄宗以后“鬻牒”之风愈演愈烈。当安禄山、史思明起兵造反时,权倾一时的奸臣杨国忠便趁机敛财,指使御史崔众在河东地区收钱度僧尼,不到半月,聚钱百万。随后,唐肃宗李亨在用兵灵武时,因军需严重不足,宰相裴冕出计献策,通过卖官鬻爵,度僧尼道士来积攒钱财,以供军队所需。此后,在唐敬宗时,徐州节度使王智兴,贪得无厌,借口为唐敬宗祝寿,请求在泗州设置僧坛度人,为敬宗添福。凡到泗州之僧人,每人交纳二缗,便发给度牒。王智兴因此获利无数。
北宋中叶以后,度牒买卖成了国家敛财聚资的一条重要途径。度牒的铜臭味越来越浓,有时,度牒本身便具有货币的功能。宋神宗在位十八年(1068—1086),见诸史籍的鬻牒行为就达二十多次。如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四月,广南东路转运使王靖,请祠部出一千道度牒,交付给经略司出卖,作为筑城招民夫之用,后来神宗下诏批给五百道度蝶。可见那时度牒价格不菲。宋哲宗元符元年(1098)正月,工部上奏,治理黄河的民夫少三万六千五百人,请求发给度牒八百二十一道,作雇佣民夫的费用,哲宗准奏。宋徽宗时,还出现了豪富垄断度牒市场、扰民牟利的现象。
南宋王朝继续以鬻牒聚财修城、造船等。绍兴四年(1134)二月曾出售度牒五百道,当时的卖价每道一百二十贯,这些钱用于打造战船。绍兴十一年(1141),由于过多抛售度牒,出现了钱荒的严重局面。度牒的售价逐年渐涨,绍兴四年(1134)每道一百二十贯,到绍兴三十一年(1161),每道五百贯,而到淳熙十四年(1187),每道度牒已达七百贯,这说明南宋王朝把出卖度牒作为财政收入之补充。例如在乾道六年(1170)元月所售度牒超过十二万余道;乾道七年(1171),在户部专辟一场地出卖度牒。赵宋王朝对度牒的利用,及度牒的商品化乃至充任货币职能,表明宗教世俗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其功能也异化了,即佛教不仅是一种宗教说教,而且是帝王官宦们用以聚财填补国库空虚的手段。度牒的价格是如此昂贵,买得起的自非平民百姓,由此也可见那时出家僧人的社会地位非同一般。尽管价格高昂,而市价却坚挺不下,当时把鬻爵与鬻牒、官告与度牒相提并论,多少说明其个中原由。
到明代,度牒制前后有些变化。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六年(1373)下诏免费发给度牒。当然,这僧人身份证也不是随便发放的,要经过考试,考试合格后每三年发放一次。这样为出家人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可是,到明代宗(1450—1457)在位时,规定僧人纳米五石者才给予度牒。后来,又恢复了宋朝时的情形,遇到灾荒时,发给空名度牒,用作赈灾经费。
清高宗乾隆年间(1736—1796),实行了近千年的度牒制度正式废止。《大清律例》中明确规定“凡僧道,停止发给度牒”。度牒制度的废止,给出家为僧者减少了世俗因素的限制,净化了其中所蕴含的铜臭味,佛教也得以招收更多的虔诚信徒。但从另一个角度说,它又使僧人的成分更加复杂化,鱼目混珠良莠杂处加速了佛教的衰微。这也是历史的必然。
在唐代,国家规定每隔三年登记一次僧籍,国外在中国留学的僧人,如果九年不回国,便在中国登记入册。各州县也是每三年登记一次,僧籍一式三份,一本留本县存档,一本送州,一本送祠部。僧籍制度自创立一直延续到清末,未加更改。
度牒,是出家僧人的许可证与身份证。持有度牒的僧人,才具有合法的出家身份,又称之为“官度”,否则,便是非法的“私度”。出家为僧,本应是个人的信仰使然,而度牒制的实行,为僧侣生活涂抹上了一笔浓重的世俗色彩。
度牒制始于唐代,见诸史籍的第一次“鬻牒”是在唐景龙二年(708),唐玄宗以后“鬻牒”之风愈演愈烈。当安禄山、史思明起兵造反时,权倾一时的奸臣杨国忠便趁机敛财,指使御史崔众在河东地区收钱度僧尼,不到半月,聚钱百万。随后,唐肃宗李亨在用兵灵武时,因军需严重不足,宰相裴冕出计献策,通过卖官鬻爵,度僧尼道士来积攒钱财,以供军队所需。此后,在唐敬宗时,徐州节度使王智兴,贪得无厌,借口为唐敬宗祝寿,请求在泗州设置僧坛度人,为敬宗添福。凡到泗州之僧人,每人交纳二缗,便发给度牒。王智兴因此获利无数。
北宋中叶以后,度牒买卖成了国家敛财聚资的一条重要途径。度牒的铜臭味越来越浓,有时,度牒本身便具有货币的功能。宋神宗在位十八年(1068—1086),见诸史籍的鬻牒行为就达二十多次。如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四月,广南东路转运使王靖,请祠部出一千道度牒,交付给经略司出卖,作为筑城招民夫之用,后来神宗下诏批给五百道度蝶。可见那时度牒价格不菲。宋哲宗元符元年(1098)正月,工部上奏,治理黄河的民夫少三万六千五百人,请求发给度牒八百二十一道,作雇佣民夫的费用,哲宗准奏。宋徽宗时,还出现了豪富垄断度牒市场、扰民牟利的现象。
南宋王朝继续以鬻牒聚财修城、造船等。绍兴四年(1134)二月曾出售度牒五百道,当时的卖价每道一百二十贯,这些钱用于打造战船。绍兴十一年(1141),由于过多抛售度牒,出现了钱荒的严重局面。度牒的售价逐年渐涨,绍兴四年(1134)每道一百二十贯,到绍兴三十一年(1161),每道五百贯,而到淳熙十四年(1187),每道度牒已达七百贯,这说明南宋王朝把出卖度牒作为财政收入之补充。例如在乾道六年(1170)元月所售度牒超过十二万余道;乾道七年(1171),在户部专辟一场地出卖度牒。赵宋王朝对度牒的利用,及度牒的商品化乃至充任货币职能,表明宗教世俗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其功能也异化了,即佛教不仅是一种宗教说教,而且是帝王官宦们用以聚财填补国库空虚的手段。度牒的价格是如此昂贵,买得起的自非平民百姓,由此也可见那时出家僧人的社会地位非同一般。尽管价格高昂,而市价却坚挺不下,当时把鬻爵与鬻牒、官告与度牒相提并论,多少说明其个中原由。
到明代,度牒制前后有些变化。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六年(1373)下诏免费发给度牒。当然,这僧人身份证也不是随便发放的,要经过考试,考试合格后每三年发放一次。这样为出家人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可是,到明代宗(1450—1457)在位时,规定僧人纳米五石者才给予度牒。后来,又恢复了宋朝时的情形,遇到灾荒时,发给空名度牒,用作赈灾经费。
清高宗乾隆年间(1736—1796),实行了近千年的度牒制度正式废止。《大清律例》中明确规定“凡僧道,停止发给度牒”。度牒制度的废止,给出家为僧者减少了世俗因素的限制,净化了其中所蕴含的铜臭味,佛教也得以招收更多的虔诚信徒。但从另一个角度说,它又使僧人的成分更加复杂化,鱼目混珠良莠杂处加速了佛教的衰微。这也是历史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