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的社会组织

2019-05-30 可可诗词网-民俗文化 https://www.kekeshici.com

        解放前,云南和广西的部分瑶族地区,仍多少保留着原始社会组织的残余,除以血缘为纽带组成的“破卜”、“社老”、“庙老”等组织外,还普遍保留有以地缘为纽带的“丛会”组织。“丛会”由寨老、寨主、当龙师三人组成,分别负责管理生产、宗教祭祀、日常事务等工作。特别是个别地区的瑶老制,既是生产的组织者,又是政治组织者和军事组织者,他们有明确的分工,各司其事,有条不紊,他们在组织生产、生活和维持地方治安等诸方面,都起着一定的作用。
        “瑶老”有世代相传担任的,也有选举产生的。选举产生者任期一般视担任期间寨内是否平安昌盛而定,若遇歉收,多病等,则一年一选。选举方法有三种:白酒选举、烧香选举、簸扬选举。白酒选举:即由寨中各户将自酿的米酒提到选场,由众品尝,谁的酒香味美就选谁;烧香选举:即烧香时抽签,谁抽着选谁;簸扬选举:先将全寨男性成年人的名字写于纸上,搓成团置于簸箕或筛子内,经过簸扬,谁的名字跳出来即选谁。“瑶老”在任期内都参加劳动,没有经济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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